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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言么您若要杀儿子,只要一句话,儿子便立即死在您面前,您又何必大费周章。

在坑底第一天还是站着,焦躁地走来走去。第二天就受不了,盘着腿坐下来。想将龙神功凝聚起来,可偏是又饿又累又伤心,怎么都收不起功。第三天,撑不住了,躺倒在地上。已经到了这地步,只好束手就擒了。

龙泽布巧阵,终于将第二号恶魔头金明珠给擒拿归案了,这样一来,捉拿第一号狂魔明亦远的日子也就不远了。这个消息传出来,江湖一片哗然,大家都燃放爆竹,来庆贺这难得的胜利。

为了防止他凝聚气力,一连五天,除了给水,龙泽没有给他一点吃的东西。软趴在放在高高擂台上示众的铁笼里,往日那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金魔奴,已经失去了任何威风,身上还沾着那天吐出来的血和一身的尘灰,脸也肮脏不堪。大家都议论纷纷,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啊。老天有眼,总算将这个掀起天下腥风血雨的恶首给擒拿住了。相信龙泽是能够给天下所有受害的国家一个公道的。

跟天下各国起来的使者即各大门派商议处置的时候,金辰鹰没有出席。他很伤心,真的,被爱人背叛,他觉得伤心。凝可以不动声色的瞒着自己布下如此大局,凝可以和涵连成一气,而将自己关在门外,凝可以把宝儿控制在他的手中,让宝儿来做杀弟弟的急先锋。凝让涵如此来处置自己的儿子,即使他犯了死罪,可是士可杀不可辱,把他当成动物一样展览,让大家来唾骂他,凝,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狠心。你,你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

听说,都已经五天了,小业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他,他怎么撑得住。涵,他是你的外甥啊,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待他。即使你要在天下人面前显得公正无私,也没有必要如此存心虐待他。小业障,也罢,你没东西吃,你老爹我,也就不吃,陪着你挨饿。即使你不知道。

一连跟着儿子饿了五天,病倒了。风凝知道他的意思,也不理他。你怎么像个三岁小孩子,你不去看看外面的人如何恨这个畜生,你不去看看人心向背,你不去看看那些死了亲人的百姓何等的欢呼雀跃。你不吃,随你的便。你真要跟着这个畜生,跟天下所有的人作对,我也管不了你。你只管去救他,你救救试试。从此,你也就跟他一样,在天下没有容生之地了。

风涵已经和天下各国的来人都谈妥了,就由龙泽自己来处置这个魔头,到处置之时,各国可以派人来监督。至于武林大会嘛,暂时不开下去了,就由风涵再继续担任四年盟主,四年后,再重新选举。

擒到魔头后的第九天,龙泽诸人返回龙泽。金魔奴已经被刺穿了两边的琵琶骨,锁上了巨镣,脖子上戴着重达三百多斤的玄铁重枷,两手被反铐在重枷后边,手臂夸张而又痛苦的扭曲着。腰上是一个玄金桎梏,也是重达百斤,两脚上不仅是带着长满钢刺的巨铐,而且在两脚中间,还加上了一根长长的乌金棍,使两脚只能保持艰难的移动。本来想将他押在囚车中带回龙泽。后来一想,太便宜他了,索性在脖子上再挂起铁链,连在囚车后边,光着脚,让他自己走回龙泽去。

这魔头倒也真是狠绝了,走了一天,原来晶莹玲珑的脚脖子,脚背,脚底,让人看来想狂啃一顿的佳物,全磨烂了,血流满了铁镣。他不但一声不啃,而且连表情都没有,龙泽的士兵挥着鞭子抽得他后背皮开肉绽的,他任你抽打,不叫痛,也不皱眉,好像在打一个木头人,没有知觉。真的没有知觉么不是的,明珠已经想得明明白白了,就当这是自己处理不当,导致秋呈三千多万百姓惨死,北夏四千多生灵涂炭,所有付出的代价呗。也好,身体上受点苦,心里就不觉得有什么多大的内疚了,你们还要什么嘛。我堂堂龙神王,被人当死囚恶魔来虐待,也够补偿你们这群死灵的了。

