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分节阅读 65(1 / 2)

“段公子,你为我撑了这把伞,在我看来,它就值六百两金子。”

“你这么厉害的高手,还在乎这一把伞”

“做个高手又有什么意思有人可怜你,能为你撑一把伞,这就是最珍贵的礼物啊。”宋官子妩媚笑道。

“小凡真是你的孩子吗”我心中一动,赶忙转移话题。

“嗯。”盲女顿了顿道:“他是我杀的第一个人家的孩子。我觉得他可怜,便收养了他,现在我和这个孩子相依为命。不然,一个人还是很孤独的。”

她忽然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弹琴”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数琴弦,一日里都要数个四十遍。然后就再也不数了,因为我舍不得多数。”

“舍不得”

“因为我要留着慢慢地数。”

我想笑,却已笑不出来。像她这样的大国手,一张琴上有多少弦,能发出多少音色,她岂能不知

这话虽然很可笑,但却又多么可怜

第一人称:我是为何写这种小说的

总有读者质疑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视角写本书,今天正好有空,我统一回复说明下。

突然有一天,我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就想写一本小说了。于是,我在书桌前搓了搓手心的汗,小心翼翼地戴上了眼镜,一口气写了三千个字。我很兴奋,端起蜡烛把此文从前到后看了好几遍,觉得这下人生不再迷茫了。

当时,我完全没注意到我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直到发到了网上,有一位读者给我提醒,说你怎么用了第一人称,很多人不爱看的,会仆。我半信半疑,于是内事不决先问了百度,有很多人提了看法,我都一一记录在案;外事不决又去问了谷歌,老外倒是没什么意见,他们更喜欢个人英雄主义。

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因为,其实很多书都是第一人称,我不算是小白鼠。例如大火的鬼吹灯、盗墓笔记,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挪威的森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原谅我红尘颠倒、尘埃落定、江山如此多娇国外很多名著都是第一人称视角,例如我最喜欢的简爱。

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为什么也有很多读者不喜欢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呢我觉得,可能连很多读者自己都不太明白,只是觉得看我这种非著名作者的书会不舒服。你一个写网文的,玩什么第一人称啊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

首先,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作者。它有很多天生的局限,例如不能开启“上帝视角”,你要是不小心被人一黑砖拍晕了,这故事就没法讲了。另外,你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无法满足读者的“窥私欲”,天下大事别人不说你和读者两眼一抹黑。所以,需要作者用更细腻的文笔去诠释细节,更圆滑的叙事手法去转成,更好的逻辑去叙事,更请相信写到此处,我也得出去抽根烟。

其次,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文笔。我在上面列举的那些书,都是大神的书,他们的文笔经历了万千读者的验证。但好在,一开始他们跟我一样都是小白这句著名的论述时常给了我信心。为什么考验文笔呢因为有一种读书的感觉叫做“违和感”,你既然用的第一人称,例如装逼打脸这个事很麻烦,一不小心就装成了傻逼,让读者服了剧毒就再也江湖永不相见了让读者代入感很深,但又很反胃,这事就悲剧了。

还是说说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吧。很久很久以前,我上学的时候,支撑我熬过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的精神寄托,就是看小说。我来者不拒,光初中阶段大约就看了二千多本小说,当然大多数是武侠。我单纯而迷乱的时常幻想着,如果能去书中的世界那该有多好那是一种“灵肉纠葛”式的依赖。

当然我去不了书中的世界,但做人总要需要做一些梦的,这让我们的心灵可以生活在别处。所以,我为自己选择了一个做梦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去创造一个世界,当然里面最好要有自己的影子那其实并不是我自己,而是一个“小人物”。

我所写的,是一个小人物视角下的三国江湖。并且,它是一个不确定的江湖。之所以不确定,正是因为它没有上帝视角

长大了,红尘万丈,众生碌碌。为了生活,理想也变得虚无缥缈起来。可是它一直都在。如今,至少有十年,我是靠文字吃饭的,并且在我所在的行业领域,我捧着这个金饭碗吃相还是很不错的。但是,我依然没勇气来写一本小说。这太费时间和精力。我不心疼时间和精力,我心疼钱写一本书,一年要损失多少养家糊口的钱啊

但实现理想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青春那些岁月,那些值得纪念和无悔的日子,我还是下定决心要写这本书。等书写完了,我会把它丢给当时在教室内外,罚站了我无数个时辰的班主任,说:“你看,班里曾经那个最调皮捣蛋的孩子,写了本书,实现了他的理想。”

有梦想,我最大。你又能怎样

相信读者们看到这里会明白,这本书我之所以用了第一人称去写,是因为我想致敬像我一样的那些“孩子”的梦想。它愈久弥新,坚不可摧。

同样,我选择了“武侠”这个点娘的小分类。我看武侠长大的,没理由第一本书不写武侠没多少人喜欢看武侠了,我不信只是它需要创新,写法上的和思路上的。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我自信写到现在,第一人称的弊端我规避了不少前面或许有些生涩,后面越来越娴熟了一些。我每天其实都要花很多的时间去看书,学习别人的长处,我也许写的并不完美,但是总会更加完美。

可能,许多读者还是不喜欢这样的写法。没关系,我也不敢奢求所有看这本书的读者都喜欢,江湖有缘,我们再相逢。但我一定努力让不排斥第一人称视角的读者更加喜欢也感谢许许多多看书的读者,让我有了更多勇气

总之,就是一句话:我是新人。初次遇见你,请多多指教

第一百一十二章 山庙撞鬼

院中,铁匠停止了拉风箱。在这雨天炼制兵器,多少多了些阴阳之气。细雨打着芭蕉,人在江湖,岁月静好。

目盲琴师拿了棉布行囊,裹足了碎琴,挽在手臂上,如同一个出门买菜归来的婉约小娘。我斜眼瞧着挺有趣,打趣道:“宋姑娘,我不小心打烂你的心爱古琴,你不会突然出手宰了我吧”

女琴师柔柔地摇了摇头,说道:“不会。”

我好奇问道:“你不是杀手榜上很靠前的大魔头吗魔头杀人可不就都是不要理由的”

她笑了笑,“其实我也不算什么高手,至于有人把我放到杀手榜上,我也觉得奇怪。其实我才杀了六人而已,除了第一人,其余都是别人花钱买凶要我杀人。可能是因为我所杀的人物,都是接近高手吧。平日里,我可是不杀人的。”

她把杀人说得这么轻松,倒让我无言以对。

我笑道:“你武功这么高,小心以后嫁不出去。你想啊,别人要是知道你是恶名昭彰的大魔头,那当然就不敢娶你了。当然了,就算男人不知道,可以后要是和媳妇因为柴米油盐动起手来,打架比自己还厉害,那让男人情何以堪像我就不敢娶你这样的媳妇,以后找媳妇肯定找只会女红绣花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