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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还要忧心易兰父子以及自己的安危,幸而上天庇佑,否极泰来,得以重聚,如今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救出天君,便道:“这赫连世家只不过是养马的出身,想不到竟然敢劫持天君,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天君是当今仙帝的师弟,而姐姐又是天妃娘娘的师妹。他们敢动天君,看来背后必定有所仗势。我们要救天君,非深入赫连世家查清楚幕后的人不可。”

明轩点头道:“青姨说的不错,这赫连世家恐怕是真有人在背后撑腰。现在七绝君不在府中,要想查出幕后之人,恐怕只有亲身去一趟赫连世家了。”

天仙子听了摇头道:“这太危险。我对赫连世家虽然知之很少,但赫连世家既是仙界四大世家之人,必然实力不凡,三家主七绝君的修为已经到了大罗天仙的境界,据说家主神手君实力更强,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了大罗天仙的境界,着实非同小可。贸然闯入实在不妥。”

明轩笑道:“凤姨放心,我有玄黄神衣护身,谅他神手君也奈何我不得。”天仙子还是不放心,道:“大意不得。玄黄神衣虽然是至宝神器,威力无比,但也要看使用者的修为,以贤侄你上位天仙的实力,还不能充分发挥玄黄神衣的威力,不遇到神手君还好,如果万一遇到,绝难从他的手中逃脱。我不能让你如此冒险。”

明轩这时早已对玄黄神衣早已有了莫大的信心,虽然也知道以自己修为不足以发挥神衣的全部威力,但从之前瞒过七绝君的经验看,即使被神手君发现,脱身还是应该绰绰有余的,便笑道:“凤姨放心吧,我自会小心的,有意不去招惹他也就是了。我也这次也并非就去救人,只是打探一下赫连世家的情形,不会有什么危险。何况我还有第四界在手,再不济,危险之时躲入第四界也就是了。药姬也在里面,以她的修为,对付赫连世家还不是轻而易举”

天仙子倒一时没有想到药姬,听他一说倒也觉得有理,不禁有些犹豫。

青姨道:“姐姐,我看贤侄的考虑的很是,我们只是在这里干等,始终不是办法,必须要弄清楚天君现在的情况。七绝君的话也未必可信,他们虽然没有胆子伤害天君性命,其他可就不好说了,还是要弄清楚的好,如果能找到天君的确切下落,也好请药姬前辈出手相救。咱们这些人中间,若说道能够深入赫连世家,也只有贤侄有这个能力了。”

第六卷神人药姬第十八章 夜魔上

天仙子思量半天,道:“这也只有让贤侄冒险一次了。”其实天仙子也知道,明轩既然接受了太始大尊的传人,自然不会这么容易遭遇危险,只是作为长辈,出自本能地为明轩担心罢了。

商议妥当之后,天仙子、易兰等人继续留在焚天神府,不让人看出异状,并开始着手悄悄收拾赫连世家在府中的爪牙。明轩等人则又一同前去中央大陆。

原本易兰坚持要跟明轩一起去赫连世家查探父亲的消息,任明轩与天仙子、青姨怎么陈述厉害都不肯听话,最后还是明轩板起面孔,训斥了几句,他才不敢再纠缠,不过早已委屈的泪落如雨。明轩他们又少不得心疼,软语安慰他,又许诺了不少好处,又让青红二童留下陪他,这才回心转意。

天仙子的两个贴身女婢之中,霞影性情温和又心细,天仙子便要霞影进入第四界中,帮助西门仙音照料端木欣儿和老太君等尊长,青姨则幻化成霞影的模样,留在焚天神府中。一切计议妥当,明轩便动身出发。

到达太皇城之后,明轩等人先找了个客栈住下,这客栈名叫“太黄仙居”,是太皇城最大的客栈。天心等人一路看来,都有些惊诧,想不到这仙界比修真界还“俗”,简直与凡人的生活没有多大区别。

他们却不知,当一个仙人修炼了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都不能有所突破,甚至确信自己永远都无望成神的时候,最大的乐趣便是如世俗界那般的生活,追求享乐,聊以自娱,或者也要想方设法追名逐利,出人头地,做仙上之仙,重新找回自己的成就感和人生乐趣。

