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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吴归笑了笑,没有理他,从平台边上的螺旋梯子往下走。

下到水面上,将头上黑色燧石制作的,代表黑荆巫师身份的发簪交给猪大肠保管,又把腰里的树皮围裙一扔,直接跳入水中洗澡。

洗干净了一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在水里照了下,也是鼻青脸肿的猪头模样。

巫归见到自己的尊容,不禁出声骂道:“擦你大`爷的,老子明天就出发了,却搞成这副鬼样子,真是衰到家了。”

不过想起这番大胜光阿父子,还把七角打成死狗,他心中又高兴起来:“付出这点皮肉伤的代价值了”

清清爽爽的走到台阶上,猪大肠已经找了根能消炎的嫩血藤,在嘴里嚼碎了敷在巫归身上的破创上,又为他用麻布裹住。

“归哥,你的裙太脏了,我给扔了。”收拾完后,猪大肠说道,

巫归看着自己的裸`体,眼睛一瞪,骂道:“你叫我就这么走出去”

“那有啥,谁还没光过身子”猪大肠没心没肺的说道。

的确,在丛林里成年男人光着身子乱逛,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人们见了都不会多瞧一眼,只是有些丢脸,有失`身份而已。

巫归可接受不了甩着大几吧在人眼前晃悠的行为,在猪大肠头上猛敲一记:“我乃身份高贵的黑荆巫师,你叫我光`屁`股乱窜,以后族人还会不会敬我还不快给老子找件衣服去”

“哎呀早知道就不扔了,让你穿屎裙得了。”猪大肠捂着脑袋向上爬去,其实是他看着脏,不想给巫归洗。

在梯子上迎面碰到嫘织家的那个男人,男人手里捧着一叠麻布说道:“猪小弟莫要去了,我给巫师大人带衣服来了。”

“快拿来。”巫归走过去接过嫘织家人送来的麻布衣服,打开一看,麻布短裙之外,还有一件桶状的长衣,一条水牛皮带,外加一双结实的皮绳草鞋。

巫归穿上这套行头,顿感文明的气息又回到了自己身上:“太好了真是舒坦啊”

猪大肠和那男人看到他的样子,都惊讶不已。

土著光身子`惯了,穿上衣服他们会浑身不舒服,见到穿衣服的人,也是看不顺眼,就如女萝那样,不但不能得到别人的欣赏,还被当成怪癖。

可是巫归不同,他好歹也受过现代教育,是懂礼仪之人,言行姿态自有一种莽荒之人所不具备的文雅高深。

以前和光`着`身子脏兮兮的和土著人混在一起,他也不太注重形象,所以也看不出有太多的不同之处。

现在穿上衣服,顿时气质大变,衣服穿到他身上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妥帖,仿佛上天注定他就是穿衣服的人。

在猪大肠二人的眼中,黑荆巫师裹着灰白色的长衣,虽然身带伤痕,但是却长身玉立,笑容深邃,不似粗俗凡人。

“归哥巫师大人真不愧是得了神眷之人”二人都不由得竖起拇指啧啧称赞。

巫归这时才悟到了个人形象的重要性,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装,在土著部落里也是如此。

他决定以后只要不是外出冒险,在人前露面时都要把衣服穿整齐了。一是答应了女萝帮他宣传穿衣习俗,二则可以烘托他巫师身份的与众不同,赢得人们的敬意。

穿好衣服,又把头发盘好用黑簪固定住,巫归想象了一下电影里仙人的做派,于是便抖了抖长衣,做出一副飘飘欲仙之态摇摇晃晃的走路,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极似某个邪`教神棍。

不过就算这样,也足以哄住没文化的土著人了。巫归风姿飘逸的上到平台上来,半`裸的人群见到全身都穿着衣服,面带神圣仁慈之色的巫归,态度果然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所有的土著人都是肮脏粗野汗渍渍的样子,他们熟悉的丛林巫师,也全是是邋邋遢遢、神秘阴暗的形象,谁见过如此若清泉轻风一般的神仙人物一时都看的自惭形秽。

巫归优雅的穿过平台上拥挤的人群,仿佛一只纯洁的白鹤行走在矮矬俗气的鸡群里,是如此的卓尔不凡。人们又惊又敬,纷纷给巫师大人让开道路,不敢再随意和巫归说话,交谈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粗鲁语言亵渎了巫师大人。

巫归的表演大获成功,面上带着平静的微笑,心中却在得意大叫:“老子的太有智慧了”

到了醪家店铺前,发现女萝和光阿父子都已经走了。问了等候在此的另外一个嫘织家的女家人,得知光阿带着七角回家去了,女萝担心他会报复巫归,便急急去议事厅找几位大长老商议如何为此事善后。

“萝长老要我提醒巫师大人,要小心提防光阿。”那个嫘织家女人说道。

“无妨。”巫归淡淡的说了一声,光阿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至于那么没出息,下作到暗中来害自己。

此事他们父子输的一败涂地,还被吴归抓住了把柄,吴归不去找他们已经算给他们父子面子了,光阿若还敢继续纠缠,那他的名声就彻底臭了,相信他父子俩不会那么蠢。

有了嫘织家的财力支持,巫归放开手脚在集市上大肆购物,在他光辉形象的助力下,人们都愿意把货物便宜换给他。那把水竹部落产的良弓自然到手,又为猪大肠也换了一把小一点的良弓,石簇箭换了四袋,整整八十支。

在雨林里,因为树叶繁茂,视野狭窄,弓箭的力道再大也会被树枝阻挡射不远。所以弓箭不需要太远的射程,大多数弓都是小弓和软弓。

而巫归新换得的这把黑色的大弓,却是丛林里极少见的硬弓,巫归拉了拉,感觉足有七八十斤的力道,如果在开阔地域射击,估计有效射程能有五六十米。

猪大肠一直说他买大弓没用,费劲不说,体积大也碍事。巫归对他解释说这是用来射大个头的猛兽的,猪大肠又不屑道丛林里的勇士都是用木矛对付大猛兽的,就算不用矛,用弱弓毒箭把它射伤毒死就行了,何必费劲用硬弓

巫归听的直摇头。

用弱弓毒箭也不是不行,可他们这次是冒险,不是打猎,要对付的都是突然跑出来袭击人类的猛兽,哪里等得及猛兽慢慢毒发必须要用硬弓一击致命

或许是文明社会之人受到过先进枪械的影响,巫归希望能用远程武器对付敌人,尽量避免危险的近身战斗。可是丛林里的土著却不这么想,他们都很勇敢,认为近身战斗更能彰显自己的勇猛无畏,猪大肠也是这样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