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散发着烈火般的气息。他手上提着两把流淌着熔岩的战锤,沉默地看着艾伦。
然后没有言语,发出一声低吼便扑了上去。
玛格托玛高举战锤,战锤上火光一亮,猛然轰下。
艾伦贴地滑退,让他的战锤轰在地面。战锤及地,顿时掀起一片火浪,喷出无数碎石。地面咔嚓作响,一条条裂缝争先恐后地冒出来,整个大地立刻四分五裂,最后从这些裂缝里喷出排排火焰,倾刻间化成了一片火海。
火焰里,玛格托玛如同战神般威武,火光照亮了他的盔甲。他举锤朝艾伦发出一声咆哮,然后迈开大步,踩着火焰朝艾伦冲刺。艾伦脚尖轻点,顿时拉出一条金虹和玛格托玛交错而过。
在艾伦立定之时,玛格托玛还冲出了几十步,壮汉才停了下来。他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便听艾伦说道:“强者争雄终究非你所长,你更擅长的是攻坚破城。若论单打独斗,赫尔瑟斯才是真正的高手。至于你,你舍弃了巨人形态那一刻开始,就等于抛弃了你最大的优势。就像我说的,你看着粗犷,实质狡猾。可惜,在至尊面前,这点手段只是儿戏。”
“埃博因斯的三巨头,从现在开始就只剩下一个火海之威了。”
说罢,艾伦朝怒风要塞走去。身上的无尽剑装悄然解除,敛去了所有荣光,朴素得仿佛一个普通人似的艾伦,很快消失在战场之上。
直到这时,玛格托玛才发出一声惊天巨吼,然后男人的眼鼻和嘴巴里有火光喷了出来。喷出的金色火焰把他的皮肤和盔甲映亮,足足喷发了数秒之后,玛格托玛的嘴里升起了浓烟,男人的身体变成了如水晶般的黑岩,成为了战场上一座没有生命的雕塑
第1845章抢夺火种
这里没有夜晚,只有永恒的白昼。
赤色的大地之,一条条岩浆河蜿蜒而过,把大地划得支离破碎。这些岩浆之河的源头,是一个巨湖,这个大到让人难以置信的湖泊里,填充它的是无尽的岩浆,岩浆在这里面沸腾着,不断冒出一个个气泡。热气升腾着,扭曲了景物,在这些翻滚的岩浆里,不时会冒出一团黑岩。黑岩浑圆如球,表面光滑仿佛水晶,岩浆在它的表面不舍地淌下,只能在它身留下淡淡红斑,然后迅速冷动。
这样的黑色岩球会不断从巨湖的心处冒起来,接着被流淌的岩浆推到湖岸。岩球被推岸之后,便会滚下山坡,于是不断地和地面发生碰撞,磕碰之,岩衣便开始裂开,粉碎,等它们滚到山脚,已经破烂不堪,从里面涌过大量的红色液体来。这些液体都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红光,如同火星闪耀。
等液体流尽,岩球里会钻出一只只生物。有火角魔,有尚末披甲的烈焰骑士,也有骑士所乘的战马,不过它们出来的时候只是马驹,无法用以乘坐。这些生物起初会漫无目的地在山脚附近游荡,数天之后,它们便会离开,从这里前往无尽的大地。
这样一座山,这么一片湖,便是埃博因斯万千生灵的起源之地。不管是各个阶级的战斗单元,甚至是君王,都会从这里诞生。像这样的地方,被称为诞生之所。诞生之所,在埃博因斯里有十二处之多
时间对于埃博因斯的生灵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它们生生灭灭,弹指万年。只要埃博因斯仍然存在,它们没有真正意义的终点。死亡不过是一个转站,哪怕是在物质界的征战死了,它们也会从诞生之所里重生,然后重复着这个无尽的轮回。这也是为什么在对抗宇宙黄昏的时候,和燃烧军团作战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摧毁烈焰之门,才能阻止一颗星球的毁灭。
这时,眼前这个诞生之所突然响起了一声咆哮,这声咆哮极具穿透力,甚至刺破了天穹,让诞生之所附近徘徊的众多生灵均是一震,全部不由自主地趴倒在地。
在那片巨大的湖泊里,有人影冒了出来。是个皮肤黝黑的君王,他身材等,但全身肌肉匀称且结实。两颗眼睛里仿佛有岩浆在涌动,散发着摄人的红光。他一身不挂地从岩浆湖浮起,并末像其它生灵那般置身于一个黑色岩球里。浮出湖面之后,他踩着岩浆而行,倾刻间已经来到了岸边。
他看着自己的身体,又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吼声。他所释放出来的气息尚末达到君王的标准,甚至充其量也只是位的战斗单元。但他并末像其它生灵那样浑浑噩噩,这是当然的,因为他是玛格托玛。
埃博因斯的三巨头被毁灭后,他们会在诞生之所重生。可这时他们十分弱小,毕竟这个世界有太多强悍的家伙,一名位战斗单位并不见得有多强大。但他可以取回火种,这样可以恢复力量,立刻蜕变成位君王。
玛格托玛得庆幸,还好在密西尔星被艾伦毁灭时,巨人之星的烈焰之门还在。所以火种会在埃博因斯的某个地方出现,否则像赫尔瑟斯那样,火种留在了物质界里,如今埃博因斯已经没有穹苍之炎这号人物了。
当然,重生之后到找到火种需要时间,而即使蜕变成位君王,也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岁月,才能重新恢复到大地之怒的巅峰状态。所以纵使得以重生,玛格托玛仍在心里诅咒那个毁灭自己的家伙。
可诅咒也没什么用,所以他只能感应火种的方向,然后默默路。
离开诞生之所,玛格托玛进入了群山之,他的气息让下位的战斗单位不敢靠近,可那些位,以及君王却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这个世界是如此之大,那些强大的生灵又是浩瀚如海。纵使是玛格托玛,也不敢大意。他得规避那些强大生灵所在的区域,小心翼翼避开君王的领地。这样,十多天过去了,他终于看到一座山谷。
火种的反应来那座山谷里,玛格托玛没有急着进入山谷,他谨慎地感应着山谷内的环境,确定没有特别强横的生灵之后,才进入山谷。山谷洼地里,几只火角魔盘恒在一片空地,它们抬起头看了玛格托玛一眼。离开诞生之所后,玛格托玛用自己的力量,再加山脚处那些黑色岩球的碎片,给自己制造了一套黑色薄甲。这套盔甲的防御力聊胜于无,玛格托玛并不指望它能够挡住强悍生物的攻击,所以这身盔甲他塑造起来较侧重威严感,穿在身,他像一位君王。
因此看到玛格托玛这卖相,几头火角魔爬了起来,悄然退去。
玛格托玛哼了声,在他成为三巨头之后,何曾试过要靠扮相来骇退这些生物,以往只要微微发出一缕气息,便足以让千里内的生物尽避。现在却要靠一套盔甲来吓人,玛格托玛只觉恼怒无。他大步走进山谷深处,然后他停了下来。转过身,玛格托玛隐约见到一条身影。
那是名烈焰骑士,骑着一匹火驹,安静地行走着。玛格托玛有些不肯定,几天以来他似乎都看到过这样一名烈焰骑士,只是埃博因斯的烈焰骑士长得都差不多,全是套在盔甲,骑着火驹的人形单位。玛格托玛相信一名烈焰骑士应该不会跟踪自己,毕竟它们都是某个君王的坚力量,不可能会跟踪自己。
现在这里出现了烈焰骑士,说明附近应该有君王的存在。为了避免意外,玛格托玛不再理会那个骑士,加快了脚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