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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和国与美国都没考虑为此另立一份协议。更重要的是,在共和国与美国看来,斯德哥尔摩协议本身就是为了第三阶段削减工作顺利展开而生的,实际意义并不明显,比如该协议就没有对两国陆军与海军的现代化建设产生多大影响,自然没有理由为了该协议规定的条款,对空军与天军的合并另寻出路。

针对这一问题,共和国当局采取了非常直接的办法,那就是让空军名存实亡。

按照新的编制体系,空军三大航空兵中,只有支援航空兵全数保存了下来,而且得到了适当加强,战略航空兵取消并入天军,战术航空兵拆散并入陆航与海航。因为斯德哥尔摩协议对陆航与海航也做了限利单独对陆航的总规模做限制,海航则以舰载航空兵与岸基航空兵为别,分别做了限制。所以到2057年的时候,空军司令部仍然存在,而且空军的三大航空兵司令部也存在,只是空军参谋长兼任了天军参谋长,而两大兵种司令部的具体职权则掌握在天军与陆航、海航手中。

拿战术航空兵来说,改编完成之后,重型制空战斗机部队全数归于海航,多用途战斗机部队则尽数划给了陆航。当然,肯定有人会想,这么做会不会对共和国的本土安全、特别是国土防空造成影响如果说没有影响,那肯定是骗人的。不管怎么说,空军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肩负起了国土防空的重任,如果换个角度看,就会发现,这个影响并不大。关键只有一点,那就是2050年之后的共和国不再是100年前的共和国,不但国土防空的压力不再像以往那么大,而且国土防空的手段也多了许多。

可以说,印度战争之前,共和国的所有对外战争都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安全的战略环境。

客观的评论,从2015年到2035年的10年间,共和国完成了第一阶段战略扩张,建立起了东起朝鲜半岛,经琉球群岛、东南亚地区、安达曼群岛、南亚次大陆到中亚地区的弧形外围战略防线,获得了从500千米到2500千米不等的战略防御空间。摊开地图看一下就知道,在这道战略防线上,空军能够挑起防空大梁,海军航空兵也不例外。即便不考虑以攻击性为主的航母战斗群,仅依托岸基航空兵,海航都能完成空军的所有战略防空任务,守住共和国的大门。

当然,在北面,共和国的本土仍然直接暴露在了俄罗斯的炮口之下。

问题是,共和国本土北部地区的安全,并不是防空力量就能解决的。说直接点,就算空军没有撤消,哪怕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制空战斗机部队,也无法完全确保共和国北部地区的安全。对此,共和国当局采取了双关齐下的策略,一是降低面向俄罗斯的北疆等几个省份的重要性,通过政策引导,将这几个省份的人口适当内迁,即人为制造出200到500千米的战略防御空间。二是以积极攻势部署应对俄罗斯的挑战,即用进攻对付进攻,迫使俄罗斯在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以战略防御为主,削弱俄军的进攻实力。从根本上讲,如果能够在开战初期积极进攻,将战场设在敌国境内,共和国北部地区的防御问题就不是很突出,甚至没有必要过分担忧。

如果仅从防空角度考虑,除了海航之外,共和国还有更多的防护手段。

首先就是地面防空系统。可以说,没有谁敢怀疑共和国的本土防空系统。要知道,共和国是最先淘汰中近程防空导弹,在本土各主要城镇部署能量拦截武器系统的国家,也就是第一个将战略防御系统向中小城市铺展的国家。按照共和国公布的国防蓝皮书,到2050年的时候,所有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都配备了拦截范围在50千米以上的拦截系统,并且计划再花5到10年时间,为所有人口在2万以上的城镇配备拦截范围在50千米以上的拦截系统,并且将中等城市拦截系统的作战范围扩大到75千米。因为共和国本土城市的平均间隔距离在100千米左右,而在腾冲漠河线以东的人口密集地区,城镇的平均间隔距离不到50千米,所以在2050年左右,共和国已经具备了全面本土防御能力。

虽然这种点防御能力只能应付一般打击,但是在此之上,还有国家级别的战略防御系统,能够透过战略防御系统到达城镇上空的,也只是个别目标,因此共和国的本土防空能力绝对能够满足战争需要,应付俄罗斯这种大国的突然袭击。

当然,关键还是战略防御系统。

总而言之,取消战术航空兵,对共和国本土安全的影响并不明显。

与之相对的,则是此举带来的巨大好处。

要知道,在印度战争与中东战争中,共和国陆军航空兵就一再证明,直接隶属于陆军的空中打击力量,与地面部队的配合最为紧密,能够最有效的支持进攻或者协助防御,因此将战术航空兵的一部分划归陆航,等于把陆航的打击力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上,使共和国陆军的战斗力得到全面提高。

虽然在某些战术思想上,陆航与战术航空兵并不完全一致。

别的不说,在低空攻击机要不要具备适当空战能力的问题上,陆航就坚持认为,攻击机没有必要具备与制空战斗机交战的能力,只需要具备对付敌人低空攻击机的能力。如果在战斗中遭遇制空战斗机,完全可以利用出色的低空飞行性能逃逸。更重要的是,实战已经证明,如果空战高度进入到200米以下,制空战斗机很难占到便宜。随着机载导弹拦截系统全面普及,视距外空战的作战效率越来越低,视距内空战再次成为主流,制空战斗机要想对付低空攻击机,就得把飞行高度下降到200米以下。到了这一步,低空攻击机更是没有必要害怕制空战斗机了。但是在大方向上,陆航的战术思想与战术航空兵最为接近。比如,两者都高度重视进攻,认为只有进攻才能把航空兵的实力发挥到极致。

正是如此,吸收了战术航空兵的多用途机群之后,陆航并没完全按照空军的路线来扩大航空兵规模,而是在原陆军航空兵的基础上,对两股力量进行整合,并且提出了统一发展方略。只不过,为了照顾斯德哥尔摩协议,陆航在做规划的时候,对具体事务做了详细分配,没有揽下全部工作。

与陆航一样,海航也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吸收了制空战斗机部队。

相对而言,战略航空兵的变更最大。事实上,即便没有把战略航空兵划给天军,随着技术发展,战略航空兵也是最先向空天领域过渡。早在30年代中期,即印度战争结束后不久,共和国空军就提出了研制巡航飞行速度为20马赫,具备有限空天飞行能力的新式战略轰炸机,只是受第三次军事改革影响,该计划在规划阶段就被取消了。到2050年左右,研制空天轰炸机的条件已经具备,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空军的战略航空兵完全归于天军,空军的轰炸机项目也自然交给了天军。

总而言之,到2057年的时候,共和国空军与天军的合并工作已经完成。

按照龙宏恩在会议上做的报告,新式装备的采购工作从2055年下半年开始就有条不紊的展开,到2057年6月底,涉及支援航空兵、陆航与海航、也就是传统空军领域的装备采购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即便还有几个重大项目没有完成,也能在战时加快进行,装备了新式战机的部队已经形成战斗力。

毋庸置疑,关键还是在空天力量上。

受伦敦条约限制,由天军主导的战略轰炸机项目仍然处于工程研究阶段,并没进入采购阶段。当然,该项目的研制工作早已完成,各项论证试飞也已完成,第一批飞行员的培训工作也在年初完成,只要生产工作启动,就能在3个月内形成初步战斗力,在半年之内具备全面战斗力。

与之相比,空天战斗机项目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