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正在跟老狗喝酒,都是豪爽的汉子。这车队里面也不能带女人,初春的草原天气虽然暖和了不少,但夜里还是有寒气。喝口酒暖暖身子,是必要程序。车队里,没人都有二两烧酒的配给。晚饭的时候一并发放
“老狗,怎么干喝酒不说话”抽干了一杯烈酒,乌孙季长看了一眼发呆的老狗问道。
“这两天眼皮老跳,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可又说不上来,斥候都是多年跟随侯爷的老兄弟。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我心里就是不踏实。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也是在这草原上。那一次被东胡人夜袭,死了好多的弟兄。”老狗有些心事重重的说道。
“哦,就是慕容丹偷袭你们那一次那一次是挺惨的,听说护卫里面就没跑出来几个。这些天我也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总好像被人盯着的感觉。命令斥候远去了一点儿,也没发现什么威胁。此处靠近长城,放牧的牧人也只有三五户而已。这些人,估计不会对咱们造成威胁。再说,这么多年走匈奴草原。似乎也没被人劫过,难道咱们两个都紧张过度了”
“没办法,只能晚上让值哨的人警醒一点。明天让斥候再远一点儿,娘的这种滋味儿真难受”
第二十二章 飞翔的老狗
“呸”乌孙季长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他的身上被射了五六箭。浑身上下疼得不能动弹,若是有铠甲在身他跟本不惧匈奴人的箭矢。可早上冲出来的时候,跟本没时间穿戴铠甲。伸手去摸身边的马刀,可努力的抬起胳膊,却发现马刀不见了,跟着马刀一起不见了的,还有他的手。
一个没有胡子的家伙忽然出现在他的眼帘里,迷糊中的乌孙季长立刻就清醒了。“居然是你”乌孙季长什么都明白了,匈奴人从来都不攻击云家的车队。平凉已经给了匈奴人足够的教训,能够让匈奴人忘记教训的,必然是足够的利益让他们动心。而能够提供这种利益的,只有大秦
“乌孙大掌柜,没想到咱们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了。赵高不想取你的性命,可你的伤似乎也活不了几天。我现在让人杀你是在帮你,你同意吧”赵高笑眯眯的说道。
他说的没错,乌孙季长身上中了五六箭。没有铠甲防护,那些箭矢都深入脏腑。扁鹊在这里或许还能够救他,可现在扁鹊不在这里。这就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赵高不干掉乌孙季长。他绝对比现在死的难过一万倍既然一切已经注定,那就只能按照老天爷的安排走下去。直到,老天爷不喜欢这颗棋子,将他踢出局。就好像面前的乌孙季长一样
“如此我还要多谢你喽呵呵呵从十四岁走北地起我就知道,生死寻常事尔。这人,横着竖着都是一般长短。下手痛快一点儿,别婆婆妈妈的乌孙大爷我挺得住。”乌孙季长一边说话,嘴里一边向外冒血沫子。身下流出来的血已经染红了枯草,单单是流这么多血,乌孙季长也很难活下去。
赵高无奈摇了摇头,活着的乌孙季长或许更加有用。不过看起来,只能借他的人头一用。现在活着,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摧残。转过身挥挥手,凌邱的刀锋便划过了乌孙季长的脖子。头颅掉在地上的时候,腔子里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他的血在刚刚,已经快流干了。
初春的太阳高挂在天上,赵高驴子拉磨一样的在草原上转圈儿。边上站着他的侍从,远处的匈奴人在欢呼。他们抢了很多东西,足足有一千辆大车。他们已经好多年没有抢到这么多东西,右贤王的部落会因为这次抢劫而富庶起来。力量也会壮大,成为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力量。
这一次算是将平凉得罪苦了,看起来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不然被云玥抓住,千刀万剐是免不了的。赵高听说过云玥的严刑峻法,想想那些酷毒的手段心里便涌上森森寒意。不过没办法,从昨夜开始他便回不了头。这老天爷,又何尝给过人回头的机会。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血腥气冲天的空气,虔诚的好像做着某种宗教仪式。
