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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才问了个“怎么才来”。

腊梅赶紧解释:“家里有点儿事,我耽搁了三天,下次一定改”

“家里是你的养爷爷老候那里”老开吃惊地问。电话里老侯可是说她没在家

腊梅一怔,心想:晚来了三天,他一定用我给他留的电话号码给侯万秋打电话了,不能再说侯万秋了。忙又说:“不是,是过去收养我的老奶奶病了,我在她那里侍候了三天。”

这个老奶奶她没给他们说过,给侯万秋说时,也没告诉他地址,查也查不到。

老开皱皱眉:“行了,赶紧准备下一,第一轮比赛,下个就是你演出。你的事,演出完了再说。”

不管怎么样,人到了就好,先演出节目。又对后台说:“第六组不上了,告诉他们,下周排在第一位。”

第二百六十七章 签订合同

原来,初赛也就是周赛一周进行一次,每次五组节目,参赛四个项目,最后落一个周冠军。

老开既担心腊梅出事赶不了来,也希望她在演出前赶到,便做了两手准备:预备下第六组。对人家说好:如果小女孩儿赶来了,就没你的事,下周再参塞;如果小女孩儿赶不了来,你就上。

腊梅赶来了,第六组也就撤消了,惹得第六组的人嘴觉得老高。

上一个节目表演完了,该着腊梅上场了。为了给人一个惊喜,能够让大家眼前一亮,也为了展示自己的才艺,腊梅是打着飞脚出现在舞台上的,这首先就赢得了一片掌声。

在老开的提示下,腊梅做了自我介绍。她坦言自己是个“孤儿”,现在跟着收留她的养爷爷。

她参加红云大道,是想把自己的才艺展示给人们,娱乐大家。只可惜自己没有原唱歌曲,一律模仿。

“我向大家保证,只要你们说出歌名和演唱人来,无论是男声女声,老年儿童,我一定模仿的维妙维肖,如果你们说声不像,我就滚下红云大道舞台去。

“再解释一下:我说的这个滚,可不是口头上的滚,而是双手抱头、把身子卷曲起来,像皮球一样“轱辘”着滚下去”

她的说辞又赢的一阵热烈的掌声。观众们私下里议论纷纷:

“这个小女孩儿怎么这么大气,说出的话一点也不像个孩子说的”

“真是人才啊,开场白都说出高水平”

“谁家有这么个孩子,可骄傲死了”

“刚才说还是个孤儿。有专长的孩子可都是用钱堆起来的,她哪来的钱学艺”

“真是天生的英才啊”

“”

腊梅是在别人的点唱中开始的。正如她自我介绍的那样,人们无论点唱谁的歌曲,她模仿的都很像,甚至比原唱还优秀。演唱一首,引起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个点了那个点,唱了一首又一首,都停不下来了。最后还是在老开的制止下,才结束了这一轮比赛。

腊梅获胜,继续参演下一轮节目。

首场就赢得了好印象,接下来,腊梅只要一出场,就会迎来热烈的掌声。她依次表演了和大黄跳舞、变纸币魔术和指定的非演不可的节目。

不论哪一个节目,都是舞台上的亮点,都能获得雷鸣般的掌声。有的甚至站起来吆喝,要不是老开镇着,准能把舞台的顶子掀起来

由于腊梅的节目特殊,评委和观众都是一路支持,最后她获得了初赛冠军。

演出一结束,很多人涌上后台,有要与她签订演出合同的,也有来问她的旧纸币道具是真的假的。当得知是真的以后,都要买。

舞台不是谈生意的地方,劳累了一晚上的主持人和编导都要回家休息,工作人员还要清理舞台。

腊梅先满足了评委老常的要求,卖给他一套“苏三券”。然后对其他人说:“我们去外面谈,别耽误工作人员工作。”

“去你住在旅馆里吧”有人提议。

腊梅犯难了。其实她根本没住过旅馆,出了电视台就闪进空间通道。里面有床铺有锅灶,很是方便。她担心住旅馆要身份证,或者小孩子不让单住。也舍不得花这个钱。

“我今天刚来,还没住下。你们谁知道附近哪里有小旅馆我们一块儿过去。不过,得以你们的名义给我登记房间。”

“以前你是怎样入住的”有人问。

腊梅:“上次是我的亲戚帮着登记的,今天她没来。”

“这个好说。”要签合同的京城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旅馆我包了,附近就有,以我们公司的名义登记,费用我出。”

“我们公司登记的有旅馆,去我们那里吧”另一个要签合同的天洋声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我们公司登记的也有,离着这不远,去我们那里吧”第三个要签合同的地海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腊梅笑笑,婉拒道:“我谁家也不去,费用我自己掏。为了让这些买旧纸币的人快些回家,咱就找个最近的,不论大小,能住就行。”

于是,一伙子人带着腊梅,在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

恰巧这家旅馆的老板是红云大道的忠实粉丝,每场必看。正在为电视里小姑娘的演出激动不已,并为她是个孤儿深感怜悯。

老板心想:要是抛弃的,大人知道后一定后悔的要死。丢失的,这一来也就有了目标。在心里很希望小姑娘找到家人。

见小姑娘来自己的旅馆住宿,高兴得没法。立马开了房间,并声明一切费用全免。

腊梅没想到会有如此的影响,但她不想沾任何人的便宜,如数付了一百元的押金。

店老板拿着钱说:“这钱我先替你拿着,走时再还给你。你小小年纪有如此大的能耐,将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我还想沾你的光发家致富呢”

住下以后,先打发买旧纸币的人。待人们都心满意足地走了以后,三个文化公司的人都争着要与腊梅签订合同,由其公司来安排腊梅的商业演出。三个人都想签到合同,出场费一涨再涨,从一万涨到了两万、三万,直到五万。

“这已经是大明星的出场费了”说五万的京城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望着腊梅说,那意思是“我给了你最高的出场费,你应该签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