痛不痛,痛得恨,九天来,娘亲、舅舅他们没有来看过自己一次。爹倒是来过,看着自己,爹居然流下泪来,长长的叹息,没有说话,但从爹那一下子苍老的脸上,明珠还是看出爱惜来。看来,爹出卖自己,只怕也是不得已吧。那就算了,反正已经被抓了。大不了,受十大酷刑呗。若能逃得一命,日后自然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也不必太过于觉得委屈。这世上嘛,总要有人受点屈,受点罪的。好啦,好啦,也别老觉得自己太憋屈似的。

可是这被生生刺穿琵琶骨穿过铁镣的滋味好像实在的太差了,差点儿昏过去。死死地咬住了呼叫的牙齿,总算过了这第一关。嘿嘿,这可比被明亦远抓回去要好得多了。宁可回龙泽受罪,也不张口,跑到明亦远那里去。身上戴着七百多斤重的东西,赤着脚,在都是石头的路上走了一天,可真是活受罪,脚痛得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了。站都站不住了。哎哟,老兄啊,天黑了呀,是人都得睡觉,就让我在地上躺一会儿,睡一觉嘛。为什么还把我直挺挺的锁在车上,连弯下腿来都不行。唉唉,什么时候,龙泽这么没人道了。

人要是倒了霉啊,喝个凉水都塞牙,你看看,连这些个蚊子苍蝇都敢来折腾我。讨厌啊,这群尖嘴吸血的东西,包围着我,无情地吸我的血,呜呜,死蚊子,死苍蝇,以后等小爷脱了困啊,就抽你们的筋,扒你们的皮。他正在那里苦中作乐,满脑子瞎想。几个侍卫在那里乐陶陶的议论:ot 这下好了,把金魔奴抓住了,回去,给孟娘娘报了仇,咱们旭少主就可以了轩辕公主结亲了。咱们可要有位尊贵的少主夫人了。ot 脑袋就嗡的一下,脸上的血被一下子抽去了,耳边呼呼作响,眼前金星乱飞,身子几乎要软倒在地上,天啊,旭哥怎么又要成亲了。不是,不是孟明柔已经完蛋了么怎么又跑出个轩辕公主,有完没完啊。难怪,难怪,紫金哥说他是这天下最混最混的一个蛋。身子晃了好一会儿,还是觉得昏眩,终于放下身段,把侍卫端到嘴边的,人家吃残的饭菜,给吞进肚子里。好像也还好嘛,总比在沧山鹰窝里吃虫子强。

想到了沧山鹰窝,想起大伯伯,心里又满是笑意了。大伯伯惧内,特别怕伯母。伯母又特别宠爱自己,所以总是可以欺侮大伯伯,抓大伯伯的羽毛,臭大伯伯。唉,明珠,你要知道,沧山鹰之一族,现在正是孵化鹰蛋之时,听说他们的孵化期很长,四万多只小鹰的性命啊,全在你一念之间,鹰伯是信任你,放你离去。你若出卖他们,导致他们遭受明无心的屠杀,你可对不住伯伯和伯母啊,就算是为了他们,你也得忍受着些。

胡思乱想的一夜,刚想合上眼睛,天亮了,又要上路。刚刚结痂的脚,走不了多少路,又破了,旧伤加上新伤,疼得都钻了心了。暗暗骂自己,连这点疼都受不了,还怎么挑战十大酷刑嘛。嘴上说得硬,实在是个大软货。死撑着又走了一天,整个小腿全红肿了。他是娇生惯养的人,这般苦,实在是受不起的。才二天功夫,已经想开口说话了。算了,我看,被明亦远抓回去,也不过如此,干脆,还是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