“走吧带上乌孙季长的人头去见大单于,或许咱们能够说服那位年青的单于。”赵高说了一句,便带着从人去找右贤王。
老狗惨叫一声,脱掉了铠甲。身后的战马已经躺在地上,嘴里吐着白沫子。而牵着的那匹战马也不知去向,这一天一夜的疾驰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四周都是草原,往远处眺望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青山。
后背中了五箭,最深的一箭竟然入肉寸许。匆忙间他只来得及披上内甲,若是穿上他的那身重甲。匈奴人的弓箭怎么可能伤得了他嘴里干得要命,操起水壶。将里面仅剩的几滴水灌进了喉咙
铠甲上带着箭矢,老狗可以想象自己的背上现在是怎样的血肉模糊。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裹,拎着巨大的斩马刀向着东面的方向行进。他们走的是匈奴草原,只要向东走就会走到燕国。那里有云家的商铺,只要一纸飞鸽传书,便能够将这里的情况禀报给侯爷知道。一切但凭侯爷做主就是,老狗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没有见到乌孙季长,老狗有些忐忑。这位乌孙大爷千万不要出事,他出了事侯爷真的会发疯。
地上的草好像一张黄绿相间的草毯,从脚下一直蔓延到天边。老狗拖着斩马刀,孤独的走在草原上。
远处有几只狼跟着他,看样子被老狗身上的杀气震慑。跟本不敢靠近,跟了一段时间之后,叫了几声转回头享用战马的尸体。
从天明走到天黑,再从天黑走到天明。老狗就那样的走着,出了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喝了口水,灌满了水壶之外。他好像机器一样的走着,背上的伤火辣辣的疼。有时候一跳一跳的疼,老狗感觉很热。几乎走不了多远,就得喝上一口水。
开始身上还有汗水,可走着走着连汗水也没有。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一块烧红的炭火,即便是在初春的草原夜晚,也感觉不到丝毫寒冷。而且老狗感觉自己越走,脚步越轻快。远处开始出现农田,还有房舍。老狗甚至可以看见,公鸡扑棱着翅膀飞上墙头。而且还有狗的吠叫声
有农田有房舍,就证明自己来到了华夏人的土地。只有土里刨食吃的民族,才会有这样的特征。一个小丫头看到了老狗,她好像见了鬼。扔下挖野菜的铲子,没命似的往家里跑。
老狗想喊她,可是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喉咙已经肿的不能说话。狠狠吐出了一口黄绿色的黏痰,脑袋就一阵眩晕。摇了摇头,老狗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眼前是湛蓝的天空,白云正在调皮的在眼前飘过。不时还变幻一下自己的形状,好像在跟老狗捉迷藏。
“爹爹就是他”那个小女孩儿怯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说话的声音咕噜咕噜的,好像在水里说话。接着老狗就看见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而后是许多的人。再然后,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二十三章 无意中的发现
急如暴雨一般的马蹄声响彻阡陌之间,王贲的脸红扑扑看着就喜庆。十九岁生日,他迎来了一件惊人的礼物。秦王正式册封他为少上造,十九岁的人就获封大秦十五级爵,距离封侯也为期不远。王贲好像看到了自己辉煌的未来,带来大秦的狐狼之师,征服一个又一个地方。
身后跟着秦军五百名骑兵,他们跟随新任少上造出来抢劫庆贺一下。虽然燕国人很穷,但大秦的军卒更穷。连年出来作战,那点儿赏赐怎么够花。出来征服,原本就是为了抢劫。大秦的军规虽然有不准劫掠的一条,可那只是在大秦境内奏效。出了大秦,将军们都不会管束军卒。抢了秦人会被砍脑袋,可抢劫了其他诸侯国或者是其他民族的人,说不定还会有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