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拿到了提成。
请公司的人吃饭,遇到了那个红衣的姑娘。
还真如狗血的剧中出现的英雄救美一样,自己在一个可恶胖子手中救下了穿红衣的姑娘。
虽然受了轻伤,但是也正是这个伤把两个在城市中陌生的人的距离拉的很近。
去了医院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把红衣姑娘送回到了住的地方,才发现两个人住的地方并不是很远。
在那个萧索而又寒冷的深秋,最后两个人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这样的两个人走了几个小时。
从哪以后边天赐心里总是时不时的出现那一抹红色,每次想起心就莫名其妙的加速跳动。
后来才知道这种悸动的感觉,就是大家经常挂在嘴边的爱情。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来了你总是能够遇见。
两人再次遇到的时候,是在回去的站台,没有太多的话语,但是两个人都能感受到为彼此跳动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没有约定,但已经成俗成。
每天上下班都彼此都有了一个伴,慢慢地两个人交流就多了起来。
时间是最好的粘合剂,能把两个有爱的人牢牢的粘在一起。
爱不是刻意,也不是有意而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走进彼此。
就这样边天赐跟秦慕瑶相爱了,那段时光是边天赐走出老家之后,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每天都像泡在蜜饯里一般,就连做梦都会笑出声。
让他深深地感觉到在这个大的城市里,自己不在孤单,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两个目标一致的人,两个有决心扎根在这个城市的人,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肩上的重任,也是甜蜜的负担。
可是随着后来的深入了解,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深爱的这个女子。
第367章爱情不仅有甜还有苦
那段一起上下班的时间,是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也正是那段时光让边天赐知道了很多曾经看到的古诗词中,理解不了的句子。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梅花雪,梨花月,总相思。”
天天见面还觉得不够,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分分秒秒都黏在一起,怎么看都看不够,怎么聊都聊不完。
这种感觉对边天赐来说太美好了,让他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不再是哪个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心跟他在一起,让他感觉到温暖而美好,他也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他觉得秦慕瑶就是他这辈子的要守护的女子,要用自己全部的爱,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有了爱的滋润,边天赐像是有了无尽的能量,工作起来更加积极卖力,他知道在这个大的城市,要是没有物质基础,所谓的爱情都是虚无缥缈的存在。
虽然经过这段时间的交往,他知道慕瑶不是那种物质的女孩,正因为这样,他才会觉得要更加努力,不让她跟自己受到委屈,别人女朋友能得到的东西,他也想买给慕瑶,哪怕是倾其所有也在所不惜。
爱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子,哪怕自己不舍得吃穿,也想让对方用上最好的。
没多久边天赐跟秦慕瑶谈恋爱的事情,就传开了,很多人都说真是英雄救美成就了一段佳话。
当然也有很多不看好的,毕竟两个没有根基的小年轻,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能够生存下来就不错了,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两个相互依偎取暖的借口而已。
在大的城市很多人都是这样子,为了排遣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很多人都组成了临时的家庭,两个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他们各自都在老家都有各自的家庭。
到了城市也许是内心的孤寂,也许是生活的残酷,为了能节省一些生活的开支,多攒点钱给自己的孩子家庭,不得已而为之。
这种怪异的现象很多,举不胜举,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越来越不看好婚姻,不看好爱情。
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殊不知爱情早已变得虚无,对一个虚无的存在,向往长久,就显得很是滑稽。
但是不管外人怎么看,在边天赐眼里,他跟秦慕瑶的爱情将会是一辈子的,不离不弃白头到老永不分离的。
“事与愿违”四个字,如同晴天霹雳,把两个人的再次分开。
原来秦慕瑶只是跟家里闹了矛盾,一个人就跑出来租房子住,不得不说还真是有钱任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冷战之后,父母让她搬回家里去住,她也不想跟家里闹的太僵,觉得重新搬回家里去住。
这事边天赐知道以后,难过的不要不要的,感觉自己的呼吸的空气都是真空的,让人感到窒息和压抑。
不让她回家住,太不近人情,毕竟对方是生她养她的父母,让她回家,忽然就觉得离自己好远好远。
这距离虽然远,但是毕竟在同一个城市,交通也比较发达,最多一个小时就到。
即便是这样,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也不亚于一场生死别离。
搬家那天,两个人相拥而泣,那一行行的眼泪,像滚烫的岩浆,顺着彼此的皮肤,滴进彼此的心里。
那种真挚的情感是做不来一点假的,他们用这种方式,更加确定了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
经过一番激烈的情绪波动之后,两个人渐渐地情绪平稳了下来。
哽咽着相互安慰和道别,那种揪心的疼,那种好像一转身就是咫尺天涯的感觉,让边天赐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拥有属于他跟慕瑶的家,他们再也不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