修真者修炼一两千年,一般都可以到达渡劫期的修为,只不过成功飞升几率相当小罢了。而仙人要想修炼成神,难度可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快则数万年,慢则数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更有绝大部分的仙人,根本就无法修炼成功。

修神并非是一个人埋头苦练就可以成功的。若想修炼成神,首要的便是重新学习仙界的修炼功法,修真阶段使用的心法都过于简单,如果用之修神,无异于缘木求鱼。所幸仙界流传有无数的修神功法,只要肯花钱,就可以在街头任意一家的相关店铺中买到,修炼速度越快的心法,价格越高。当然能在大街上买到的心法,自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心法,所以刚刚飞升的仙人,一般都会想方设法设法跟随有名的强者,以求得高水平的修神心法,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仙人甘愿为高阶仙人做奴做婢的原因。

天心等人实在幸运。一是遇到了明轩,没费什么力气,也没有遭遇什么风险,就这样顺顺利利的成为了仙人,二是在飞升之后,得到了天仙子、青姨等前辈的悉心指导,对仙界的行事已经有了初步了解,自然免走不少弯路。

明轩修炼的是始神诀,无法传授众人,天仙子、易兰等修炼的是青木心法也不能擅自传授,所以他便拿出不少仙灵币给天心等人,让他们去购买市面上适合他们属性的最好修神心法。

第六卷神人药姬第十八章 夜魔下

天心等人兴冲冲去后,明轩先有意无意向店家小儿打听赫连世家的情形。太皇城是中央大陆仙众往来的最多之地,而太黄仙居又是太皇城最大的客栈,所以来往此地的仙人最多,此间小二也因此消息最为灵通。他见明轩容貌俊美绝伦,衣着不凡,心知必是大有来历的人,所以倒也殷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明轩因此确知赫连世家的具体位置。

那小二小声说道:“赫连世家的三位家主我都见过,家主和三家主还好,只是那二家主,哟”说着打了个冷战,连脸色都变了,侧头四处看了看,小声道:“赫连世家的二家主脾气坏的紧,出手又最是毒辣,人都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做搜魂手,先生遇到他可要赶紧躲。您看”说着挽起胳膊,只见小臂上有一个五寸来长的疤痕,颜色焦黑,似被烈火烧灼过一般,“小的不过是倒茶的时候失手打翻了杯子,又没有将水溅在他身上,他就大怒,那手指甲在小的手上这么一划,衣服还好好的,小的手臂上的皮肉却被他烧焦了,可是疼了好几天呢,若不是有个修为绝高的客官好心,帮小的治疗,恐怕整个手臂都要废了呢。”想来这小二也受惯了委屈,说道此事之时,脸上虽有惧色,却无半分怨恨之意。

明轩与那搜魂手赫连齐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就觉得他为人阴险狠毒,没有好感,现在看来果然不差,他竟还欺凌弱小,心下不由生出怒意,心想下次遇到一定要给他好看。看着眼前的店小二,不由想起自己以前的处境,也像他这样,常常受人欺凌,不由生出了怜悯之心,问道道:“你何苦一定要做这个差事最是累人不说,还要受多少闲气你怎么不离了这里,另谋其他生计”

那小二却笑道:“客观说笑了。小的在仙界无亲无友,又无财无势,修为又低,能到哪里可去一个人躲在深山修炼,又有什么意思说不定哪天遇到那嗜仙的魔王,命都没有了,这里虽然苦些,却也能活得下去。”

明轩不由一愣,诧异道:“什么嗜仙魔王”那小二也奇道:“怎么先生难不成新来太皇城不成竟然连夜魔都不知道”明轩摇头道:“我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夜魔啊”

那小二咋舌道:“好险,先生亏得遇到我呢。你不知道,这夜魔转吃仙人的元婴,最近已经有十几个仙人遇害了。乖乖,那可真叫惨,肉身被撕得四分五裂,扔得到处都是,更可怕的是元婴也逃脱不了,整个都要被夜魔吞了。那夜魔身高十丈,口如血盆,牙如利斧”那小二个唇齿伶俐、能言善道的人,越发说的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