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金是外星人带来的,百年难遇。功能么.....”夏林皓说着,又看看婉儿。
“怎么不说了。”
“不好说。”夏林皓一说,婉儿不就知道了他心里的小九九。
“工作人员也没有说,估计就是一个奢侈品吧。像人们戴的耳环、项链一样。”夏林皓转到这。
婉儿听后,也不再追问,追问也没有意义,但,她知道的情况,也不便对他说,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一件不是很特别的东西,三传四传,就会越传越神奇,这样就有好多惦记,人身安全都会出现危险。
夜很深了,他们都没有睡意,他们聊着聊着都忘记了时间,只得又补齐房费,两人的心里这点事探开了,放下了,一身的轻松,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他们一同向外走去,月明星稀,万籁俱寂,凉风习习,整个避暑山庄里安安静静,沉静在静美的月色之中。
客人们都睡去了,只有他们的房间还亮着灯,和着这月色交相辉映,他俩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向前走着。
他们走出了九曲回廊,沿河岸边向前走,各自想着他们俩交往到今天,心里彼此都有对方。
恋你,爱你,不能娶你。
想你,恋你,不能嫁你。
婉儿有这种感觉,却没有沉溺在其中,她能很好将爱和生活调到最合适的位置上,故此,她能清清爽爽的做人。
她没有作践了自己,伤害了岁月。
夏林皓想,若是娶了婉儿,生的儿子一定聪明多了,也不至于让一个人陪读,陪读仅起督促的作用,回到家有吃口热乎乎的饭吃,是件多么惬意的事,现在想起来都是一种奢侈。
他们村里有几个讨的老婆聪明,生的儿子都会读书,男孩随母亲多些,女孩随父亲多些,要是女儿不会读书夏林皓就无话可说了。
当初婉儿身子是单薄了些,那时刚发育成人,绝对纯情,洁白无暇,黄花闺女无疑。
那高巧丽还不一定是大闺女,她那风情样,初*,黑灯瞎火,谁知道她从哪弄来的血。
对一个没有一点这方面经验的夏林皓,她说什么不就是什么。
婉儿现在风韵胜似当年,儿子都那么大了,不知道她的人还以为她没结婚呢。
高巧丽现过于丰满有失当初的一种风情。女人失去了风情,就丢了女人的味道,妖娆更是谈不上了。
不像婉儿现正是万花丛中绽放的一朵嫣红,变成了最精粹的一滴金黄色的花蜜!
婉儿才真正褪去表面的粗糙和幼稚,成为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迎来了女人身最高境界的美;她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但不善于把经历变成骄傲的资本,在岁月的淘洗中日渐绽放出珍珠般的光华。
“佳人洗尽铅华更倾城!”同这句诗,再恰当不过了。
夏林皓想到此,有这两美女相陪,此生足矣。对于婉儿来说,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也许老天爷非要她经历过这生活的磨砺。
她才有对生活,充满着五彩缤纷的向往,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差点被爱压得崩溃,同时也被生活逼到了尽头。
当时她想到了孩子和家里的亲人,她才没轻易轻身而去;这是她生活的全部期盼。
年龄尚小的婉儿承担起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她用母亲的名誉保护着他,她一次次战胜苦难靠的是希望。而立之年她就有如此深刻的思考,人生经历不同,人生观就不同,对事物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
婉儿想夏林皓是个可靠的男人,也是一个念旧的人男人,也曾有过喜新厌旧。其实,女人要的东西不多,她要的只是她爱的人可以每天都抽点时间陪陪她罢了。
你要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她心爱的男人放弃一切、包括好姐妹、为的只是等她那一个心爱的男人陪她,那么一点时间而已。
可,婉儿没有,苦一个人吃,事一个人杠。她只需要一点温柔、一点体贴、一点关爱,足使她快乐的生活。
两颗成熟的心,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夏林皓突然感觉有点冷,帖近了婉儿,婉儿也没躲开,相互半抱着向前走。
婉儿是不好意思向夏林皓身边靠,这是黎明前,天还有点黑,被夏林皓这么拥着,心里感到一丝暧,这个暧很是爱昧。
婉儿正准备一只手去挽夏林皓的后背。
这时,手机响起,婉儿抽出屁股后口袋里的手机,一看是闹钟,她知道到了五点半了,该打电话提醒儿子起床了。
婉儿看看夏林皓莞尔一笑,夏林皓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他们都感觉得一夜如此短,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婉儿打完电话,刚才的一点情趣,像是被人在中间阻隔着。
新一天又开始了,前面的路还在多远,婉儿不知道,她们并排向回走去。婉儿多么的希望有一个人就这么一直陪着她走下去“.......”
第三十四章孽缘
高巧丽手上的金笔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她最怕是被夏林皓知道了,有诸多说不清楚的事。
她试了好几下,想对儿子说,怎么说都不合适,当娘的当到这个份上也算可以了。
不能说是凌云送的,影子都不能提,本来退亲这事对凌云打击就大,他还送这么贵重笔,鬼也不信。
对旁人不但没有事,面且还会耻笑,对夏林皓来说,“凌云”两字在他心中是最敏感字眼。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夏林皓是在乎高巧丽;从深一点来说,男人是自私的。他就是放着,他愿意,也不让别人去碰他的女人。
他就会展开好多好多的联想。
一句话,就将你拍打死在沙滩上,“不是藕断丝连,凌云会送你儿子飞金笔。”到时候,就是身上长着一百张嘴,也就不清楚。
你能说什么,发脾气,发态度。你凭什么,除非无理起闹。
可高巧丽在这个问题上,她敢吗?
她不想,也不愿现在就将事搞缰,缰了对自己没好处。
夏林皓平时文文静静的,不代表没有脾气,要是疯起来才不管什么香,什么玉的。
这是原则问题,放弃这点便是吃软饭的男人了。
一连几天了,高巧丽想不出好办法,很是苦恼。
飞金笔是在高巧丽身边保管着,就怕哪一天夏林皓突然出来,被儿子无意提起来,小孩懂什么事。
在家就是捅破了天的大事,后果不堪设想。
高巧丽想得早点对儿子说。
今天,高巧丽特意买了一些儿子喜欢吃的菜。
看看时间,快要到放学的时间了,心想吃过饭后再说比较好。
不多长时间儿子回来了,见到妈妈的脸堆满了笑容,感觉妈妈一定有好事,儿子扬着脸说:“彩票中奖了?”
“没有。你这孩子,妈从不买彩票。”
“不对吧。你满脸的喜气。”
“儿子,你这都看得出来,想不到你还会察言观色。”
“谁叫你是我妈呢?”自从从凌云那里归来,高巧丽对儿子脸放了些,不是一天到晚绷着一个脸,这是装的,就是怕儿子不怕她,不听她的话,怕最后真的是管不了。
“洗手吃饭。”
儿子眼睛早就见到桌子上的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