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是从大厦的另一侧,通过爆破过来的。大厦里面紧挨着的是写字楼,但是中间没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点时间,找到建筑工程图纸,然后选择一个点进行爆破打开了一条通道。现在,这也是一条逃生通道,那里有写字楼的电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里面没有医生跟进来,现场被解救地人质里面有没有医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几声,也没有谁站出来。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仅仅是看而已。这就是我们花了巨大代价救出来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们再因为他们缩手缩脚,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胁的话。那才更是白痴猪头加三极了。
我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也不想跟那些刚刚被我们救下来。却没有对这几个受伤的女人表示谢意的人群客气。我抱着肖蒙就往前面冲,一路挤翻了好多人。其中一个人竟然对我发起火来,大声的指着我质问我说,你是警察,你怎么能跟老百姓抢路逃跑这是一个穿着考究地中年女人,也许还是受教育程度很高的那种,但我还是毫不客气地蹬了她一脚。现在谁挡我的路。我杀人的心都有。
特警们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有两个想过来制止我,那个少尉却拉住了他们。
警察,警察为你们卖命的时候你怎么没看见现在人命关天,抢在前面一点你还不高兴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伤,都朝我跑了过来。帮我掀开旁边的人群,我们四个人一路鲜血的过去,身后洒落地血。也分不清是谁的。也许我们太过狰狞,前面的人不等我们跑到跟前,就纷纷惊恐的让开了。
两个特警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其中一个就是误伤李莎的二级士官。大厦的中部以上已经完全被警方控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其实匪徒想炸楼,没有足够的炸药。他们最多也只能把商场炸烂。大楼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垮塌的。
我把肖蒙抱在怀里,几乎是无知觉地跑着。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边,也知道她们同样受了伤,可是我现在顾不上了。说得过去的理由是她们的伤不算太重,可如果她们的伤势都是一样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问题。
终于跑进大厦另一头地电梯的时候,黎雅撑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过说起来李莎的伤比她还要重。她们不应该这样跟着我跑的,这样只能加重她们的伤势。那两个和我们一道的特警就很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提出过要背她们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干。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有一种相濡以沫的感动,我的眼里不停的有眼泪流出来。我从来没有流过这么多眼泪。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这么多的眼泪。
黎雅脸色惨白,紧挨着我x着电梯地内壁,把头轻轻靠在了我地肩上。什么也没说。而李莎靠在我的另一边,一只手还是按着自己地伤口,脸上却带着笑。好像是凑热闹好玩,她也把头靠在了我的肩上。
那两个特警面面相觑,好像比看到我们三个人就搞定了五楼的匪徒还要感到难以置信。
电梯很快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时间却太漫长了。大厦外面围满了警车,也准备好了急救车。我们这样子看来不需要多说,由那两个特警护送着,几个护士迎面跑了过来。
我们分乘了两台救护车,我和肖蒙一辆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则坐上了同一辆车。后来李莎半途下车了,她自己有治伤的门路,那是后来我才知道的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医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伤后被送进来的市警察医院。这是隶属于我们局,主要针对全市的警员同时也收容罪犯的医院,和军区医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的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的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的。我看着两间手术室的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的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地。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地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的。就算特警冲进来地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的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地。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的心痛。
好,现在来想另外一个问题,当肖蒙、黎雅和李莎三个人都受伤倒下地时候,我跑向她们的先后问题。也许我最先应该跑向肖蒙才对,事实上,我最先跑向的。却是李莎。
不止是因为她离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伤势,似乎也只是为了查看她的伤势。我今年26岁了。李莎是我26岁的生命里面第一个说喜欢我地女生。而且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
我曾经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经为此大病一场。但是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于我,对于李莎来说,这种所谓的喜欢都像是一个幻觉。我不是说她虚假,我相信她给我说那个话的时候也是真的,但是,她的身份对于平凡的世界来说。却横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终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过上她喜欢的打工,上学。再嫁个平凡的小人物比如我这一类人地生活。
看过,然后离开,这也许就是我最真实地心态。我和她以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吗这我不知道,也不去想。
我在黎雅那里停留了一下。是的,我在黎雅面前犹豫了。就在之前,我深深地搂住了她,深深的吻着她。当我以为她要出事的时候,我心完全都被怒火烧得失去理智,也为此第一次感觉到了杀人的快感。我很难去分理清黎雅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经历过战斗,经历过生死,那些东西重要吗重要,但是我和别的兄弟,比如王靖,比如暴龙,也一样的同生共死。
真正让我觉得宁静和安心的,却是她默默站在我身边的那种时候。黎雅大多数时候是安静的,平和的,她很少向我提什么问题,但是我需要做什么的时候,她总会默默的去为我做好。虽然大多都是公事,但是那种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笑容都能互相体会到的默契,却显然超越了友情。
可是,我最后还是在犹豫之后奔向了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