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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前是黑夜一样。三天前,接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的电话,就在我正奇怪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并且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于是我把所有放在思考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上的精力,转移到对他即将结婚的惊讶中。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黄色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性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精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 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