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们上战场可是从来没有过铠甲,哪怕是最慷慨的男爵大人也没给他们分发过哪怕一件轻皮甲。
农夫们开心的穿上了皮甲,拿起了长枪,倒也有了一副老爷的样子,农夫们,哦现在是武装轻步兵了,他们互相看着,都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兴奋。
威廉在市场上不仅买了长矛和皮甲,由于一件皮甲和两把长枪是从庄园仓库里拿的,所以还有一些闲钱,花了五枚银币买了一块厚布料,裁剪了一番,做成了三副能够套在马身上,护住马的前半身的布制马铠。
虽然和中国的具装马铠,锁甲马铠,还有后来的板甲马铠没法比,但是至少还是有一些作用的,能够防住大部分无力的箭矢,让马不会由于中箭而负伤或者是受惊,也减少了三人在战场上阵亡的几率。
“威廉你这办法不错”诺文赞叹了一声,不过没有太大的惊讶,这东西毕竟跟锁甲马铠没法比,作用也有限,最多防护一下无力的箭矢,就算被剑砍上一下都没办法构成有效防护。
第二天早上,一摊子烂事就开始了,军队开始集结,柯莫斯男爵召集了七十多名身穿精致皮甲的武装步兵,还有在他领地直辖的农夫加起来一百多人,骑士们带来的农夫,也就是轻步兵算上威廉一共七十多人,骑士威廉的手下不能算是轻步兵,应该是武装轻步兵,毕竟手拿长剑身穿皮甲的农夫和他们那拿着粪叉的农夫可完全不一样。
算上骑士们的扈从,一共二百七八十人就集结在庄园门口,后面还跟着十几辆大马车,上面是帐篷和粮食之类的东西。
还有一些随军的小商人,想要在战场上分一杯羹,还有几名柯莫斯男爵找来的,不然士兵们很容易罢战。
一行人乌央乌央的走到了卢恩河边,干什么的都有,不过大部分都在喝后面马车上的麦芽酒,洛尔德人一向逗游大战之前痛饮美酒的习惯,这让威廉很是担忧,万一敌人在这个时候偷袭可怎么办喝的烂醉如泥的战斗力全失。
就算没人来偷袭,第二天的宿醉可能也会减少士兵的战斗力,威廉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自己的部队里禁酒。
不过现在这个部队可不是威廉做主,所以威廉也没什么可说的,只能由着他们去,就连斡里木和诺文也加入了饮酒的行列。
当天下午,一帮士兵和骑士们都喝的烂醉如泥,一些没有喝醉的把骑士们拖进了搭好的帐篷里,至于那些大头兵,则是没有这样的待遇,只能在大路上睡着。
第二天早上,威廉叫醒了身边的两人,然后叫醒了睡梦中的士兵们,今天就是开战的日期,必须让他们精神起来。
“男爵大人,马上就开战了,先让士兵们清醒一下吧”威廉向柯莫斯男爵建议道。
柯莫斯男爵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士兵吗,这是宿醉的征兆,问道:“那么,就让他们跑一会吧”跑步很多时候能够有效的清除宿醉。
所有的士兵回复了精神之后,柯莫斯男爵派人想威尔斯男爵下了战书,正式将战争约定在了午后。
吃过了简陋的午饭,威廉全副武装,骑在一匹驮马上,右手拿着将骑枪斜放在马背上,左手绑着骑士盾,牵着作战时骑乘的战马。算上威廉十名骑士已经集结在了一起,簇拥在柯莫斯男爵身前。
扈从们一共三十多人,就在骑士们的外围,后来因为斡里木和诺文装备精良,不逊于骑士们,也就被调进了骑士的队伍,总之冲锋的时候,会有十二名骑士,这相对于对面威尔斯男爵去掉被俘虏的米勒只有八人的骑士队伍,人数上已经占有数了。
男爵麾下的武装步兵们组成了一个还算可以的方阵,不过其他农夫们摆成的方阵就毫无纪律可言了,完全是乱哄哄的一片,不过还好至少能看出这是一个方阵。
对面的威尔斯男爵的方阵也和这边差不多,除了嫡系的武装步兵之外,都是乱哄哄的一片。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河边大战
到了交战的时间,两方人手开始前进,跺这脚,向对方挺进。最开始是步兵们的战斗,骑士们都还没有动作,都簇拥在自己的封君身边。
根科是一名农夫,他是威廉爵士手下的一名农夫,他已经不止一次上了战场,不过身上穿着皮甲手里拿着长矛却还是第一次,她要活着回去,活着见到自己的母亲妻儿,经过这么久都训练,他决定他能够凭借着训练学会的战斗技巧,活着回到村里。
根科和他的战友被分配在第三排,不过第几排也都没什么,到最后往往会演变成混战,第几排不过是决定冲锋的起始地点而已,他只要和战友们待在一起就好。
两军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他甚至能够看到对方军队脸上的表情。
他看了一眼身边的战友,发现他们也在看着自己,三个月的团队混战训练下来,他们已经能够读懂对方眼中的意思。
越来越近了,本来还能够辨认的阵型在两军交战的一瞬间奔溃,开始了各自为战,根科和他的三名队友紧紧的待在一起,他们手上左手上绑着出来之前自己制作的木盾,配合着和敌人战斗。
根科一剑杀死了一个人,却听到身后“哐”的一声,他的战友用圆盾帮他挡住了刺来的一杆长矛,他立刻转过身,一下捅死了那名敌人,和三名队友相视一笑。
他们之间的配合程度突飞猛进,这样的场景在另一个小组里也在发生。
威廉跟在柯莫斯男爵身后,站在一片高地上,看着下面的混战,皱起了眉头,自己一方似乎陷入了下风,人数上就少于对方,对方的步兵至少三百人,比自己这一方多了四五十人。
威廉看着下面有些不妙的局势,对着柯莫斯男爵说道:“男爵大人,让我们冲锋吧,步兵们快要撑不住了”
柯莫斯男爵也挺有魄力,当下就做出了决定:“好,骑士们骑上你们的战马,穿上你们都铠甲,端起手中的骑枪,长剑挥舞起来,碾碎他们”
“为了荣誉”骑士们早就穿戴好了铠甲,从扈从们的手上拿起了骑枪,在扈从们的帮助下跨上战马,做好了向敌人冲锋的准备。
扈从们也都准备好了,拥有战马的不多,有的有一身简易的锁甲,有的是一身皮甲,甚至还有无铠甲的扈从,有的拿着骑枪,也有的拿着钉头锤,钉头锤这种武器威力巨大,就连不少的骑士都用这个,而没有战马的,只好充做武装步兵。
做好了准备,战马早就已经不耐烦的打起了响鼻,若不是骑士们的约束,恐怕早已经冲出去了。
威廉听着战场上的嘶吼声,惨叫声,胯下战马的响鼻声,踢踏声,血管里的血液相视一桶燃烧的汽油一般,沸腾起来,男人血脉中的战斗因子开始无比的活跃,连带之这手都有些颤抖,这种感觉似乎不太好,骑枪可能都会发抖
沉默了一阵,对方的骑士和扈从们也摆好了阵势,柯莫斯男爵这一边有二十多人多人,对方只有十多人,将近二十人,在人数上,他们不占优势,但是他们似乎也没有怯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