滚滚闷雷之中,隐约夹杂着丹托的哀嚎。
就算是没有亲眼看见,也足以想象丹托的惨状。
一个变态的老大,手下怎么可能有正常人?
“连自己人都杀,看来,你比我想象中还要麻烦。”
拉姆一脸淡漠。
她原本就是掸邦小公主,从小什么场面没有见过。
死个把人,在她眼里跟屠猪宰狗没有什么区别。
“能被大小姐定义成一个麻烦的家伙是我的荣幸。”
男子微微躬身,行了一个相当绅士的礼。
“看来,你的目的并不是钱。”
我想拉姆心头跟明镜似的,在来之前应该就猜到了,她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自然是为了套话。
“大小姐是个明白人,其实早就猜到了不是吗?”男子重新走回桌案,从抽屉里取出三个完好的杯子。
“没错。”拉姆冷漠回应。
“中国有句古话,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小姐的魄力令人佩服。”
男子缓缓将葡萄酒分别倒入三个酒杯之中,每一杯都相当匀称,只占据了整个杯子的三分之一。
“大小姐,有人想要你的人头。”
说话间,男子端着酒杯来到拉姆面前。
“之前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
大小姐不敢来的话,就要了你们的命,当然,如果来了的话,我们再从长计议,你猜,我是赌了前者,还是后者?”
男子将葡萄酒杯递给了拉姆。
这一次,拉姆淡然的接过酒杯,微微撩起面纱,一饮而尽。
“你自然选择了后者。”拉姆轻描淡写的将酒杯还给了男子。
“没错,大小姐应该知道,干我们这一行可随时都有掉脑袋的风险,有时候,我看中的不一定是看得见的财富。”
男子随即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金三角遍地黄金,多的是隐形的财富,恭喜你,选对了人。”
拉姆一边说,一边走到桌案前。
这一次,她终于正眼瞧了我,随即把第三杯酒端到我面前。
“来,喝了他,你就能活命。”
拉姆一脸淡漠,仿佛我就是一个路人。
死活跟她毫无关系。
也不知道是腿部的剧痛随着时间慢慢发作,还是她的举动刺痛了我心底最隐晦的净土。
这一刻,我竟然忍着无法想象的剧痛翻身坐起,直接伸手拔掉了被男子钉在地板上的借错刀。
我的半条裤子已经被血染红,甚至还在往外不断的淌血。
可我好像整个人都麻木了,端起酒杯
就把酒水一饮而尽。
“痛快!今天能结识大小姐,是我的荣幸。”
男子缓缓走到皮箱面前把箱子提了过来,稳稳放到我面前。
“小子,我很欣赏你,这钱就相当于我送给你的了,当然,要不是你异于常人的举动,我可能已经干掉你了。”
男子看我的眼神终于有了些变化。
随即,他立马走到台阶上冲着下方吼道:“都他妈给老子停下,人没死吧?”
“老大,还活着!”
“活着就好,死了可就没用了。”
男子转过身又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