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一天内干之前五六天甚至十几天才能干成的活,甚至他马上将猎刀绑在一个木头上,比划了两下刺穿的动作,我完全能想象到如果他面前有一只野兽,那么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就把原本需要几个人甚至有人会因此受伤的野兽给杀死
我很满意自己的决定,这个礼物对我而言不重要,对他们而言,却能改变他们的生活。
可是接下来族长做的事情却让我跌破眼镜,他非但没有使用这把猎刀,还特意给它装饰了一下,专门放到一个草屋中,直接供奉了起来,还跟所有族人说明,这是我送给他们的礼物,需要他们小心的照看,并且心怀尊敬。
我当时不理解,我觉得他们太笨了,有好的东西不用,有方便的工具不使,还要供起来咋,等它下崽啊弄得我非但没有帮上他们,反而给他们增添了工作,因为需要有一个人每天抽出时间来擦拭这把猎刀。
我把自己的想法跟族长说了,并且直接说他太笨了,族长也没有生气,只说了一句,说你不是族长。
这句话把我惹毛了,他的意思不就是他是族长,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有好的东西不用,也是他的权利,笨,更是他的权利,而且所有人都只能瞅着。
我这脾气不好,当时差点跟他拼命,他见我这样,才叹了口气跟我解释起来。
他说亲爱的昃,你看,如果我使用你送给我们的猎刀,我要如何使用把它交给我们最勤劳的女人,她会使用它来制作食物,制作帐篷,会把很多人都照顾的很好,她会得到全族人的爱戴,可是其他女人呐她们会忍不住借来用,因为实在是太好用了,简单一刀下去,就能完成平时她们用石头砸好半天的事。一个借了,另一个也会过来借,可是如果第二个人加快了速度,那么就会超过第一个人,第一个人又拥有这猎刀的使用权,她会抢回来的,可是别人不会同意。矛盾,然后也许是战斗。如果我把它交给族里最骁勇的战士,他会用它来完成各种危险的狩猎任务,每一次食物的分配,他就应该会因为自己出力超过所有人却还只跟别人分一样的东西这件事情而懊恼,而不满,而我可以把这件猎刀交给其他人吗我是族长,本不应该偏心,如果我这样做了,所有人都会认为我偏心。亲爱的昃,它会给我们的族群带来便利,但它同样会给我们族人带来不安和矛盾,你说我能够使用它吗
当时我的脑海里面就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不患穷,患不均。
这,就是统治者的智慧,而你呐你是怎么统治你这十方世界的除了蛮力,你还会什么”
十方之主愣了愣,随后缓慢脱下自己的帽子,露出一张让天罪无比的熟悉的脸来,果然,即便是分身,十方之主也会使用他原本的模样,在天罪面前的,就是跟顾天一长得一模一样的脸。
不过此时他的脸色却是铁青:“我第一次见骂人还会拐这么大的弯,你说统治哼拳头规矩足矣。”
天罪笑道:“这样说来,你就从不害怕突然有一天会有人比你厉害,然后抢走你的一切吗”
十方之主冷声道:“我为了地位而不敢丝毫放松修为。”
“可是,总有比你天才的人物出现吧”
“说不得,要把他们扼杀在摇篮之中”
天罪一阵苦笑道:“十方之主呵呵,你贵为十方之主,比神灵还要强大与高贵,但行事却如同豺狼虎豹一般。而且事实上,以实力定输赢的事情,还真的就是发生在野兽中的,至于人类人类早在学会了生火开始,人类就知道要让智者成为首领,而非力量强大的人去坐那个位置,你啊,不就是跟野兽一样吗”
十方之主脸色阴冷,却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原本我是想这世界只有你我二人还算得上可以说几句话,还可以沟通,如今看来,我是错了,你根本就没有任何沟通的价值,既然这样我也不需要你来消遣寂寞了,你,准备好去死了吗”
天罪左右看了看,随后笑道:“就这里”
“就是这里。”
“你不觉得有些可怜吗”
“你是说你还很可怜还是说你在求情”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是说我们两个很可怜。不是我自夸还是什么,你我二人,不管放在任何世界都是那顶尖的存在,毕竟成为传奇,可是你我两位传奇,却要在这无人知道的角落之中,决出生死这个决一死战的舞台对你我而言,你不嫌太小了吗”
十方之主沉思一会,点头道:“你我之战,确实应该有一个舞台,不管那时是不是我的分身,亿万年来,我只在你手下吃过亏,你作为一个对手值得我的尊重只不过呵呵,条件有限,用你们地球的一句话来说,哪里的黄土不埋人。”
天罪哑然失笑,点头道:“倒是这么个道理,好吧,是我着像了,那么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他先转身把小花送到一旁,随后又走了回来,歪着头看着十方之主。
表面冷静,但心中却无数次的祷告:小花啊,我可是相信你的实力啊,小命啊,我可是信了你的话了,现在世界变成这个样子,我是更有优势的,更有优势吧
噗
一瞬。
十方之主的手便贯穿了天罪的胸膛,天罪整个人呆滞在那里,这整个过程,他竟然连看都没有看清
十方之主活动一下手腕,传出粘稠的声响,随后楞了一下,笑道:“不好意思,我忘了说开始。”
第七百零一章 强盗
王昃是个喝醉很快,醒酒却很慢的人。
他摸着下巴看着身前奄奄一息的美丽女子,然后突发奇想,就把她抱了起来,直奔楼上。
还好,刚才是在自家楼下吃的烧烤。
两个人,两根串,二十瓶啤酒,铁钎子都被撸的直冒火星子,也不失为一道铁钉就酒的传统美食。
回到家,给女子一阵清洗,虽然衣服大体是扒开了,但从小腹到肩头一道恐怖的伤口,皮肉外翻,有些血管还时不时喷出一管血,好似小孩玩具滋水枪,就会让人对娇躯这种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翻找了半天,针线,蜂蜜,烟灰。三种最常用的止血工具摆在他的面前,他纠结良久。
最终选择了棉花。
只能说,这美女的生命是真顽强,赛过蚯蚓,堪比小强。
她竟然没死
而且在第二天早上,竟然还醒了
她坐起身,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发现胸口又是冰凉又是疼痛,低头一瞧,衣襟咧着,一直到小腿。
简单来说,就是差不多被扒光了。
胸口一堆破烂棉花塞了一层又一层,一半是红色,一半是白色。
看着如此伤势,她却只感觉到渴。
“我没死”
她有些疑惑,但仅仅是一瞬间。
随后转头打量着四周,耳朵比眼睛更早得到了房间中的一个讯息。
呼噜声。
男人的呼噜声
即便是坚强如她,也忍不住在自己身上赶忙摸了两把,才长长松了口气。
看向倒在床边,大字型躺在地上的男人自然没啥好眼神,或者说十分凶恶。
转动左腕,上面的手表还在。
扭动上面的螺栓,一拉,一条细到用肉眼很难发现的丝线就被抻了出来。
眯着眼睛再次看了一眼那讨厌的男人,双手一挥,丝线就好似长了眼睛一样套在了讨厌男子的脖颈上。
不用问,这是王昃的脖子。
在丝线达到目标位置之前,还划过了他的脸颊,他可能是感觉到痒,伸手挠了一下。
然后就醒了。
揉着眼睛坐起身。
“谁啊大早上的啊”
噗通
王昃的屋子太小了。
床的旁边就是床头柜,抽屉坏了,打开着,这往起一坐,就一头撞在抽屉上,一声惨叫之后,整个人就幸福的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