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进易千森的家里。无论她面对的是哪个人格,都是被哄被逗的那个。
自己的不快,就不要施加给别人了。
屋子里很静,难得的周末,估计易少爷还没起床。
她回到了自己的卧室,虔诚地近乎沐浴焚香后拿出了搁置许久的ca课本,摊开在桌前,护目灯打开,拿起笔,开始战斗。
十分钟后。
莫赴晚拉开椅子,倒在了床上,无神地望着天花板。
人不顺的时候,好不容易记住的知识都呼啦啦飞走了。隔了一个月再看那些东西,和从没见过一样陌生。
她是最近太顺遂了,都忘记了一个生活真理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最后结尾难。
爬起身,抓了抓头发。
莫赴晚再度回到了桌前,从大学毕业后,很久没有过这样跟书较劲的时候了。
干脆束起了马尾,她咬住了笔头,安静地看了下去。
午饭时分,肚子自然饿了。
她竟然被虐出了几分好胜心,不舍得放开书本。
门被敲响,正好三声。
想了想,她还是去开了门,带着一张被折腾得不轻的晚娘脸。
易少爷被吓到了,收拾得光鲜亮丽的他靠在门边,有些愣,“你”
“怎么了”她还没从做题的心情里出来,整个人恹恹的。
“中午不吃饭”猜到她大概是心情又不快了,这次又不知道是为什么,易少爷微俯身子,打量她眉眼间的小细节。
莫赴晚一掌推开他放大了的俊俏脸孔,“你要吃什么”
言下之意是她做。
有人生生误会了,“那你去换衣服呗。”
正好今天中午他想去吃川菜了,市中心开了一家新饭店,味道很正,辣哭了他朋友圈里一众哥们。
税收啊公式啊还在脑袋里飘,莫赴晚猛然接收到他的眼波,“要出门”
他更惊讶,“不出门”
毕竟从心底就没想过让她为自己做这些家庭主妇才乐意做的事,明白了心意之后,只恨不得把她放在手心里裹起来,或者是缝进心脏里,好好疼爱,谁也不能来窥伺。
莫赴晚笑了声,意味不明,从他手下钻出去,“跟你那群朋友”
“不是,不是在家吃好,就在家吃”易千森眯起了眼,回味着方才从自己口中吐露出的那个美妙字眼。
家。
“吃什么。”余光里看到他追出来,人高身长的。
易千森按住了她的肩膀,拎小鸡仔一样带着她厨房里走,两个人欢欢喜喜地挤进去,“你看着做吧。”
又来了。
这种把随便、无所谓、看你就好挂在嘴上的人,可恶得很。
对自己的厨艺还尚算有兴趣,莫赴晚还是想兼顾下两人的喜好,一边开冰箱巡视着食材,一边问,“你本来想带我去吃什么”
“蜀都记。”
“川菜啊”
侧头看了他一眼,骚包的衣服,骚包的表情。
“好。”
那就水煮牛肉,辣哭他。
少爷得了承诺,没有要走的意思,身子跟没主心骨一样,靠在墙边,看她,一直笑。
莫赴晚也不懂那个弧度的意思,只觉得这么大一个人伫立在这,跟灯塔似的。可惜她不瞎。
眼看她洗菜的动作停了下来,眉毛一挑,就有赶人的意思,易千森挽起了衬衣袖,一副“任君派遣”的小模样,“我帮你。”
这大概是破坏力五级的生物。
叹了口气,莫赴晚把自己面前盆里的莴笋让了出来,“洗了。”
“还有那边的豆芽。”
她揭开砂锅盖,为自己的汤煲加上一些内容。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眼,易千森俯下身子,双手置于水流下,洗菜的动作有些慢,因为不熟练。
脸上是带着笑的,自己的胃口大概是被养刁了。知道留在家吃饭,心里还冒着傻气的泡。外头的妖艳贱菜哪有家里的一肉一汤好。
莫赴晚心里更不自在了。
往鸡汤里加了山药后,绕到他身边。菜叶子都要被磋磨得没几片了,忍不住出手相救,“好了,让开,我来切菜。”
很嫌弃的语气。
缩到一边,易千森看着她拿起菜刀,森森利刃,利落几下,就被切成了大小相等的几段。
这个手法
他揉了揉眼窝,以后家暴起来肯定也是驾轻就熟的。其实也不需要她拿菜刀做个势,只怕眼里稍稍流露点水色,自己就投降了。
准备下锅了,莫赴晚打开了抽油烟机,回头,在灯光下特别朦胧的一眼,“你出去吧,呛。”
活生生的人站在这里,也是心理压力。
易千森被那一眼挠到,心里酥麻,正想柔情似水回一句,就被推出去了。啪嗒一声,玻璃磨砂的门关上。那道身影走远。
他坐在了餐桌上,一双眼就黏在了门上。
刺啦,大概是肉和热油撞出的声响。特别家常,特别好听。
这是他以前从没想过的画面。跟望妻石一样。
想了想,闲不住,起身从电视柜旁的小冰箱里拿出了啤酒和果汁,规矩摆好,紧靠着。
看了看,他又露出了点颇有意味的笑。
十几分钟后,莫赴晚用小方帕端着白瓷盆出来了,放在垫上,移开眼瞥着饮料,抿了抿唇,“自己去盛饭,不知道你吃多少。”
易千森哎了声,和她一起回到厨房。
密闭的空间里果然还留着油辣子的香气,好闻,却呛喉。他捂住口鼻,微微咳嗽了下。莫赴晚回过头,一脸的“我就知道叫你出去是没错的”了然。
不做理睬,他笔直走向电饭煲。
不就是下厨房么,多来几次还不能混个面熟
盛了两碗饭,砂锅里咕噜咕噜炖着鸡,吸了口在胃里,已有几分饱了。
身后却没人跟上来。
拿了筷子,易千森看她还在切豆腐,扬声问,“还有菜”
“最后一个了。”
并不觉得一菜一汤能喂饱这位少爷。
最后端着麻婆豆腐出来,易千森正坐着等她,饭和菜一个没动。
“不吃就凉了啊。”她有些埋怨。
“等你。”易千森接过了烫手的碟子,“吃吧。”
她抬眼看了下对面的男人,脚踝微动,忍不住在他小腿踢了一记。
还真会卖乖。
往嘴里塞着东西,易千森发呆,想着看起来俏生生的一个人,是怎么精通这些菜品的,还很好吃。
莫赴晚掐着时间,去把鸡汤端出来。
她放弃了碗里被浸得油汪汪的白米饭,开始喝汤,一丝不苟地吃着山药和海带,半碗汤下去,开始吃鸡肉。肉质很紧,也没被熬老,很清香。
“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演唱会”
易千森问她,手边放着手机,屏幕还亮着的,是一个聊天界面。
她想了想自己心里对演唱会的定义。
就是那种万人一起摇着荧光棒合唱的活动,很嘈杂,倒也很浪漫。被许多人列为人生必做一次的事情。很可惜,她还没体验过。
心里就有了计较,继续扒,“谁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