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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的弱智书籍津津有味的看着,完全不顾无聊至极的我,令我不得不怀疑她是否早就做好准备要和我来打点滴。于是我决定出去到门口的报纸摊买了一份xx报回来看。据发行者吹嘘xx报是哈市日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但在我眼里这张报纸除了一半是壮阳补肾的广告外,几乎都是其他媒体发表过的老新闻;凶杀、强奸、卖淫等的暴力、淡黄色的新闻充斥着本已不多的版面来迎合大多数的低俗口味,偶尔几个比较有新意的文章中,还被歌功颂德的占去了四分之三。我一向认为作为一个年轻人,如果想保持活跃的思维最好不要涉及这些扼杀思想的地方性的报纸,它们应该属于40岁以上人的读物。在我的印象中除了一次坐公共汽车因为没有零而钱迫于无奈的买了一份以外,这是第二回买。

当我回到点滴室时,秦可一仍然靠在床上看着弱智书籍,于是我再次坐在她的床边,无奈的看着手里这份引领大众走低俗路线的报纸。

“把那张给我看看”秦可一在我身后忽然对我说到,并表示了对我手中报纸的兴趣。

“哪张”我握着一叠报纸对秦可一说到。

“就是有刘德华那张”在递给秦可一之前,我出于好奇,看了看到底是什么新闻如此吸引她。新闻已经是老新闻,出现在这里我一点都不奇怪,大概讲的是刘德华的某铁杆粉丝,苦追刘德华12年,以致倾家荡产,就在她即将绝望之际,央视等多家知名媒体纷纷表示同情,并伸出了援助之手,全力帮助这名女子完成她的愚蠢举动。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全国很多媒体记者也表示,为了能让该女子完成与刘德华见面的心愿,他们愿意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

这让我很怀疑是不是新闻媒体单位食堂的伙食都很不错,否则他们不会干出这种“吃饱了撑得”的傻事。一个所谓的“追星族”,及其不正常、不健康的行为,竟然能够得到中央电视台和一些媒体的支持,竞相报道,让我不得不为这个国家的命运暗暗担忧。同时也对刘德华深表同情,遭遇如此一个“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的神经歌迷,后面还跟着一大帮弱智媒体去追捧,华仔有生之年所见过的怪现状,我想也莫过于此了。

我向来对追星族嗤之以鼻,凡是有关追星族的报道都不屑一顾,但看到此女子的行为我不得不“深感佩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为追一个娱乐明星竟至于闹到不死不活的地步,还连累全家跟其一起遭殃,迂腐的父亲竟还要卖肾支持。这不就是所谓的作孽吗人说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对这样的人,我们除了报以一百个轻蔑外,就是劝其去专治心理疾病的医院看医生,并查看是否有家族遗传病史,别无他途。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报纸递给了秦可一,出于对我心脏承受能力的考虑,我暗暗的下定决心,除非哪一天手纸这种东西从世界上消失了,我会考虑买这种报纸来代替手纸的功能,但条件是在我没有患痔疮的前提下。

正文 第29章 再遇丁宁

在我即将濒临崩溃的时候,药瓶的里的药终于见底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把护士喊来替秦可一拔了针头。我扶着她下床,然后走出了点滴室,一步一步的挪向骨科。

骨科的大夫的年纪不大,似乎是一个实习的医生,看见秦可一进来后,立刻显示出了其他医生鲜有的热情。当给秦可一检查的时候,两只手不断的玩弄着秦可一的脚,好像是在给她足底按摩一样,这让我想到前段时间媒体上争相报道的“色魔医生”的形象。

医生在尽兴之后,给出了“基本上没有大碍”的结论,但仍让我们去拍个片子,于是我又不得不再次扶着一瘸一拐的秦可一去拍x光。由于要半小时后才能取出结果,所以我先把秦可一扶回了骨科诊室。当医生再次看到秦可一进屋后,立刻又变得异常热情起来,开始和秦可一东拉西扯一些在我眼中看来很无聊的问题。据他介绍他是医大的研究生,至今还没有女朋友。

我不清楚他无意中透露后一句话的真实意图,如果是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学历以博取秦可一的芳心,那他只能算他倒霉,在秦可一这种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的女生眼中,专科学历的男人和研究生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个年头,也就研究生自己把自己当回事。我本打算默默无闻的坐在角落里忍受这难挨的半个小时,但听到一些在我这种愤世嫉俗的人的眼中的屁话时,我就有反驳他的冲动,但考虑到秦可一的伤脚,我不得不压制了这种冲动,最终决定到外面透透新鲜空气。

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后,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发呆。自从佟晨走以后,我迷恋上了发呆这种感觉,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对着某个东西就开始发呆,脑中回忆着或刻画着和佟晨的一幕幕,尽量的把他们都想得维美些,甚至有时连自己都分不清哪些是虚构的、哪些是实实在在的发生过的。而我此时也把所有对佟晨的感情,寄托在了这种发呆上。

一首熟悉的铃声打破了我对佟晨的感情寄托,那是我和佟晨都喜欢的一首歌,确切地说是在佟晨的影响下喜欢的歌至少走得比你早;当初我和佟晨一起买情侣手机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把这首歌作为铃声,如今我的手机仍然是把这首歌作为铃声,但却不知道佟晨的铃声已换成了什么

真没想到在这里也碰到一个和我喜欢同一首的歌的人,于是我寻声向那个人望去。结果应该是我早就能预料到的,但我怀疑是否因为我经常发呆而致使我的脑袋迟钝的缘故,如果换作以前的反应,我在第一时间就应该想到这个人是佟晨,或者应该叫她丁宁。此时她就在我的面前不远的地方,背对着我接着电话。我慢慢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向她走过去,之所以这样是为了证明我没有认错人,直到站在她的背后,我才万分之一的肯定她就是,除了她的名字我不能肯定以外。我就这样在她背后默默的站着,而她此时正全神贯注的打着电话,丝毫没有察觉我的存在。

电话终于在我的忐忑不安的心情下打完了,她合上电话后,很自然的转过身来,但却被站在后面的我吓了一跳,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我的出现是他始料不及的。

“嗨好巧啊”在对视了几秒钟以后,她率先打破了沉默,从她的反映看出,应该是上次碰到的丁宁。

“是啊你来看病”

“噢不是。我来给朋友开点药。”说完向我晃了晃她手中拿的药。

“噢”我们互相都已极不自然的语气回答着对方的问题。

“你那也来开药吗”在又沉寂了几秒钟之后,还是丁宁率先打破了沉默。

“噢,我不是,我是来朋友看病的。”说完后,又是一阵沉默。

“我,给你打过电话,但没人听。”又过了几秒钟,这次我率先打破了沉默。

“噢上次见面后第二天我就去外地了,所以就换了张卡。”虽然不知道丁宁的话是真假,但我宁愿相信是真的。

“晚上有时间吗”我突然直奔主题的向丁宁问到。

“噢有干嘛”她听到我的问话后,眼睛瞪得大大的,然后支支吾吾的回答到。

“一起吃顿饭吧,我觉得咱俩挺有缘的”我笑着对丁宁说到。

“好啊,去哪”犹豫半天后,丁宁终于做出了我期望的选择。

“汉斯吧沃尔玛旁边的那家,六点钟我在门口等你,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