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面子事大,眼看小霸王都快把对手解决掉了,他还在这边磨皮,说不急是假的。他的对手,是绰号滚刀肉的范泽忠,极其精通摔技,是擒拿散打的超级高手,一看不妙,抱着就摔,这让李正光暴跳如雷,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来。天生一物降一物,怪就怪李正光没挑对对手,若他的敌人,是同样精通腿技,以腿法擅长的另一名警界精英,绰号鬼钻的林伟,那恐怕瞬间就分出胜负了。
“麻痹,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就不叫李正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李正光咬牙切齿,恨恨的骂骂咧咧。他的性格,有些残暴,有些直,不懂圆滑。长这么大,单挑他没怕过谁。让他知难而退,那是不可能的,越是难缠的对手,他越要将其杀死,不然怎么能显出他是第一金牌打手呢。况且,滚刀肉范泽忠,不过是仗着相生相克的原理,和他打了个半斤八两,其真正的实力,根本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然也不会和鬼钻联手了半天,都没能把他做掉。
“你去死吧”,李正光忽然连劈数刀,和范泽忠拉开了距离,右脚狠狠一跺,整个人凌空飞起,一记飞脚踹向了范泽忠头部。凌厉的脚风,让人毫不怀疑,这一脚要是踢实了,八成就是严重脑震荡。不过,人的能力,和品性完全无关。中国近代两大文豪,鲁迅和他弟弟周作人,同为当时文人的里程碑式人物,结局则完全不同。甚至说,现在的世人,只知道鲁迅,不知道周作人,概因周作人晚年失节,成为了文化汉奸。这范泽忠,虽说是标准的警界败类,可没人规定,败类就必须是无用的酒囊饭袋。恰恰相反,放眼全警局,单挑能赢他的,几乎找不出几个。摔技,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功夫,最注重的一面,搞个散打都快赶上摔跤了。范泽忠的实战经验相当丰富,而且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敌人的短处。面对李正光的全力一脚,他不慌不忙,不但不躲闪,反而快步上前,拉近距离,主动把身体凑了上去。拳,拉的越远,打得越重,若是和老霍一样,动不动抱着泰森,不让其拉开距离,就算泰森号称铁拳,一样无可奈何。两声轻微的声响,从范泽忠身上传出,他满身的肥肉,一阵抖动,迎下了李正光的攻击,双手顺势抱住了李正光的双腿,然后身体微微后仰、旋转,瞬间把李正光丢了出去。不过,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致命的。杀猪般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生痛。血液横飞,范泽忠突然凭空矮了一截,两段肥嘟嘟,肉鼓鼓的小腿,在地上不停翻滚,带出一片血迹。李正光和魔鬼一样,浑身是血,凶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白痴,同样的招式,不要对我使用两遍”,李正光笑的有些狰狞,他是真正的武术高手,从小习武,早就算准了对方的招式。刚才,当他落地的一瞬间,猛然身体蜷成一团,贴着地面,一个翻滚,用类似于地躺刀的招式,快速靠近了范泽忠的双脚,一刀解决了对手。而失去了小腿的范泽忠,不过是个废人而已,任人宰割,可正当李正光凶相毕露,想要斩尽杀绝之时,一件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
震天的枪响,让大脑严重发热,陷入了疯狂厮杀的三方人马,迅速清醒了过来。用枪的战斗,和用刀械,完全是两码事。血肉之躯,如何和枪械相对抗。现代战争,十个拿着ak的暴徒,只要战术运用合理,可以轻松解决掉一两百号拿着砍刀的马仔。三方人马,不由自主的同时停止了攻击,愣在那里,然后双目紧盯着对方,小心翼翼的缓缓向后退去。
人群散开后,血腥的厮杀场中,霎那间,变得空空荡荡,一目了然。一股血泉,从马殿龙的胸口,缓缓渗出,然后和泉水般疯狂喷洒。他吃惊的捂着胸口,看着卷毛陈建斌,不能相信的倒了下去。那意思仿佛是在说,你不守规矩,太卑鄙了。一股淡淡的青烟,从卷毛陈建斌枪中冒出,他凶狠的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马仔,宛如一头发了疯的公牛,丧失了理智。
阳光,暖暖的挥洒在众人头上,数百号马仔,静静地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争。狗急跳墙,人急红眼。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把人逼急了,一切皆有可能。
“啪啪啪啪”,双手轻轻拍击的鼓掌声,在这血腥的炼狱当中,是如此诡异,又如此和谐,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乔四。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是群众的焦点,万世巨星,这就是领袖气质。
“卷毛,你真他妈的有种,敢动枪”。
第一百三十七章 争雄7
更新时间201035 23:35:24字数:3250
第一百三十七章争雄7
古人有句话,牵一发而动全身。卷毛垂死挣扎的一枪,让三方如胶似漆的血腥火拼,瞬间变得有些阴森诡异起来。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能控制场上的局面,大规模的枪战,生死各安天命,枪子是不会认识谁是大哥的。
“乔四,你想怎么样,别人怕你,我不怕你”,羊皮卷毛,那也算是哈市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虽然名声不咋地,可还是有些胆识的。不过,卷毛嘴上说不怕,身体可是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当然,他之所以有些紧张,不是因为自己开了枪,杀了人,而是因为乔四身后,大批的绿军装成员,正端着枪,瞄准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