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人确实该死,如果有三千铁甲卫士,我一定把他们一网打尽”看着闻言喜形于色的斯托夫,杨凌话锋一转,“唉,可惜家族有令,我马上就要离开维森镇了,有心无力啊”
马上就要离开维森镇
斯托夫差点石化,他想过杨凌会跟自己讨价还价,狮子大开口。但千算万算,怎么也没想到杨凌马上就要离开维森镇。
难道,这只是他的借口
震惊过后,斯托夫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杨凌兄弟,不知你们家族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急着把你召回去”
“唉,失败,失败啊,我都没脸说了”摇摇头后,杨凌接着说道:“别人出来历练,要么修为大进,要么取得一片封地,最不济也能赚得盘满钵满,只有我一事无成。只好回去受罚,失败阿”
既然人们都以为自己出身豪门大贵族,杨凌干脆顺水推舟,一直装下去。别人低调行事,扮猪吃老虎,他干脆剑走偏锋,扮老虎吃猪。事实证明,不仅能震慑意图不轨地人,关键时刻还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泰伦大陆,但凡历史悠久的家族,族人成年后都要出外历练,所以杨凌这么一说,斯托夫也不疑有他。甚至,就连古德和海儿贝莉等人也没有例外,相信杨凌确实是某个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弟子。所不同的是,对杨凌要走地说法,斯托夫半信半疑,他们却知道杨凌又在胡扯。
如果是在刚到维森镇的时候,知道杨凌要走,斯托夫绝对求之不得,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之力获得雄伟的维森城堡。但杨凌要是现在离去,绝对是雪上加霜,罗斯人地偷袭恐怕将更加毫无顾忌。自己能不能撑到援军到来,恐怕老天也不知道。
“杨凌兄弟,我在西北面划一块方圆一千里的领地给你,封你做我的守护骑士。你留下来帮我对付可恶的罗斯人,如何”犹豫片刻,为了完成占领维森镇的任务,更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斯托夫只好咬牙下血本。
杨凌势力庞大,有他的协助,不说把罗斯人一网打尽,起码能撑到援军的到来。当然,现在便宜一下杨凌这家伙,等击溃罗斯人,把维森镇牢牢控制在手里后,有大把办法让他把到嘴的肥肉一块块吐出来。
方圆一千里地领地
别说杨凌,就连野蛮人头领加鲁克也不屑地摇摇头,觉得斯托夫比一头沙罗猪还蠢。杨凌只要和罗斯人一起出兵,把度日如年的班图人击溃后就能自己当维森领主。就算是傻子,也不会答应斯托夫的条件,辛辛苦苦后再获得区区方圆一千里的领地。
“没问题,为领主大人效力,为帝国而战,是在下的荣幸”
众人不屑一顾地摇摇头,但令人意外的是,杨凌沉思片刻后竟一口答应。霎时间,斯托夫一行激动不已,而卡西和加鲁克等人则目瞪口呆,嘴巴大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只有古德和海儿贝莉沉默不言,依稀猜到了杨凌的想法。
第二卷 明争暗斗 第六十七章 你的胸部很美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既然打定主意对付斯托夫,杨凌就准备用最小的代价获得胜利,他可不希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斯托夫提出封一块领地给自己,他干脆顺水推舟,先把他稳住,然后趁班图人防守最薄弱的时候再发起致命一击。
杨凌相信,下了血本后,斯托夫在援军到来之前将会依仗自己的势力,短时间内肯定会不疑有他,这就给了自己一个天大的机会。只要精心策划,维森镇就是斯托夫这个空降领主的埋身之地。
送走斯托夫一行后,看着疑惑的卡西和野蛮人加鲁克,杨凌神秘地笑笑,也不多说什么,大步向自己居住的别院走去。这段时间,无论是巫力还是通灵法术,似乎都进入了一个瓶颈,他必须早日突破。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增强自己的实力才是王道。
