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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琼跟罗成是表兄弟,那秦怀玉和罗通、罗毅,自然也是表兄弟了。

自罗毅失踪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罗毅,秦怀玉捏了捏罗毅的臂膀,轻笑道:“嗯不错,毫发无损,不过就是有点瘦了,小毅啊,你别整天待在家里看书,有啥可看的啊,等下跟我们一起去郊外,我三天前就跟宝林他们商量好了,去北山狩猎,你一定要去。”

程亮跟程咬金一个做派,双手叉着腰,哈哈笑道:“不错不错,一定要去,等下我教你骑马。”

程铁环的兴致比程亮还高,一说要到郊外去,立时惊叫了起来,好像早就盼望着这一刻一样。

跟罗通对视了一样,见罗通也有这意思,罗毅深吸了口气不再推迟,朗声说道:“好,既然各位兄长相邀,那小弟就舍命陪君子了。”

“什么君子不君子的,咱是兄弟,别那么文绉绉的。”

秦怀玉指了指内堂,说道:“你们先进去坐着吧,等吃完了饭,咱们再说这事。”

将带来的贺礼放在一边,罗通、罗毅、程亮、程铁环、小兰妮一窝蜂进入了正厅。

原本兰妮已经跟程铁环混熟了,此时进入正厅,又拘谨了起来,里面坐了很多的人,一个个老气横秋,神色严谨,并不似外边那么吵闹。

当然,也有年轻人,不过都坐在靠着墙壁的地方,并不是太显眼。

大厅正前方,坐着个五旬左右的汉子,但看上去却像六十岁,神色憔悴,面色发白,尤其是那双眼,已经很涣散,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人。

能坐在大厅主位的,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翼国公秦琼。

本来以为,见到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会非常的开心,但此刻见到这样的秦琼,罗毅心里酸酸的。

回想起历史,罗毅明白了过来,历史上,秦琼是病逝于贞观十二年,也就是明年,重病缠身,无药可救;如今这幅神态,也属正常了。

众人上前,一一行礼,不过没说太多话,只是恭祝秦琼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就很自觉的走到大厅的角落里落座。

秦琼也没太关注众人,除了罗毅和兰妮以外,其他的人他每隔几天就会见上一面,太熟悉了反而没什么叙旧的话说,只是招呼众人吃好喝好。

至于罗毅和兰妮,秦琼也没往深处想,来给他拜寿的公子哥太多了,如罗毅这种,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数都数不过来。

来到角落坐下,罗毅首先问了些关于秦家的事,比如有几口人、人际关系什么的,以免等下闹出笑话。

众人都知道罗毅失了忆,也没多想,认真的为其解答、介绍,待弄清楚后,罗毅才彻底放心下来。

没过多久,来的人差不多了,秦怀玉也已忙完,来到罗毅这桌坐下。

秦琼讲话,举杯共饮,随后便是自由用餐。

其实,这个寿诞秦琼根本就不想过,自己的身子他自己知道,命不久矣了又何必再过寿呢

但秦怀玉一片孝心,非说要用这种方法冲冲喜,还说能活到一百岁。

无奈,秦琼这才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事他并没有太张扬,也就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知道,至于朝中同僚、军中将领、李世民,都没有告诉。

如果张扬出去,可以想象,以秦琼的威望,来给他贺寿的人何止才这点,别说一个院子了,五个院子恐怕都摆不下。

正吃着饭,秦怀玉又提起了北山狩猎之事,而恰在此时,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形肥硕,满脸漆黑的胖子,朝罗毅这桌径直走来。

“尉迟宝林,你小子怎么现在才来啊,都开席了。”

秦怀玉手一抓,将他拉到了近前。

尉迟宝林嘿嘿一笑,坐下道:“怀玉哥,你不知道,我刚才去亲自挑选了一匹好马,嘿嘿等下狩猎你就看着吧,我肯定能拿第一”

听到尉迟宝林这四个字,罗毅抬头,差点喷饭,只见黑乎乎的小胖子就跟一块碳一样,顿时间,他吃饭的胃口全都没了。

“宝林,看看这是谁”

“咦是罗毅你小子终于肯出来了啊,我还以为你只知道看书呢,听说你前段时间失踪了,我还找过你好几次,没想到你自己回来了。”

尉迟宝林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笑道:“等下你跟我们去狩猎吧,我保证你能拿第一,跟在我后面就行。嘿嘿。”

程铁环噗哧一笑:“跟在你后面,人家还打什么啊。”

“厄。”

尉迟宝林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宝林放心,我一定会去。”

罗毅放下碗筷,拱手道:“虽然我不会骑马,但各位兄长都有如此雅兴,我自当奉陪。”

罗毅说话的方式跟众人比起来,显得多了那么一点点文雅之气,彷如就像是一个成天待在屋里读书的书生一般,这落在那些武人眼里,其实并不怎么讨喜,不过罗毅也是没有办法,他并不想太多改变原来的罗毅,即使是失了忆,也应该留有其本性,不是有那么句话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成天待在屋里看书的书生,就应该是这般,如果改变了,就会让人觉得,这是另外一个人。

第84章 北山狩猎1

宴会非常的平静,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一直都是吃吃喝喝,笑语欢声。

如果非要说一件事的话,那就是程咬金,宴会一开始他就将罗毅送给秦琼的贺礼拿了出来,整整十二瓶醉仙酒,一人一瓶,喝的那一痛快。

只是可惜,一瓶酒还没喝完,几个老家伙就撑不住了,全都趴在了桌子上,打着鼾声。

程咬金也就吹牛厉害,其实酒量并不行,才喝半瓶就已倒下,要不是程亮派人将他扶走,估计就得出丑了。

如此烈的酒,真是闻所未闻,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将醉仙居这三个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是亲自尝试,醉仙酒不愧是街市上最昂贵的酒,劲道十足。

很多人都在这一刻打定了主意,等回去后,一定要派人去买,这喝着才够劲啊。

宴会很快结束,宾客们起身离开。

尉迟宝林早就等着这一刻了,在跟秦琼辞行后,他赶紧拉着众人前去参观他的大马驹。

罗通、罗毅也向秦琼辞行,让两个家丁送兰妮回府,然后才跟着众人一起,去往马场。

其实对于北山狩猎这事,罗毅还是很赞同的,倒不是因为想骑马,而是前去骑马的人,都是性情豁达的人,值得一交。

罗夫人有句话说的好,怀玉、宝林都是好孩子,这话不错,跟房遗直比起来,两人从人品上就高出了房遗直几条街。

离开秦府,众人来到了马场。

这是秦家的私人马场,不算太大,但也不小,同时饲养了三十多匹马,有专门的人负责饲养,还算不错。

“毅哥哥,咱们上一次见面,好像还是两年前吧,你那时就知道摇头晃脑的读那些酸诗,呵呵你还记不记得啊”

走在宽阔的马场上,程铁环紧跟着罗毅,笑呵呵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