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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4章 小吏亦关朝堂事(二)(1 / 2)

朱载坖对于李春芳的这些建议,还是比较赞同的,毕竟现在吏员的数量是十分庞大的,如果骤然实行吏员考选入官的话,会有一大批的吏员进入官僚队伍当中,这会直接冲击现在大明的官僚体系的,这是朱载坖所不能接受的。

说白了,这就是改革的核心目的问题,在朱载坖看来,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要加强朝廷对于地方的控制,尽可能的减少地方士绅把持县政的可能性,至于给吏员以晋升通道,只不过是为了达成目标的手段罢了。

朱载坖不能因此而影响朝廷官僚队伍的稳定,毕竟朱载坖主要依靠的还是以进士、举人为主的科举出身的官员,朱载坖不可能不考虑他们的感受,所以对于朱载坖来说,吏员升迁入官,主要是刺激吏员们干活的工具,朱载坖自己也很清楚,现在大明官员的主要出身是科举正途,这点是不会改变。

而且对于吏员,官员们都是报以一种鄙夷的态度,认为吏员们贪赃枉法,残虐害民,这点确实是不假,尤其是那些捐纳而来的吏员,杨博就说道:“吏典承差人等纳米纳草,多出假贷,及既得官给俸,而又敛民以偿之。”

他们向朝廷缴纳钱粮,买到吏员身份,在他们看来是自己的投资,既然是投资,那就要收回成本,对于他们来说自己既然是向朝廷缴纳了钱粮,那么上任之后,自然是要回本的,而指望朝廷的工食银,显然是不足以回本,他们主要是向百姓盘剥,来收回自己捐纳的成本。

所以朱载坖认为让大量吏员进入官僚队伍也并非好事,他们可能会将吏员中的一些坏习气带入官场之中,这就不是朱载坖所需要的了。

李春芳还提出了一个问题,衙门中除了这些文职吏员之外,还有大量的捕役,也就是百姓所称的捕快,他们也是地方衙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职吏员们可以通过考选晋升为官,但是衙门中所管三班差役呢?如捕役等,是不是也要给他们一个出路。

捕役们大多学识很低,要是考选的话,恐怕他们是很难过关的,但是作为大明的基层国家暴力机器,也不能不重视。

对于这个问题,朱载坖和大臣们也确实是开始思考此事,这其实是他们在官僚系统中的一个制度缺失,本来在县一级,之前都是设有县尉的,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 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但是大明废除了县尉,也就导致了大明在县一级没有专门的巡捕官来维持治安,打击犯罪。

而在现在的大明,县级主要是由主簿负责巡捕之事,但并非明确官职,只是一种职务兼领,实际上也大体如此。因为大明巡捕官并不存在于官僚的体系中,没有品级和额设,但是它又有法定的职掌,需要履行一定的职权。虽然大明不设县尉,但是县尉的职掌还是要有人来履行的。

朱载坖认为这是一个制度缺失,因为三班衙役的晋升,就应该就是以巡检和县尉作为主要的方向,而且捕役在基层县衙之中的数量也是非常之多的,这点也必须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