杨凌刚走,议事厅里就吵翻了,古德和海儿贝莉等明白人笑而不言,卡西和加鲁克等糊涂人吵半天还是搞不明白杨凌的意思。但相同的是,走出大厅后所有人都紧紧地闭上嘴巴,连端茶倒水的几名仆人也没有例外。他们都明白,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乱讲。
三天后
杨凌慢慢地睁开双眼,体内红色的巫力和绿色的生命能量更加浑厚,顺着一个玄奥的轨迹自动运转。所过之处,肌肉和骨骼不停地收缩,膨帐,然后再收缩,如此循环。浑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他相信,只要持之以恒地修炼下去,总有一天会突破瓶颈,量变引起质变。只要顺利进阶到地巫。凝结巫丹,就可以深入特拉斯森林修炼。吸收千年古树的生命能量倒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可以驯化强悍地高级魔兽,组建一支真正的魔兽大军。
相对于众多护卫,杨凌更希望增强魔兽大军的实力。在足够的利益面前,别说人类战士和野蛮人,恐怕就连森林精灵都会倒转枪口对付自己。但魔兽不会,被驯服之后,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收到前进地命令后它们也绝不会有任何犹豫。
世间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杨凌心里很清楚,神秘的巫术和强大的魔兽大军。是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安身立命的最大本钱。没有足够的实力,别说享受生活,就连做个乞丐都得提心吊胆,说不定哪天就像只蚂蚁一样被活活碾死。
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他大步向香格里拉走去。约翰那皇家御用调酒师的名号不是吹出来地。只要喝过他调的酒,谁都会自然而然地上瘾,这也正是香格里拉里面那小小的吧台生意火爆地原因。
虽然是大清早。但小酒馆里面还是挤满了人。当然,杨凌那专用的高背椅还是空荡荡的,一尘不染。即使杨凌几天没来,也没人敢打这张高背椅的主意,这,就是佣兵和冒险者们对一个强者的最大敬意。
和一些熟悉地佣兵和侍者打个招呼后,杨凌一屁股在高背椅上坐下来,“约翰,老规矩。一杯郎姆酒,两碟阿尔卑斯花生米。”
“老板,我这还有一瓶百年猴子酒,要不要尝一尝”约翰从酒柜里摸出一瓶淡绿色的酒,“别人要二十万紫晶币,老板,我给你五折,收十万紫晶币算了,千万不要错过哦”
百年猴子酒
看着笑嘻嘻的约翰,杨凌摇头笑笑。上次耍了斯托夫那个花痴一样地冤大头,没想到约翰这家伙这么快就拿来开自己的玩笑,笑眯眯地说道:“嘿嘿,约翰,这么珍贵的酒,要不,一起喝几杯酒钱从工钱里面扣就行”
从工钱里面扣酒钱
十万紫晶币,扣一百年,还是一千年
约翰差点晕倒,摇摇头后故作可怜,给杨凌倒满满一杯酒,说道:“算了,这么好的酒,我可不敢糟蹋。别说十万紫晶币,我现在身上一枚黑晶币都没有,现在的小姐啊,太不像话了。摸一把就得一百晶币,比帝都的贵族少女还贵,真是无法无天,老板你又不出面管一管”
卖春的小姐自己也要管一管
杨凌差点把嘴里号称十万紫晶币一瓶的猴子酒喷出来,约翰这个家伙,调酒的技术是没话说地,就是风流成性。看来,得赶紧给他找一个身强力壮的婆娘,每天把他榨干压扁,免得他哪天给自己惹来什么麻烦。
“大人,今天怎么这么晚才过来”梅丽尔斯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一身低胸黑衣,笑吟吟地看着杨凌,“不知大人方不方便移步聊几句”
梅丽尔斯说完就款款地向一个靠窗的位子走过去,一步三摇,波涛汹涌,看得周围的佣兵和冒险者猛咽口水。
跟杨凌的高背椅一样,人再多也没人打这个位子的主意。这段时间,佣兵们泡吧有两个享受,一个是喝酒吹牛,另一个就是看梅丽尔斯这个艳丽的大美女。
前几天,有一个刚来的家伙不长眼,在梅丽尔斯专用的位子上大马金刀地坐下来。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就被众人拳脚相加,活活打成了一个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