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符合自己现在扮演的身份嘛。
到了晚上便钻到附近的树林里,爬到树上过一夜。
最近他更是喜欢上了在山林中行进,谁叫他也有过一次奇遇了。
在山林行进的期间,让他淘到了一些宝贝。
一根五米长的绒绳,也不知道是谁扔的,很有可能是那些贩毒分子,这绒绳既松软又结实,实乃夜晚飞檐走壁翻墙越户的必备良品。
最重要的就是他在一个掩蔽的山沟中,发现一群动物不愿靠近的植物。
这植物叫做梦魇草,算是一种很残忍的食肉植物。
动物只要靠近这些植物两米内,闻到它们散发出的麻醉气味,便会摔倒在地,能听能看但不能动,眼睁睁地看着被梦魇草特有的带倒刺的藤蔓缠住,一点点地被吸食掉身体中的血肉而死。
这草的汁液可是值得yy的好东西,用到人身上可是气死人不偿命,而且使用过后,四小时后便会随汗孔流出被挥发掉,让人无法检查出是被什么药物制住的。
当时发现这种在药理书上看到有点传说性质的食肉植物,任天兴奋的都快找不到东南西北了,赶紧撕了块布,撒了泡尿在上面,蒙住鼻子和嘴,没折,要想不被麻倒,只有这招管用。
这种残忍的植物是见者诛之,把所有的梦魇草都消灭掉,才挤出那么一小瓶,把早修好的木塞塞住瓶口,不让它挥发掉。
当然,梦魇草的藤蔓也被收拾一空,这种藤蔓除了能快速放血外,还能有效地防止伤口感染,并且快速愈合伤口,也是非常有用的自救物品。
等弄完所有的事情,任天捧着装着梦魇汁液的瓶子盯了好一会儿,就好像看情人的眼神似的,特别是他还不敢扯下脸上捂着的尿布的样子,真让恶心坏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梦魇草确实是杀人越货,放倒xx,居家旅行的必备极品。
梦魇草也并不可怕,因为它不会动,动物们只要离它远点就没什么了。
可怕的是它现在被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戴在身上,在山林中到处乱窜,甚至还要进入人类社会之中。
自从任天弄到这梦魇草汁和梦魇草藤,他现在在山林之中可是放开了走,什么可怕的飞禽走兽胆敢攻击他,那都是自掘坟墓,成为他的腹中之餐。
因为有了这两样东西,他在山林中那可以说是称王称霸,没过几天,山林中的飞禽走兽只要是嗅到他身上的气味,就跑得离他远远远的不敢靠近,让他几天后,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山林中度过他的行程。
“妈的,前几天还有不少家伙送上门,怎么这几天就没影了,一点骨气都没有,老子站在这里让你们咬,你们还躲着我跑,我有那么可怕吗现如今连动物都知道欺善怕恶了。想当初,老子刚进来时你们是怎么追着老子跑的,一个个都是他妈的贱种。哎这才吃了几天浑啦,又得吃着干巴巴的饼干了。”
看看四周鸟兽绝迹的情形,任天无奈地拿出背包里的压缩饼干,内心忿忿不平干嚼了起来。
第二十二章 千人大比武
更新时间201275 15:01:23字数:3668
根据一系列的情报搜集,在现代社会高速的信息传播速度下,所有人除非你不是地球人,都知道了任天的行动途径,大量的人群涌入s省唯一出境的城市,准备守株待兔等待任天身价千万的通缉犯到来。
顿时间,这个出境城市的旅店酒馆,都被那些涌入来抓捕任天淘金的人流住满。
光这十天的时间,城市的经济增长是去年全年经济总额的十倍,这让该市的市长及其他领导层都苦笑不已。
而且由于大量警员以及市民和涌入城市的人群自发的行动,其实也是为了能够第一个发现任天的踪影,不分昼夜地在市内巡走,导致犯罪案件率骤降为零。
说实话,谁敢在这个风口浪尖上犯罪啊,那不是找死吗
一时间这里顿时成了全国治安最好,经济增长最快的城市,但谁都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又过了六天,任天也终于背着个破麻袋,也不知道哪里找的,手里拿着根自制的前端有两颗大钉的垃圾棍,扮作捡垃圾的老头,佝偻着身子进入了这个风雨欲来的城市。
本来任天是想在半路坐个顺风车的,那知那些司机根本都没有停下车的意思,飞快地向前面飚驰而去,好像前面有什么宝贝,慢了就拿不到了似的。
进入了这个边境城市,过不了多久就能够出境,但任天进到这个城市以来越来越感觉到不自在。
难道前些时无意中听到的那些吗,关于大量人员准备在这里围捕自己的消息是真的。
看看周围的情况,那是越看越不对劲,以前根本就没人注意到自己扮演的这个捡垃圾的小老头,今天倒有几百双眼睛在身上瞟过,弄得自己浑身不自在。
靠,那1000万的诱惑在如今的社会还是不小啊,富人当然不在乎这些钱,但毕竟只是少数,真正的无产阶级多了去了,有这个机会当然要试试啊。
要不然,在这里谁会无聊地每天上街看到以前没见过的人还要多瞅上一会啊,不管怎么说,那是1000万啊,发现就算抓不了,抱个信还有10万拿了。
想到这里,任天那个郁闷就别提了。
现在也就只能一步一动随机应变了,没办法,谁让s省能出境的就只这个地方了,只要能撑到边境边缘,就完事大吉,于是任天仍装作不在意的继续捡垃圾前进。
“抓小偷啊。”走着走着,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焦急的喊声。
寻声回头看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穿高跟鞋的女人,正迈着她那小步子追赶着离她前面有个十多米的猥琐男人。
那小步子让那女人蹈得是飞快,但就是赶不上前面的那个小偷。
再瞅瞅小偷,靠,那小偷好死不死正往自己这边跑过来。
小偷见前面有个捡垃圾的挡着他的路,伸手并去推了一把,可是手还没碰到,那捡垃圾的便自动向一旁倒去摔在地上,搞得小偷一个趔趄,险些没摔倒,不由愣了愣神,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看不清面目浑身脏得要死的老头,又继续向前跑去。
那喊叫的女人也疑惑地瞅了眼地上躺着的老头,继续追着小偷跑去。
任天自问也不是吃素的,演戏演的这么差经的,还是头一次看到,没发现周围的人看到他们两个一追一跑脸上都露出好笑的神情吗,显然他们这样你追我跑的不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