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呀,害怕是有些,她这种害怕,不是怕死,她怕的是死不瞑目。
她整整花了十年,她就是不甘心,她就要告倒他,这就是她十年,吃尽了千辛万苦,她都过来了。
但,她这次有些糊涂了,怎么就找他呢?
还明知炜炜的事,只是后来志豪他们离婚了。
她也没有听到志豪为离婚而高兴。
她自己问自己为什么到这里来了?
如果说理由,也有,因志豪是夏林海的儿子或是女婿,她是夏林海的女儿,她找他合情合理。
说当然是说得通,而且是理所当然。
可是,红莠心里,一点没有想这样或那样。
吃完饭,他们还坐了一会,喝了一会茶。
“我是喊你红红姐,还是喊红莠姐。”后面加一个姐字,是应炜炜后面喊的,从年龄看红莠也不比志豪大。
红莠脸一红,她没有想到志豪突然说这个。
“随便喊什么,不是炜炜,我们也许这辈子也认识不了。”
“不是这样,在高中时,我就对红莠姐有印像,她总是穿花格子的褂子。当时我就想,若是在我班上多好,也就可认识了,可是我们班上只有三个女生,不是这样,就是那样。”
“志豪,你说话,我越听越糊涂,不知是夸还是损。”
“不,不,不。”志豪连说了三个不字,后面也没有说出来,看上去志豪比较轻松,可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红莠当时在学校是优秀的,也是校花,只是她非常的低调,这可能是与家庭环境有关。
家是在乡下,再漂亮的女子也被一层雾所挡着,最多是雾里看花,不是那样鲜艳夺目,趋向朦胧,原本朦胧是让人浮想联翩的,可高中时期,一般都在拼命读书,这是一个穿草鞋与穿皮鞋的分水岭。
见到了,也就是那么一下,精神一振,眼前一亮,过了又得将头埋入书本里。
有些比较浪漫的老师也会说一两句,同学们要努力啊,神女会拥抱你的。
在那时候,总感觉到神女,是天上的,人间是不可能有神女的。
毛泽东主席的诗句就有:“神女应无恙,当今世界殊。”老师讲到这一句,男同学有精神,因为神女无恙,自己就有希望。
当然诗句的内含都知道,可是这句可能没有几个男生会忘记的。
今天神女在志豪面前现身,志豪有些不知所措,在一瞬间也想过,这不过是下意识的。
是突然,是太陡了,冲淡了过往对神女的理解,还是挤压了对神女的一种渴望。
一旦揭开了面纱,所有的神秘不再有了。志豪想这绝不是,过去向往,今日过了,明天就不美好了,不,不是,可能是角度不同的问题。
红莠见志豪目光涣散便说:“志豪,你是不是工作太累了。”
“嘿嘿,有一点。”志豪不好意思答到。
“那你回去休息。”
“好吧,送你去宾馆。”
“不用了,我自己行。”
“明天我将东西交给你,我就走。”
“这么急啊,事完成了,结果怎样不重要了。”
志豪没听明白红莠的话。
心想你为此事奔波十年,可想而知你作出多大的牺牲,怎么到了最后说不重要了呢?
红莠的意思,她只有这么大的力量了,到了这里都不行,是不是要到玉皇大帝那里去告。
“这样吧,你明天将东西交给我,我给你安排住的地方,我们公司有客房,你就在那里住,周末我带你到北京转转。”
“这样不好吧,也有可能影响你和炜炜的关系。”
“红莠,我这样喊你行吗。”
“这原本就是我的名字,不过有五、六年没有人喊过这个名字,让这个名字复活,真不是容易的事。”
“不说这个了,走,现在就去我们公司招待所吧,条件还行。”
“志豪,像我这样的人还有资格讲条件吗?”
“千万别妄自菲薄。这是你说的。”
红莠没有再说什么。
志豪看看手机上的时间,还早,刚过九点。“你累吗?”
“我不累,两个月我自己照顾自己还是照顾得挺好的。”
“那我们走,反正路也不多,四十分钟就到了。”
她们从一小巷道插过去,就是一条宽敞的大道,当然还是沿街边走。
一路上,志豪给红莠介绍。
红莠今晚才感到活得像个人样,也从未有过今晚这样自在。
活得自在先要精神放松,心里没有负担,要做到随缘,随缘是一种胸怀,是一种成熟,是对自我内心的一种自信和把控。
红莠还有一种想法,她感到自己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她明天就要将这重要的东西交给志豪,这是一种信任,也应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样去理解。
她在来北京前也想过,她成功不成功,她不再为此事纠结,最后大不了,过自己的日子,她还叫她的红莠,只不过换一个地方去生活,天下这么大,未必没有自己容身的地方。
在她的脚下,不知有多少冤魂,她坚信,这个状子递上去,一定会有反响的。
志豪见她一句也不说,只是默默地听他讲,默默跟在他后走。
“你是不是还在想状子的事,别想了,你努力做了,而且快将青春都搭上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志豪,我也是这个意思,也就是最后一搏了。我也决定了。”
“哦,那就好。我会用全力去做的。”
“这个我知道。”
谈话间,到了。红莠住在公司招待所里。
志豪安顿好红莠,只身一人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今夜,的星空仍然是星光闪烁,夏志豪回想着,高中时期的红莠,那可是一个光芒四射的女孩,虽然出生在农村,家境又不好,但,还是挡不住她闪眼光芒。
在红莠身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她没有倒下,反而更加坚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她前行。
第一百五十七章一片新天地
志豪说得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红莠可说是尽了力,像这样持久的去做一件,特别是这么一件说起来就让人心疼的事情。
耽误了大好青春年华,她整个青春都耗在这个上了。她想通了,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她不想再回去了,她要留在北京,将她的英语水平再提高一下,做一个翻译,她感觉还是行的,因她学的基础还是很扎实的。
对于个人问题,也只得边走边看,等是不能再等了,随缘吧。人不是等公交车,走了一辆等一会下一辆又来了,人走了就算了,不会回头的。
红莠突然感觉这里很安静,心跳都会听得到,这是个学习的好环境。明天同志豪说说,可能也要半年学习,才能出去找事做。
现在的社会有这门好,只要你去做,随便在中国某一地方都能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