帚星一眼,爱啃骨头的小狗狗,骗了我这么长时间。
扫帚星尴尬的笑了一声,闭上了嘴。
“我叫多龙。”
“多虎。”
“多豹。”
“多多。”
“什么,多多,好象是女孩名字”我皱着眉头说。
“是啊,我就是女孩子啊。”多多眨大了眼睛对我说。
我仔细打量起多多来,果然,这可不是女孩子嘛,那眉毛,那眼睛,那嘴巴,那胸部哎呀,美女啊。
“多多,以后跟着老大我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好。”我一下子蹦了起来,亲切的抓住多多的肩对她温柔的说,还顺便揩了点油。
多多被我180度的转变弄的傻傻的了,张大了嘴不知该说什么,就我那色迷迷的样,让谁看了也受不了啊。
“是,老大。”多多嘴巴发青的对我说,可能是被我吓坏了吧。
“老大我蔑视你,你重色轻友。”拉里在一边暴露了我的野心。
这一句话一出来,在场的人脸上都显出了极端不负责任的表情。
“拉里,你想找死啊。”我大喝一声向他扑了过去。
于是拉里的呻吟的惨叫声传遍了整个狗尾镇。
第十二章 去龙穴
快中午时,约翰的酒吧里,已经有很多人了,黑鹰坐在柜台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特大号的啤酒杯,巴迪孤独的身影远远的站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
“太好了,我们的人来齐了,云把你们准备的东西,都拿过来。”我站在酒吧中间的椅子上大声吩咐。
莫里克,拉里和云把准备好了的东西,一股脑的搬了进来。
五身普通的佣兵式衣服,五把样式简单但十分锋利的长剑,五张长弓和五筒箭还有护腕之类的以及其它一堆东西。
“这是你们要的东西。”我对小姐说。
小姐看了看眼前的一堆“破烂”,不由的皱起眉头。
“就是这些能值100个金币”小姐难以相信。
“当然,你不信让那老板看看,他可是识货的啊。”我十分愤慨的说,竟然怀疑我手下的眼力。
老约翰应我的要求,过来对每样的装备都仔细的看看了说:“这位尊敬的小姐,这些装备虽然值不了100 个金币,但我想已经很不错了,你先来看看这五把长剑,这是真正好剑,用料足,火候够,重量适中,对于一个普通佣兵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还有这五把弓,一看就知道这是精灵自己造的弓,质量没有问题,上面还有精灵族的烙印,这是仿造不了的,”经过老约翰这张大嘴一说,原本不值几个钱的东西,立即升值不少。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和老约翰串通好了的,用多少钱也买不到精灵弓啊,精灵把自己的弓视为生命一样,又怎么会出让呢,那剑也是极为普通的货色,但这适适能唬住这五个人。
其他的佣兵连看一眼的闲情都没有,这样的是真是太多见了,可能他们也被骗过吧,见到这种场景,连个吱声的人都没有。
黑鹰在一旁看着我和约翰俩个人的表演,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可这五个人,真是笨的可爱啊,一见有人反驳自己的意见,马上就没有主见了,只好默默的承认了一个实事,桌子上的一堆破烂确实是一批极为上等的佣兵装备,值一百个金币。
这是我非常满意的结果,反正这冤大头又不是我。
“好了,请你们一会把衣服更换下,其他带不了的东西,可以暂时保管在酒吧里,十分钟后出发。”我下令。
中间,我给老约翰,莫里克,拉里和云每人五个金币,有钱大家一起赚嘛,然后,还简单的把扫帚星他们五个人的事告诉了莫里克他们几个,惹得他们瞧向扫帚星的目光怪怪的。
十分钟后,所有的人来到了酒吧的门口
我跳上了门口的栓马桩上,对大家公布我们这次的任务。
“女士们,先生们,在出发以前,我会例行告诉大家我们的任务,今天我们的任务是取足够量的龙血树的树汁,记住,要取足够量的,看到你们身后的水桶了吗我们要把他们装满才能回来。”我指着他们身后的一车水桶说。
“老大,不是吧,这么多要跑多少龙穴啊,我们会累死的,饶了我吧,我上有老,下有小,请您可怜可怜我吧。”莫里克突然哭丧着脸说。
“亲爱的莫里克,你知道吗要是这些水桶里全部都装满了龙血树的树汁后,你想过这是多少钱吗两万个金币啊。”我大声的开导他。
莫里克一听到两万个金币,马上又有了精神,脸上悲伤的神情奇迹般消失了。
“老大,还等什么,那我们快点上路吧。”拉里在一边着急的叫了起来。
扫帚星他们五个不可理解的看着我们这一番表演,脸上的表情时而迷糊时而清醒;小姐和四个随从则是一脸的无奈,因为他们刚把衣服换了下来,还不适应穿这么普通的衣服,对我们的表演一点表情也没有;黑鹰法师则越看越高兴,大口大口的灌着酒,嘴里还不停的嘟嚷着:“这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个团体啊,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才会感到生活的气息。”
巴迪只在眼神里能看出一丝笑意,离开了那个让他呆了几十年的小屋,那个令人发狂的地方,他的心情也不由的放轻了起来。
“好了,让我们出发去龙穴吧。”我大喝一声,跳了下来,领头走向镇外。
“好。”众人在我的怂恿下也大喝一声,其中声音最大的就是数黑鹰了。
刚才,我请他喝了好多的酒,才让他答应帮巴迪解除身上的封印,这个老家伙,喝了酒后还要胁我说,要每天都要请他喝酒才行。我当即就答应他:可以,但有一个要求,就是他必须加入我们的佣兵团,呀,说了半天也没提到我们的佣兵团什么名字,其实不是我不想说,是我不好意思说,我们的佣兵团叫混混佣兵团。
终于,我们牵着驴车上路了,车上拉着一车的水桶和简单的宿营装备。
队伍分成了几批各自走各自的,小姐和她的四个随从一起走在最后面,我,黑鹰和巴迪走在中间,莫里克他们三个牵着驴车走在我们前面,五只狼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原因是,只要他们走在驴的后面,那毛驴就在原地转圈。
走路真累啊,我可真羡慕那些路上骑着马坐着车的家伙,什么时候,我也能这样走路啊。
“别看了,只要你平时少喝点酒,别说马,连大象也能骑。”还是云了解我,一见我瞧着路过的马,就知道我心里想什么。
“啤酒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只要我们能完成这次的任务。”我大声对自己说。
众人都露出了鄙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