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头像的金币,金币上的他头戴王冠,长着胡子,看起来威风凛凛。
楚歌也给了他一个信物,其实楚歌是不太想跟这个爱德华王子交换信物的,主要是这个爱德华王子给他的感觉有点不太靠谱,太傻白甜了,真的要是遇到了什么危险,楚歌可不想靠着他来救命,不过人家主动要求交换信物,楚歌却也不好意思拒绝,好歹自己手里信物还多,于是也递了一个徽章过去。
交换完信物楚歌就打算回去了,他也没有打算在这个副本留下召唤符,正如薇拉所说的,这个副本的难度其实很低的,那个巨人本身智商就不高,再让系统的规则约束一下,真的就不剩啥了,估计一般的乱入者都能打过去,不会随便召唤人帮忙的,没必要在这里浪费信物留下召唤符也是需要消耗信物的。
三人就这样告别了。
楚歌没有继续逗留,直接选择了回到自己的世界。
“系统,送我回去。”话音才落,眼前白光一闪,楚歌又感觉到了那种无尽坠落的感觉,不过这一次,似乎要快的所,几乎是一刹那间,楚歌就发现自己回到了现实之中,他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飞机上,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变化,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然而事情确实发生过了,楚歌打开包裹,里面静悄悄的躺着几件原本不存在的物品。
五个金蛋,一颗魔法豌豆。
还有两件信物。
黑色玫瑰信物
召唤信物:这支黑色的玫瑰是阿卡兰姆的布莱德薇拉赠与你的信物,象征了你与她之间的友谊和信任,拥有这件物品,即便不再同一个世界,也可以彼此召唤彼此。
物品介绍:产自阿卡兰姆深渊附近的黑玫瑰,据说是由无数抵抗深渊的战死者的鲜血所滋养的奇异花朵,然而也有人认为,其漆黑的颜色是受到深渊污染的证明,并因此将这种异常美丽的花朵视为不祥之物。
国王金币信物
召唤信物:这枚金币是遥远之国的爱德华王子赠与你的信物,象征了你与他之间的友谊和信任,拥有这件物品,即便不再同一个世界,也可以彼此召唤彼此。
物品介绍:印有人类头像的金币,在遥远之国,通常只有国王才有权利将自己的头像印在金币上面,这些金币四处流通,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货币,不仅本身具有极大的价值,其背后所具备的意义,也让头像上的人被世人所牢记,对于那些渴望被人们铭记的人来说,这也是一种难得的荣耀吧。
楚歌掏出一张召唤符测试了一下,果然,召唤列表里现在已经有三个人了,分别是天阳的赵北风,阿卡兰姆的布莱德薇拉,遥远之国的爱德华王子。
收好系统,楚歌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似乎在异世界的冒险也能影响到现实中的身体,正好,飞机餐也适时的送了过来。
楚歌美美的大吃了一顿。
又拿起书来看了起来,然后继续睡觉。
当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透过飞机的窗户,远远的,一座大陆的地平线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美国到了。
第121章 李三光
“呼,终于出来了。”
走出洛杉矶机场的办公楼,楚歌长长的伸了个懒腰,总算是把手续都办完了,要说这一趟美国之旅让他感觉最讨厌的地方,不是漫长的飞机飞行,也不是花费了多少钱,而是办理各种手续,虽然有些事情可以靠砸钱来解决,但是另外的一些,还是需要自己来亲自完成的。
各种手续,各种签名,把楚歌弄的头大无比。
不过还好,现在总算是都完事了,至少在回国之前,自己是不需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了。
将装着签证等证件的包收好,楚歌朝着远处的停车场走去。
“唉,如果有某种方式可以自由旅行就好了,就省的办理这些乱七八糟的手续了,”楚歌心中忽然间如此想到,他平日里经常会有这种发散性的思维,比如一扇任意门,好吧,这个可能有点想多了,或者传送术咦,这个可以有啊,魔法之中一定有传送类的法术才对,或许自己应该走法师路线,如果学会了传送魔法,以后出国或者去哪就不用这么麻烦了,直接一个传送门就搞定了,回头得找艾利克斯问问,亚瑞尔的法师要多少级能学会传送术。
一边想着,他已经来到了机场的停车场。
站在机场外面,楚歌顺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去市区谢谢。”坐在后座上,楚歌用英语说道。
虽热对买枪十分热切,不过楚歌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对于这一次美国的行动,他可是全都计划好了的,一切按照计划进行即可。
而计划的第一步,就是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考虑到要在美国待上一段时间,楚歌没有选择去住酒店或者旅馆,而是租了一间公寓,因为是在市区,价格着实不便宜,不过楚歌为了搞枪也不在乎了。
这间公寓是提前就预定好了的,拿了钥匙就可以入住了,到了地方先看了一下房子,房子很干净整洁,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家具电器什么的却很齐全,而且租给他公寓的是个华裔,竟然还有中式的厨房用具。
冰箱里按照他的要求塞满了食物,省了去购物的麻烦。
楚歌先休息了几个小时,睡了一会,醒来之后,他用公寓的厨房简单的制作了一些食物,煎蛋、培根之类的东西,飞机上的食物虽然味道不错,但是量实在太少。
吃饱喝足,休息够了,看了看表,时间指向了八点,是时候开始去搞枪了。
不过在出发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捏脸。
虽然说在美国买枪什么的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不过为了谨慎起见,楚歌还是决定捏造一个新的身份,在美国所有容易引起麻烦的行动,都由这个身份来完成。
至于这个新造型长什么样子,楚歌却早已就已经捏好了,这会直接从档案库里调出来换上就行了。
是用易容术,身上白光一闪,楚歌瞬间变成了一个白人青年的样子,白净的面皮,英俊的长相,偏分的发型,这个造型完全是按照生化危机中里昂的造型制作的江湖人称李三光,算是楚歌满足心中一点恶趣味的行为。
不过不得不说,看起来还挺帅的。
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裹,将里面准备好的衣服换上,对着镜子照了照,我靠,简直以假乱真了。
然后楚歌这才走出自己的公寓。
来到街上,楚歌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的通常都是消息灵通人士,这一点不分国籍和地区,以往楚歌要去哪又找不到地方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接找出租车司机搞定,因此楚歌对买枪这件事情,也打算用这个方法。
开车的是一个黑人大叔,看起来四十五十岁,一副很健谈的样子。
“要去哪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