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吵架,我不过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罢了。”林湘把事情的始末跟林母说了遍,“肉和菜还在厨房放着呢。”
“既然他拿过来了,咱们吃了就是了,不管他!”
不得不说,在城里呆了一个月,林母的眼界都开阔了不少。
她现在切身体会到了,不被重视的亲情,倒不如不要这句话的含金量。
她闺女可是能考好大学的苗子,以后绝对会带着她吃香喝辣,她干啥还在乎事事儿都只会算计的糟糕亲戚?
至于妞子结婚以后她得自己孤零零生活的事儿?
妞子说了,不管去哪儿都得把她给带着,她不怕!
林母进了厨房,“嚯,这肉得斤八两吧?你大舅今儿可是下了血本了。晚上想吃啥,你给妈做?”
林湘:……
“不应该是您给我做吗?”
自从开学,家里的饭都是林母做,林湘已经快一个月没下过厨房了。
“这么久没吃你做的菜,还怪想念的。要不今晚就吃红烧肉吧?”
“行,我等会儿再去河里捞两条鱼,咱们再烧个鱼吃。”
到了晚上,红烧肉没吃上,鱼也没吃上。
因为林湘和林母,被五叔五婶儿热情地邀请到了她家去吃饭。
桌上摆着一大盆熬菜,菜少肉多,还有一盘红烧排骨,放在七十年代,这已经是招待客人的大餐了。
“我算着日子,你们今儿差不多也该回来了,赶大集的时候就提前买好了肉。”五婶儿热情地招呼林湘和林母动筷子,“愣着干啥,快吃啊!”
吃饱喝足后,林湘和林母也没着急回去,跟五婶儿聊天。
“生意还真不错,虽然大集有好几家买粉儿的,但主要都是卖麻辣粉,三鲜和番茄味的只有我家,所以竞争对手不算多。”
卖麻辣粉的,除了林大舅和国营饭店的帮厨外,又多了一家,三家的生意都大差不差,每天都能卖出去个七八十碗的样子。
而五婶儿的两种粉加起来,每天能卖到一百碗。
虽然他们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赶大集,但其实,每个大集的受众群体,是当地公社下的大队。
基本上半个月才能轮到一次,所以每个大集的人都不少。
“我跟你五叔昨儿晚上还算了下,这一个月下来,我们赚了至少这个数。”
五婶儿竖起了一根手指头。
一百块。
对于七十年代的农村人来说,无异于是天文数字了。
毕竟好些家庭,全部存款加起来都只有个位数。
比如说她穿书来之前的林家,林母的全部积蓄只有两块多,花两毛钱给林云买消炎药都不得不抠抠搜搜的。
“挺好。”林湘道:“虽然累是累了点,但只要能吃苦,就能挣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