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鼻端闻到唯有极美妙的女孩才有的迷人体香,柔软的发丝,优雅的脖颈,娇嫩的肌肤,连带那张吹弹可破的侧脸,都成了这一刻扰乱心神的罪证。
温谅的手微微一颤,他从不是急色的人,也并没有少年人那种无时不刻都存在的生理冲动,却依然用了无上毅力才勉强克制住吻过去的冲动。宁夕显然感觉到了威胁,鼓起全身的劲,抬起小手推住温谅的胸膛,脸同时转了过来,声音细腻的浑不似她平时的模样,道:“别唔”
两人间的距离在方寸之间,宁夕猛一转头,温谅立刻后仰,却还是迟了一步,好死不死,四瓣灼热的唇碰到了一起。
文学作品里常常用“触电”来形容男女第一次接吻,其实缺乏科学依据,妈逼的你去触个电试试,低压麻,中压疼,高压直接要你命,哪有一点接吻的感觉接吻更像是在麦当劳吃土豆泥,粘在口中,腻在唇上,却甜在心底。
车内的温度瞬时升高到一个可怕的地步,宁夕的身子完全僵硬,连心跳都似乎静止了一般,唯有唇边的湿润在提醒着她,保留了二十年的初吻,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被一个不算太陌生的少年以这种意外的方式取去了
宁夕背负着少年天才的名声留洋海外,一心投入在学业之上,虽然倾心于她的才俊不知凡几,却连一场真正的恋爱也不曾谈过,别说接吻,就是很正式的牵手也只是仅存在小说中的童话。
从小在显赫家族中长大,见惯了叔伯兄弟们的博爱,又在沃顿呆了五年,更是见识了异国他乡的开放和火辣,可正因如此,才让宁夕更加的珍惜自己,别看她跟温谅说起话来荤素不忌,可要不是她认定一生的那个人,绝无可能从她身上占到一丁点的便宜
温谅暗道坏了,心思电转,脑海里涌上不止十个应对方案,口花花有之,装无辜有之,厚颜有之,无耻有之,可思前想后,还是乖乖的移开身体,低头道:“对不起”
宁夕也从呆滞中清醒过来,以她对温谅的认知,这小子要么不要脸的说句嘴唇很香啊之类的调侃一番,要么就转移话题糊弄过去,却没想到会听到一句这么诚恳的“对不起”
她转过身子,头朝着窗外默然片刻,道:“这是个意外”
温谅松了一口气,他从不认为宁夕有留学背景,就应该是一个当性爱如吃饭的个中高手。平时两个人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可以当成一种好玩的游戏,可真要跨过某条界限,真刀实枪的对上了,很可能得罪了人还不自知。
“是,绝对的意外”
宁夕听他答的爽快,不知怎的心头不爽,冷哼一声,道:“也不许你记得刚才的事”
温谅大汗:“嗯,我已经忘了”
话音刚落,宁夕突然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温谅猛一吃痛,不知怎么说错了话,咬着下唇做可怜兮兮状,一双黑亮的眼睛望着宁夕,满是委屈。
用一种后世的说法,这就是吃果果的卖萌啊
宁夕被他搞怪的表情引的直想发笑,却硬生生的忍住了,踩动油门,方向盘急转,保时捷一个甩尾,往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已经忘了我宁夕的初吻就这么不值钱
温大叔一失足成千古恨,觉得今晚不宜再跟宁夕厮混,试探着道:“要不你先送我回去”
吃一堑长一智,这当口也不敢说先送人家回去了,宁夕没有开口,时速表却猛的飙升到110码。想起第一次见宁夕,她丫的就是超速行驶,温谅偷偷系上了安全带,脑袋也变聪明了,大义凛然的说:“你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也不安全,还是先送你到酒店,我打的回家好了。”
时速没再增加,温谅刚想夸自己应对得当,宁夕冷冷道:“怎么,一会都不想跟我呆一起了”
妈逼,gb,我要再亲你我就是猪
温谅欲哭无泪,道:“你安排吧,今晚这一百八十斤就交待给你了”
宁夕先是故作严肃,继而扑哧一笑,道:“吹牛吧你,顶多一百斤。”
“就算一百斤也是你的两倍,还有脸笑”
这马屁拍的如影随形,防不胜防,宁夕微微一笑,终于放过了他。车内陷入一片沉默,穿梭在夜晚的青州街头,昏黄的街灯在窗户上拉出一道道闪烁的倒影,路边的景致还是同来时一模一样,可车内两人的心底,却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同。
宁夕的手机响起,方才在德化街时,她的手机留在车里,并没有带出去。挂了电话,宁夕笑道:“找到人了,咱们回来的正是时候,看好戏喽”
温谅往外面一看,德化街就在眼前
德化街不远的一处私人小药铺,发嫂捂着脖子半躺在病床上,口中还在不停的骂骂咧咧:“妈的,算你们跑的快不然男的女的老子一起上了,我草你姥姥,手会轻点不”
给他上药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在这口看病快十年了,自然认识这位叫嚣男女通吃的发嫂,陪笑道:“这药性重,疼几分钟就好了。”
一小弟忧心忡忡的道:“老大,人又没截住,刘天来也彻底得罪了,这下该怎么办”
发嫂也没心情骂了,本来仗着血性发了次狠,拼着跑路也要把那两人给做了,等两年风头过了,回来混道上人谁不竖起大拇指说声“牛逼”可现在的问题是,仇也没报,刘天来也惹毛了,跑路是肯定的,可这跑的太憋屈啊,传出去不成了笑柄就是到了关山,也抬不起头走路啊
“先不管这些了,棍子,你马上回去通知你嫂子,把东西准备准备,今晚马上就走。”
先前说话的小弟,也就是叫棍子的,答应一声掉头就走。刚拉开门,一个声音响起在耳边:“发嫂在不在”
棍子下意识的回头叫道:“老大,有人找”
“你”字还没出口,砰一只穿着军用皮靴的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棍子应声倒飞数米,砸在另一个混混身上,口中鲜血直流,脑袋一歪,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痛的昏厥了过去。
被压在下面的小混混登时大叫起来,他被喷了满脸的血,双手在空中乱舞,场面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发嫂到底机灵,一把推开医生,随手抄起床头的一根钢管这是刚才从面包车上拿下来的,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呼啦一下围在发嫂的身边,有家伙的抄家伙,没家伙的就地取材,一时间凳子,椅子,输液瓶,针头都成了武器。
先是刚才作恶的脚迈了进来,脚上穿着一只墨绿色的军用皮靴,嵌有钢板的鞋头和脚跟,鞋底有双层鞋线绷紧灌蜡,落地就是咚的一声响,力大气沉,震起一层淡淡的灰。
跟着一个人影出现在众人面前,深棕绿色的大翻领双排六粒扣大衣将来人那挺拔的身姿衬托的趋向完美,头上戴着一件充满时尚感的黑色贝雷帽,胳臂上绣有一把利剑和闪电的臂章。
发嫂的嘴巴张开,眼中满是惊慌和不可置信。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这两年跟关山那边的大老板没少做生意。大老板在关山军区关系很硬,无论什么车出手都很方便,常听他吹嘘关山军区有一支特种大队,外号“夜鹰”,在国内一等一的牛逼,而黑色贝雷帽和利剑闪电臂章,就是他们的标志
发嫂从没想过,他这样的小人物,也会有一天惹到夜鹰的人来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