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的参与者除了自己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心腹袁红,他在背后可是提供给了自己很多意见的,如果自己把他推出去,或许苏河就会把怒气转移到他身上,而放过自己
想到这里,他连忙对着苏河说道:“不是我,是他,袁红”
说着,他指着一旁的袁红。
袁红看到老板指着自己,心中也是慌乱不已,连忙摆手道:“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啊,我只是提供了一些参考而已啊,主使真的不是我”
“参考而已”听到这里苏河冷笑,你这参考可是要害死人的啊。
凡是参与到这件事情的人,都不能放过,苏河也不多说废话,再次抽出那把鲜血冰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白夜的精血形成的剑,这柄剑到现在居然还没有化。
他拿着剑对着徐荣华和袁红说道:“这把剑,是你们请来的那位神仙的剑,这上面的血是他的血,今日,我将以他的血和你们的血来祭天地”
说罢,他一剑斩下,袁红立刻人头分离,他的鲜血狂飙,飚射了一旁的徐荣华一脸。
所有看着现场的人都呆住了,没有想到苏河竟然这么果断,都被给对方一丝辩解的机会,直接就给斩杀了。
徐荣华愣了几秒后反应了过来,不由的啊啊啊的大叫了起来,他想跑,可是却是被苏河揪住了后衣领,怎么都跑不到。
刚才苏河的话他可是听见了,不是以袁红的血,他说的是他们,也就是说,这其中也包括他,苏河还是不肯放过他,他怎么能不恐惧。
看到袁红就这样在下一刻就人头分离,他的人生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死亡这么近。
他连忙跪了,也不顾一地的鲜血,猛朝苏河磕头,“苏河,我该死,求您放过我一马,我在也不敢了啊,求求您放了我,我把我全部家产都给你,只求你饶我一条狗命”
这一刻的徐荣华,鼻涕眼泪横流,竟然哭的像个孩子。
苏河看着他的言行举止,心中一叹,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这种人,如果自己真的放过他,恐怕他也不会真的悔改,想到自己的家人,苏河狠下了心,一剑斩下。
而这时青青却正好出现,后面想起保镖的声音:“大小姐,老板说了,你不能过去啊。”
刘伯也在这一刻出现了,他一直躲在山庄角落注视着这里,看到现场有异常,他细看之下,竟然发现了苏河没死,这如何能够不让他激动,连忙跑了出来。
于是,现场几个人,青青,刘伯,任天明,范舟,都看到了这一幕。
苏河一剑斩断了徐荣华的头颅。
第一百七十一章 敬若神明
苏河接连斩下了袁红和徐荣华的头颅,两人身上飚出的鲜血溅射在苏河身上,让这一刻的苏河显得格外的狰狞。
几人看到苏河此刻的模样心中都是极其的震惊,连杀鸡都没有见过的青青刚好看到苏河斩下徐荣华头颅的那一刻,看到对方的脑袋滚落在地,眼神中的那种惊恐简直令人心底发寒,看到这一幕,青青当场就吐了,这一刻的她,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是她爱慕的那个青年。
而刚刚钻出来的刘伯也是一愣,停住了脚步,他活了九十多岁,当然见识过无数的杀戮场面,可是像苏河这样,毫不留情,不讲退路,一出手就见血的套路,还是极其少见的,毕竟江湖中人行事讲究行事留三分退路。
一时间,连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白夜到底是死是活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任天明是目睹整件事情最直白的目击者,从他被徐荣华拍脑袋拍巴掌的嚣张表现到徐荣华如同老鼠见到猫夹着尾巴逃跑,到被苏河如同死狗一般拖行跪地求饶,他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任天明是深有体会的。
这样一个人物,竟然就被苏河这么轻而易举的斩杀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的人啊
他的心里一直在问这个问题,从在天宇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初见到苏河开始,他连正眼都没有瞧过这样一个从任何角度在来都无比普通的刚毕业大学生,每年天宇集团都有无数世界一流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急迫了脑袋要进入天宇集团,像苏河这样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人,他一年不知道要见多少。
那时,如果不是刘伯一句“他的身体素质,老朽不如”,这样一番话令他惊讶了一番,恐怕女儿带来的这个人下一秒他就会忘记的一干二净。
得知这个家伙是来应聘女儿的保镖,任天明只觉得是无稽之谈,可是对方毕竟帮过自己女儿的忙,也不能做的太过分,所以他还是答应了让他去试一试这个年轻人到底能不能胜任这样一个职位,当然,那时在他心中,这个年轻人是百分之百不可能应聘上女儿保镖这个职位的,瘦弱,平庸,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神中完全没有保镖的那种敏锐和杀气,这样的一个人物,怎么可能打的自己花高薪从特种大队聘请过来的清源队长
可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个年轻人居然还真的打过了清源队长,这真的有些令他惊讶,他也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所以也同意了他当任女儿保镖的工作。
他私底下曾经派人去查过这个年轻人的底细,发现他真真实实就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且这个年轻人还是一个圣母婊,比如五指岛上冒死去救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孩,比如动物园冒死下车面对十几只老虎救一个小孩,可是到最后,这小子居然还真的没死,这还真是命大。
这种雷锋精神,在任天明眼中,是极其愚蠢的,成大事者那个不是心坚意定,不为凡事而困扰的,这种将自己拖入险地的做法,在他眼中无异于自掘坟墓,是活不久的。
所以,那时的他就下了一个定论,这个年轻人,不行。
当时,他的想法就是让这小子在女儿身边待一段时间,在找个理由辞了他。
后来,女儿咖啡馆外遇险,据说是这个小子舍身护主,救了女儿一命,他还觉得这个年轻人还是有点用的,那时已经不打算辞退他了。
可是后来,女儿哭着回来了,通过她的一言一行,任天明得出一个结论,女儿喜欢上了那个莽撞小子,这怎么行,自己的女儿起码也要嫁给是同等地位的人物,哪能嫁给这样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人。
所以,他把苏河叫来的九龙湖度假山庄,想让这个年轻人知难而退。
他用了一系列的话语打击的这个年轻人说不出话来,本以为他会就此妥协,没想到,他居然当着自己的面说:“你女儿,我娶定了”这样的话,那一刻他真的不屑,对这个只会夸海口的年轻人十分的不屑,那一刻,他就连正眼都不想给他。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彻底颠覆了他的想法,那个能够在水中奔跑,能够一剑把自己花了无数巨资供奉起来的刘伯击成重伤的白衣青年,竟然被那个之前被他十分不屑的年轻人打的极其的狼狈。
那一刻,他的心里是简直有一万头在心头奔过,他不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吗他不是只能靠女儿的工资救济吗他不是自己印象中那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吗
那一刻,他的心里还在安慰自己,对方只是运气好,接下了对方的剑,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看走眼这个事实。
可是当那个年轻人被白衣神仙发动万剑把整个九龙湖都给彻底摧毁都没有死亡时,看着他举手投足的那种睥睨天下的杀意,任天明的心里出现了一种无法形容的震惊,当他完全不讲任何道理两剑让两颗头颅滚落在自己眼前时,那一刻,他简直有一种想向这个年轻人跪下的冲动。
这才是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