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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46(1 / 2)

坚集团与共和国军方的关系。

虽然三坚集团没有参与军火生产,也没有插足军工领域,但是谁也不敢小看三坚集团与共和国军队的关系。首先是三坚集团是共和国最大的资源开发商,军事工业绝对离不开资源。共和国军队的大部分对外战争也与资源有关;其次是三坚集团曾经多次为共和国军队提供资金援助,当年蔺彦博回国的时候,就“赠送”了数百亿美元,蔺彦博也因此与共和国军队高层保持了良好关系;三是由蔺彦博的女儿蔺慕华执掌的“中重集团”是共和国规模最大的军火企业,而蔺彦博是该企业的大股东。

毫无疑问,以三坚集团与共和国军队的关系,美孚公司在印资产更加得不到保证。

别的不说,如果谈甭了,共和国军队肯定会非常乐意炸掉美孚公司的设施,为印度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仅此一项,就让美孚公司在印资产缩水60。

当然,到了这一步,双方开出的价码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重新与三坚集团谈判后,美孚公司答应不计算无形资产与已经被破坏的资产,只计算现有资产。蔺慕勋当然不会接受这样的谈判条件,原因很简单,美孚公司在印度的大部分资产实际上已经没有商业价值了。

以33座核电站为例。共和国对印度核武器进行战略轰炸,肯定会在战后拆除印度的所有裂变核电站。为了满足印度经济发展与民众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共和国肯定会在印度修建可控聚变核电站。也就是说,美孚公司的那33座核电站根本不能算成资产。用蔺慕勋的话来手,三坚集团接手之后,还要花费巨额资金将其拆除,所以不应该由三坚集团从美孚公司手里购买。反而应该由美孚公司向三坚集团支付拆除费用。当然,考虑到实际情况,三坚集团并不打算收这笔钱。

仅此一项,又让美孚公司在印资产减少了大约3000亿美元。

除了核电站,美孚公司一直坚持价格的电网也被蔺慕勋驳得一文不值。

按照蔺慕勋在谈判中提出的理由,美孚公司在印修建的电网没有任何前瞻性,当初以非常低的价格拿下电网建设合同,本身就是为了在今后的营运、维护与拓展中赚钱。也就是说,美孚公司在印度的电网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输送能力仅能满足5年的发展需要,日常维护费用高昂等等。在最重要的营运方面。因为印度政权变更,所以美孚公司的垄断经营地位已经不复存在。更重要的是,印度很有可能在战后建立统一的国家电网管理公司,各电力供应商只负责为客户提供电力,而不承担电网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也就是说,美孚公司在印度电网领域的营运权也没有了。虽然蔺慕勋也承认,三坚集团买下美孚公司在印度的电网设施之后,能够转手卖给印度政府、或者印度政府的国家电网公司,从中牟利,但是能够获得的利润非常有限。蔺慕勋对此的看法很简单,如果美孚公司认为三坚集团的开价太低,完全可以把电网拆出来,单独卖给印度政府。

毫无疑问,美孚公司并不打算与印度政府接触,因为印度政府根本不会与美孚谈判。

如此一来,美孚公司为印度电网开出的价格由2500亿美元减少到了150亿美元。

在三坚集团提出的500亿美元总采购额中,另外350亿美元就是美孚公司在印度开办的14家电力设备与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购买款项。

不得不承认,美孚公司是众多美国企业中比较幸运的一个。

因为印度的电子产业中心在海得巴拉与班加罗尔,也就是印度南部地区,所以战争爆发的时候,美孚在印企业并不存在南迁的问题,即便被印度政府征收,也没有因为工业大转移而受到严重破坏。更重要的是,谈判开始的时候,印度南部地区基本上还在海得巴拉政权的控制之中,大部分工业没有遭到重点轰炸。

正是如此,三坚集团才开出了350亿美元的“天价”。

当然,这个天价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14家企业的基础设施与生产设备不能受到严重破坏。根据这一点,蔺慕勋才提出,三坚集团只能以海外矿业资产支付75,也就是375亿美元的款项。只要前提条件不成立,三坚集团随时可以撕毁合同。

对这一要求,美孚公司完全无法接受。

在美孚看来,主要问题不在他们身上,毕竟战争是“不可抵抗因素”,既然三坚集团愿意购买美孚在印产业。就应该承担相关风险。

当然,美孚的这一说法并不成立,因为这不是纯正的商业谈判。

谈到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份基本协议,即因战争造成的破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责任。简单的说,如果是共和国军队炸掉了美孚在印工厂,三坚集团仍然得按照谈判价格支付购买款项。如果是印度军队破坏了美孚在印工厂,则由美孚公司承担。

可以说,这个款项非常公平。

确定了关键问题后,双方对“一揽子收购价格”进行了最后的较量。

最终,三坚集团以175亿美元的现金、以及350亿美元的矿业资产收购美孚公司所有在印资产。

“让利”25亿美元,完全在三坚集团的预料范围之内。

事实上,谈判开始之前,蔺彦博只要求在750亿美元之内收购美孚在印资产。而按照蔺彦博的承诺,每少付1亿美元,蔺慕勋等谈判人员就将获得1000万美元的提成,其中蔺慕勋占50。也就是说,在少付了225亿美元的情况下,蔺慕勋能够拿到1125亿美元的高额“奖金”,参与谈判的18名三坚集团高层每人能够分到6250万美元。毋庸置疑,为了这么多的奖金,蔺慕勋与谈判人员肯定会拼命。

当然,美孚与三坚的谈判很有代表性。

作为最先签署的“双边合同”,美孚在谈判中大举让步之后,对其他美国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谁都不能否认美孚在美国的地位,更不能否认美孚与美国国会、美国国务院、甚至与白宫的密切关系。在众多参与谈判的美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看来,美孚几乎以“跳楼价”的方式甩卖在印资产,不是说美孚的在印资产没有价值,而是有特别的含义。准确的说,就是美孚有内幕消息,知道拖下去没有好处。

连美孚这样的超级企业都让步了,其他美国企业还能怎么样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