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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你连这样游中午就吃不上饭了。”雷沙站在岸上挖苦着。

大祭司脸一红,使上了全身的力气,努力向前游去。可刚游出不到两百米,一口气没换明白,水呛到了肺里。挣扎了几天眼看就要沉了,李子翔他们的船也划到了。

连着拍了几下后背,她才缓过气来。躺在船上,再也不能动了。这种游法,游一圈比游十圈都累,现在她完全服了雷沙的折磨人的手段。

“好了,大家快去游吧。”雷沙突然间发了话。

接着,三千个精灵像见水的鸭子一样先后跳入了湖水。没过一会儿,就有超过一半的人开始手脚抽筋。体力最好的大精灵,也只是游了两个来回就游不动了。

雷沙看着几个溺水的精灵,明白他们并不是要偷懒。但如果没有特别强大的负重和求生的,短时间内也训练不出什么成绩来。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好了,改为跑步好了,你们每一百人结成一队,绕着树林跑,不到吃饭时间不许跑回来。”雷沙气得没办法,一挥手随便给他们下达了个命令。

回到了树屋中的雷沙,想了很多办法,但都行不通。急得他抓耳挠腮,最后叹着气走出了树屋。

行走在林间的小路上,雷沙完全没有心情看路边的美景和精灵的美人。他的心中一直在想的,就是如何快速让精灵们提高战力。按常理说,精灵们都是天生的魔法天才,他们不用咒语就能发动魔法的天赋,已经让他们成为了很强大的远程兵种。大精灵虽然魔法方面比精灵欠缺一点,但他们出色的弓术和高级武士般强壮的身体,倒也弥补了这一点。

可是,还不够,雷沙要的,是足以撼动任何一个国家的强大武力。如果遇到了魔法军团加上骑士,那光有强大的魔法和弓术并不能保证取胜。最少,一旦距离过短,精灵的反应就没有斗士的快,很容易在唸出魔法名字前被秒掉。如果能让精灵在近身时有强大的抵抗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就好了。

咻一声哨响,澎天空中响起了爆炸声。\\这一声也把雷沙从深思中拉回了现实。

路边的两个精灵小孩,正在那里放鞭炮。

雷沙看着他们又点燃了另一个鞭炮,突然间皱起了眉。

砰又是一声响,鞭炮的外壳被炸得粉碎。雷沙走过去捡了起来,他突然间拍了拍手,“不就是这个嘛。唉,太虚炼物集中不是有增强型火药的配方我只要想办法用上火药,不就行了”,说着,雷沙拿着炸碎的鞭炮大笑着扬长而去。

两个精灵小孩擦着鼻涕看着雷沙,一个较高的孩子说道“这不是那个神使嘛,原来是个傻b,不管他,我们继续放炮。”,说着,两人继续玩了起来。

雷沙回去后,马上找到了鲁维,别看他不是什么长老级的,但村里就他出去的次数最多。对外面的了解,鲁维认第二,别人谁也不敢认第一。

“去,就是这些,按我写的全买回来。”雷沙给鲁维列出了新火药的配方。

鲁维马上下去办了。

当天晚上,鲁维就弄回来两大车的货物。雷沙马上拿起了一些,配成了一份火药。之后,他又拿起了两个铁管子,开始研究如何做一种新的武器。

雷沙的脑中,太虚炼物集里的知识一幕幕闪过。这时他才明白了唐三当年所说的,知识,就是力量。。经过一夜的研究,他终于做出了一个靠扣动小拉杆带动大弹簧的打击式发射器。火药在打击下会产生强力的爆炸。而跟鞭炮一样,当然是阻力最小的地方冲击的力量最多。于是放在铁管内的钢球就被弹飞了。

砰的一声,一个一厘米厚的铁皮竟然被打穿了一个洞。如果按这种破坏力来算的话,这一击的力量已经不亚于斗士了。

雷沙又进一步的改装了起来,埋头苦干,他体会到了唐三追求的那种乐趣,创造的乐趣。用自己的头脑加双手,创造出了新的事物,又对自己有用,这就是最高的境界吧。

终于,在唐三的技术经验中,雷沙找到了所有对自己有用的知识。一把小巧的靠机械打击产生火药爆炸的武器产生了。

砰一声响后,两厘米厚的钢板被打穿了。台下的精灵们都吓了一跳。魔法是没有办法这么快的打穿这种厚得的钢板的,要么用火烧化它,要么用风吹飞它,想造成这种物理打击,没门儿。

“这就是我的新发明,枪乃百兵之祖,我决定,这就是枪了。不过为了方便携带,我把它做得小了些,虽然威力也小了,但足够打穿任何已知的市场上有卖的骑甲。威力足够大了,我敢说,就是有斗气护体,也会被它打伤。打正了地方,还会打死。随手可拿,就叫手枪”雷沙给出了一个全新的名词。

在众人的瞩目中,雷沙得意的抬起了头。之后,大规模的生产开始了。

“这里,对要按这种纹路打成螺旋形的线。这里要用固定的模具,大小不能改变。对,要用上好的金属,加这种黑色的,可以连续发射而不变软变形。还有,如果没响,拉一下上面就会手动把那一发子弹排出。这个是装子弹的夹盒。可以多打一些,上好子弹后带在身上。”雷沙给鲁维讲解着详细的制造过程,靠着真力催发的真火符法,炼起特殊的黑金属合金十分的容易,但不能三千支全都靠雷沙消耗真力来造吧

这下可为难了鲁维,他们精灵的武器多为木质的弓。根本就没有打铁的人。结果,开了几天,一把枪也没造出来。

“不行啊,我们造不出来。太难了。”鲁维如实的向雷沙秉报着。

雷沙也皱起了眉,难道真的要自己一把把炼突然,他想到了棱牙的剑,“对了,堎牙的剑是怎么打出来的那种镶嵌宝石的手工,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

鲁维半张着嘴,想了一下才说道:“那是矮人的铸造技术,不过矮人不好金币,我们要有让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才能让他们干活。当年那把魔法剑是用一块夜明珠换来的。他们的铸造一流,但头脑也是一流死心眼,没有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打死也不会帮我们做事的。”。

雷沙笑了,“那还不好办弄些新鲜的小玩意,你说吧矮人最爱什么”。

鲁维手摸着下巴,“矮人最爱喝烈酒,可我们的果酒全都是清酒呀,烈酒其实他们也都能买得到。还爱什么呢还真没听说。”。

雷沙的头脑也飞速的转起来,烈酒这个字眼在自己的知识中倒是没有。但是,他会提取酒精,可以让浓度尽量的高。那不就相当于烈酒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