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一阵无奈,她伸出手捏一捏王偕的脸,开口说道:“你是对自己大明人样子的脸失去了信心了吗”
“这么说来,如是最喜欢的还是我这张脸。”
“自然不是,还有你这一肚子才华,和你的心,不过脸自然也非常喜欢,看起来赏心悦目,谁不喜欢呢”
两人又贫了一会儿嘴,吃过了午饭,便在书房里一起读书。
说是一起读书,但是跟吵架也差不了很多,王偕发现顾绾对于某些历史人物的看法堪称毁三观,从小受圣贤教育的他自然是要好生辩论下来,只是一番辩论下来,王偕被顾绾的那一番歪理说的毫无招架之力。
顾绾被王偕这副模样逗得哈哈大笑,加之王偕故意逗她,顾绾更是笑的花枝乱颤。
王偕一把抱住笑的不能自以的顾绾,开口说道:“之前我发现如是的文章似乎自成一派,虽然少了许多文采,可是渎之平实易懂,逻辑清晰,倒是非常有创意,说不准还可以因此诞生一个新流派,如是的文章不像散文,却该起个什么名字呢”
“论文,我写这些东西的目的,并非要抒发什么感情,而是说清楚一件事情,期间引用了许多文章,也并非像其他文章一样,引论典故。论述一个观点,就叫论文。”
顾绾站起来绕着王偕走了一圈,走到桌案前,写了来个歪歪扭扭的大字。
“论文。”
王偕看到那歪歪扭扭的大字,顿时觉得一阵好笑,他站起来走到顾绾身后,开口说道:“如是的字真是让人无奈,若是以后让外人知道了,定然要笑掉大牙了。”
顾绾也知道自己的字不好看,可是总是被王偕嘲笑,却也总觉得十分的不忿,便开口说道:“今天你都笑掉多少大牙了,你的牙还在吗”
王偕张开嘴巴,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顿时把顾绾气的直打人。
王偕赶忙一把抱住顾绾,轻声说道:“为夫说话虽然不好听,可是却也是实话,如是与其生气,倒不如好好练练这一笔丑字。”
说完之后,握着顾绾的手在白色的宣纸上写下了八个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王偕在顾绾的耳边轻声说道:“如是其他的字都可以写的不好看,唯有这八个字要好好练。”
“为什么”
顾绾红着脸问道。
王偕笑了笑,又握着顾绾的手在纸上写道:“王偕。”
“因为我的名字里有一个“偕”字,以前是为了恢复谢姓,而此时却是为了与你白头偕老。”
温香软玉在怀,王偕不禁有些情动。
王偕如此,顾绾又会好到哪里去,情之一字,当真是如此醉人。
良人在耳边轻语,饶是顾绾也变得温柔似水,只希望时光能稍稍停留,顾绾上辈子看到过的所有情话都没有这一次,王偕对他说的多,一碗只觉得情话肉麻不堪入耳,可是身处其中,才明白,什么叫做动人之极。
只可惜良辰苦短,王偕午后就要回到马场,顾绾就是有千般不舍,却也无可奈何。
王偕坐在床边和顾绾说着话,顾绾有些模模糊糊,最后睡着了,待到她醒来的时候,王偕已经离开了,只留在桌子上一张纸,纸上写着一行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第一百一十一章 圣旨
太原城越发寒冷,顾绾也就越发不喜欢出门,只是在家中整理关于明朝的一些记忆,防止时间长了忘记了,顾绾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全部用简体,关键字句还用拼音和英语,估计这个世界上能真正看懂的大概就只有顾绾一人了吧。
余下的时候,就都用来想王偕。
顾绾估计这就是所谓的热恋。
这种思念强烈到让顾绾夜夜痴梦,待到醒来之后,又是一阵脸红,自己何时成了如此女子,只是越发如此,心中思念更胜。
不知不觉,一月将过。
顾绾这一次坐在窗前,明日王偕就该归来了,顾绾的心情不禁好了许多。
只是恰好此时门外响起敲门声,顾绾赶忙去开门,可是门外站着的却是一个极为陌生的男子,身上穿着飞鱼服,男子从怀中拿出来一个东西,开口说道:“王顾氏接旨。”
顾绾接过圣旨,男子开口说道:“夫人,只是密旨,您自己看看吧,看完赶紧收拾好东西,跟我们走吧。”
此时男子一转身,身后站着一群锦衣卫,还有一辆分外精美的马车。
顾绾顿时一愣,赶忙进屋子,打开圣旨一看,顿时一阵无奈。
那位不靠谱的嘉靖皇帝竟然让她跑遍西北边镇,为他写一份极为详尽的报告书,就像之前所写的那样,还为顾绾配备了一个千户,两个百户和若干锦衣卫这样豪华的护卫阵营。
顾绾顿时一阵无奈。
这是人干的事情,这可是大冬天,让一个弱女子跑来跑去,真的合适吗。
可是顾绾也知道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只是好不容易即将相见,却又要与王偕分别了,顾绾一时间有些难过。
顾绾收拾好东西,身后还跟着语秋。
那个百户看到顾绾身后的女子,开口说道:“夫人,带这位去恐怕不是太合适吧”
“我从小出身江南,身边从来没有离过人,陛下让我去办差,又不是请我下诏狱,我带个丫头,却也不算过分吧”
顾绾说完之后,这位百户依旧是一脸为难,顾绾有些无奈的拿出来阿飞给的那张令牌。
这位百户一看,顿时一震,而后说道:“请。”
“可以到晋中马场一趟吗”
“夫人,时间紧迫,这不合规矩啊。”
“夫妻之间高个别也不和规矩吗”那位百户叹了口气,只好点了点头。
顾绾坐上马车,一路颠簸,到了午间,才终于到了晋中马场。晋中马场四周空无一物,当真是浩浩乎平沙一片,在这样荒凉的地方,却不知道王偕过的如何。
由于有锦衣卫这样的大杀器加持,顾绾很轻易的就进了马场,马场很空旷,地方也很简陋,看来王偕在这里也受了不少苦。
一个管事带着顾绾到了马场后边,便看到一个穿着短打,身上套了个颜色怪异的夹袄的王偕。
王偕手里拿着钉子一类的工具,正在为一匹马修剪马蹄,看起来非常的熟练,都没有发现顾绾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