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也没伤到血狂分毫。
这血狂比这些倒下的喽啰厉害得多。
太阳冲破乌云射在血狂脸上,血狂的刀掉了,双手抱着头,飞进森林。
“总有一天,我会吸光你们的血的。”血狂恶狠狠地声音回荡。
苍天的手臂刺痛,不知什么时候中了血狂一刀。
晨鸽撕下一块衣袖为苍天包扎。
晨鸽抱着得仔细,苍天看着包扎的伤口,抬起眼皮看着晨鸽。晨鸽很美,没笑也好像笑着,光洁的额头,精致的五官越看越好看,越看越想看。晨鸽包扎得那么认真。晨鸽感觉到了,脸飞起红云,狠狠地给包扎苍天伤口的布打了一个结。
“哎呦。”疼得苍天忍不住叫。
晨鸽远远地跳开,坏笑着看着苍天。
走了一夜的路,又和血族人打斗,苍天受了伤,白天时尽量不赶路。
参加一万年才有一次的青年至尊战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能进入至尊界的人的实力都深不可测。
昨夜,能轻易砍下黑辰的头,不是晨辰的实力低。他要是没被晨鸽偷袭,和黑辰必有一场恶战。即使,最后,自己能赢,也会受伤。
两人进树林,找到一片平坦的地方睡了。
很快,苍天进入梦里,做了噩梦,梦见晨鸽被人杀了,尸体还被分解,被看不见的人煮熟了吃了。
苍天从梦里惊醒,头有些晕,身边没有晨鸽。
苍天很着急,晨鸽去了哪里不敢叫,怕引来别人。
苍天找了大片的树林,也没看见晨鸽的影子。晨鸽被抓走了要在自己身边抓人,不惊醒自己,这世上还没有几人能做到。
晨鸽自己走了她为什么要走自己拖累了她苍天很失落,回到原来的地方,看着这块平坦的地方,久久凝望晨鸽先躺的地方,还有香气,晨鸽离开没多久。
苍天不相信晨鸽会不告而别,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也许,真如梦预示的晨鸽被抓走了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血屋
晨鸽摸着狮子石雕,进了古怪的建筑,里面黑黑的,比外面冷。转弯,对面有灯,忽明忽暗,这灯有魔力吸着晨鸽朝前走。晨鸽知道不能朝前走了,还是走。灯熄了,室内黑暗,一点声音也没有,晨鸽觉得更冷了,双手抱着肩膀回去,黑暗中有人,虽然,晨鸽看不见,感觉到了,伸手,摸到柔软的东西。灯亮了,这人戴着黑面具,眼眸是红色的。
晨鸽挺胸,鞭子出现在手中,打戴着黑面具的人。戴着黑面具的人抓住晨鸽的鞭子,往前一拉,晨鸽就差点倒在戴着黑面具的人的怀里,戴着黑面具的人拿下黑面具。
晨鸽后退。
血狂舔了一下鞭子:“正要找你,你倒自己送上门来了,正合兄弟们的意。”
“来啊,把她捆起来。”从黑暗处来了五个穿着血红衣服,两只眼睛红色,脸比雪还白的血族人,这些血族人英俊却令人恐惧。
“就凭你们”晨鸽不屑的看着五人。
“晨鸽,不要小瞧了他们,小瞧了他们,你会吃亏的。”血狂微笑着说。
四周的灯亮了,这是条通道。
血狂吹熄手中的灯,坐在石椅,石桌上有两杯血。血狂用戴着戒指的左手拿起一杯,轻轻摇晃,头一昂,喝了。
五人迅速逼近,晨鸽的手中又出现一根鞭子打五人,和白天不同,这回,晨鸽打了很多下,也没有打到五人中的一个。晨鸽怀疑自己的鞭术生疏了,这些年,鞭术练了很多遍,鞭术不可能生疏。只有一种解释,这五人的实力比白天的那些小喽啰的实力强得多。
血狂优雅地看着,没有了白天的愤怒怨恨。
“兄弟们,你们要是谁脱下她的一件衣服,这杯血就是奖赏。”血狂的声音不尖锐。晨鸽听着却觉得很刺耳。
五人更努力攻晨鸽,很快,晨鸽就认为血狂说得话是对的,晨鸽,不要小瞧了他们,小瞧了他们,你会吃亏的。晨鸽很后悔来到这儿,现在后悔没有用。
晨鸽的鞭子卷住一个人的脖子,把这人卷到胸口,一巴掌把这人的脸打歪,鞭子卷得这人不能呼吸,快到地狱和阎王爷喝茶了。
另一个血族人从晨鸽背后偷袭晨鸽,晨鸽知道这血族人从背后偷袭自己,所有的力用在脖子被鞭子卷住的血族人身上,没精力防备血族人从身后偷袭。
晨鸽想躲,对方攻来的速度很快,来不及。
晨鸽的背挨了血族人一脚,另一个血族人瞅准机会,想脱了晨鸽的衣服,得到血族老大的那杯血的奖赏,抓住晨鸽的衣服没脱下来。
血狂摸着左手的戒指,戒指上有一滴血,血族人不能离开血,离开了血就像鱼离开了水,人离开了氧气,船离开了水,车离开了公路。
晨鸽抓住一个血族人的头发,撞向另一个人的头,另一个人很配合,两颗头相撞发出响亮的声音,晨鸽听着很舒坦。
撞头的两个血族人摸着脑袋不攻击晨鸽了,晨鸽不敢恋战,瞅准机会跑,跑到了门口。
“你们这群饭桶”血狂气得咒骂。脚踩着一个血族人的头跳到晨鸽前面:“他们是饭桶,我不是。”血狂的两只手掌合在一起,密密麻麻的血刃笼罩着血狂,杀。血狂厉喝,这些血刃射晨鸽。
晨鸽连忙用七彩护体法护住自己的身体,晨鸽的身体周围笼罩着七彩光,这些血刃射到七彩光上就失去威力。
血拳,血狂一声厉喝,血拳打穿笼罩着晨鸽的七彩光,打在晨鸽的小腹。
血狂的手中出现一条黑绳子,很快绑住了晨鸽的双手。五个血族人抬起晨鸽,血狂捆住了晨鸽的脚。把晨鸽绑在墙上。
本来,血狂要马上杀了晨鸽,这么漂亮的女人就这样杀了,可惜了,便宜了晨鸽。
晨鸽的血好喝,晨鸽的血再好喝也不能提升功力,而喝了苍天的血不一样,苍天达到了神皇境,喝了他的血实力应该能成直线往上飙升。能为那些死去的兄弟们报仇,得知苍天的血被自己喝光,喝死了苍天,地下的兄弟们会很高兴。
晨鸽没闯进来时,血狂正在想怎么捉住晨鸽,苍天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捉住晨鸽,用晨鸽逼苍天就范。
这地方是血族人无意发现的,残破的建筑,白天没有阳光,没有光正是血族人临时居住的好地方,发现的当天下午,血族人就在大树叶下商议,商议一致同意住到这里,为这个地方取了个名字,血屋。
其实这破败的建筑是块巨大的石头,有小镇那么大,四周是巨大的树,非常隐蔽,不容易被发现。
血族人之所以来到这至尊界,也是参加一万年才举行一次的青年至尊战。举行青年至尊战不是你打我,我杀你,谁打败所有的人登上至高无上的至尊之位那么简单。重要的是得到创世雷树的创世雷果,炸开创世雷树,打开通往宇宙的通道。
“你,把苍天引来。”血狂命令长发血族人。
长发血族人很不愿意,垮着脸。
“现在,我是你们的老大,我的命令就是血仇的命令,难道,血仇的命令你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