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安装了许许多多的定时炸弹,即便来再多的警察也是徒劳无功。
杀掉他们确实很容易,但是现在物美超市的二百多号人也的跟着陪葬。
他们是有备而来,事先都计划好的,所以才弄的胡晓军措手不及。
谁能想到万胜帮早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很早以前就在物美超市安排了自己的工作人员。
有内应,什么事情都好做了。
第三百五十九章 他的故事
今天的事,关系到几百人的性命。
这绝对不是小孩过家家啊
现在警方是空有力,根本用不出来,有种锅上蚂蚁的感觉。
不单如此,对方他提出了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要求。
事实上也就是,这次打击万胜帮,完全是由胡晓军挑的头。
是他带人抓到了豹子,是他从豹子口中套出了万胜帮所有的犯罪事实。
这几天胡晓军更是带队剿灭了万胜帮几大分舵,并且查收了万胜帮内大量的毒品以及武器,可以说胡晓军差一点就把万胜帮的老窝给端了。
这几天万胜帮也被打压的不行,东窜西逃,三天两头的有人被抓。
现在万胜帮老大“九爷”手下的五员大将,已经被胡晓军抓了三个。
至于九爷,从始至终胡晓军都查探不到他在哪里,但是胡晓军十分的肯定,九爷的人现在还在江北。绝对的没有离开,他也没机会离开。
这一次的剿灭性打击,让万胜帮的元气大伤。
同时也让他们彻底的愤怒了。
万胜帮最恨的人是谁,莫过于胡晓军了。
他们对胡晓军可以说是恨之入骨,早已有了滔天大恨。
所以
这一次亡命徒进入物美超市的目的只有一个,拿二百多个民众做威胁,逼迫警方把胡晓军交出来。
如果胡晓军落尽他们手中的后果,谁都能想的出来。
谁敢把胡晓军交出去,谁敢谁能承担责任
而胡晓军被逼红了眼,不就是一条命吗他觉得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值得
一条命换取二百多人的性命,还有什么不值得呢
所以这次他义不容辞的想要承担这份责任。
除了胡晓军之外,那帮歹徒,还要胡晓军交出另外一个人。
那就是市区刑警大队长高封。
高封也是忠肝义胆为国为民的好警察,从警以来奖章无数。立了不可数计的功劳,一直受到广大民众的好评。
现在江北市公安局一把手王欣贵,已经涉嫌贪污罪被调查了。
胡晓军当仁不让的成了代理正局长,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代理这两个字胡晓军很快就能去掉的。
他当了正牌局长之后,他的位子高封绝对是最佳人选,没有人比高封更适合做那个位置的。
高封是胡晓军的得力助手。
在这一次的打黑行动中,高封的功劳绝对的功不可没。
如果说万胜帮最恨的人是胡晓军,那么其次就是高封了。
所以。两人都得死。
想要救物美超市内的二百多人,就拿胡晓军和高封来换,这是他们的条件,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条件。
“胡局,你不能去啊那就是一帮杀人狂,就算你去了,他们也不会放人了,现在你还看不出来吗那帮人就没打算活着离开。何必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呢”
一个四十来岁的警员干部,死死的拦着胡晓军。他能理解胡晓军此时的心情,但是也不能让胡晓军去白白送死啊
“难道我就眼睁睁的看着里面的人遭遇不测吗”
胡晓军眼睛通红通红的,就跟一只发疯的野兽,对谁都乱吼。
众人也都是火急如焚,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到底做是正确的。
他们不能眼看着里面的人被炸死,也不能让胡晓军去送死。
“都让开。这是命令,命令,难道你们要违反纪律吗”
胡晓军此时被两个身材高大的警察架着,他使劲的挣扎着。
“放开我啊死就死了。”
这吼声,是高封的。他也有一腔热血,不畏生死,一句话,为人民而死值得。
这时,物美超市内部的大喇叭响起了,“你们这帮穿的人模狗样的绿王八,现在只有最后两分钟的时间,快把胡晓军和高封交出来,不然,这里面的人都得死,哈哈哈”
一个男人猖狂的大笑声。
这是最后的通牒了。
“没时间了,没时间了。”
胡晓军啊的大吼一声,“快放开我。”
“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可行了,你们让开。”高封也跟着叫道。
说实在的,现在能有什么办法呢
若是里面只有一两个人的话,大可利用狙击手的优势,解决掉。
可现在里面有二十多个人哪
怎么能做到同一时间,全部击毙
对方也不是傻子,也不可能站在明面上让你打吧,大多数都隐藏在暗处,那是狙击手都看不到的位置。
谈判
这个时候,谈判显然就成笑话了。
他们已经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交出胡晓军和高封,然后再给他们一架直升机,其他的事情没得商量。
这帮人根本不跟你讲这么多,刚才就因为一个心理专家对他们多说了一句,他们直接开枪击毙了一个人。
现在谁还敢找他们谈判,试着说服他们啊
他们一个比一个的冷血无情,心狠手辣
他们这次真的是光明正大。
既然江北市政府,不让他们好过,那么谁都别好过。
他们要闹个天翻地覆,把江北市这座蒸蒸日上的潜力城市,捅一个大窟窿。
他们就是要惊动中央,到时候,江北市区的官场不知道要有多少人跟着遭殃呢。
这就是他们的打算。
负责这次行动的人绰号叫,黄狼。
十分的阴恨,他本是一名军人,一名十分优秀的士兵。
他觉得自己走到今天的地步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他从小立誓,要当一名为国做贡献的军人,他喜欢那一身翠绿色的军装。觉得穿上之后无比的威风,无比的帅气。
他觉得自己应该出生在战乱年代,扛着长枪,提着大刀打日本鬼子,和万万个兄弟远长征过草地
他觉得自己有着一身的热血。
觉得自己不应该平庸的过一声。
他当兵了,表现十分的优异。各方面都十分的优秀,颇受领导们的赞许。
当兵两年,回去探家。
家是农村的,没有一点背景,祖先世代都是种地的。
他回家的第二天就出事了。
在家早就订亲了,小媳妇算是自己的青梅竹马了。
两人一直通过打电话联系,女孩很温柔体贴,他十分的喜欢。
两年不见了,想念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他看到女孩比两年前更加漂亮动人了。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混出个样来。
女孩还如以前那般的喜欢着他,他觉得自己很幸福。
两人一起去市里玩,他准备给女孩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却碰到了不该碰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