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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继续拉着弓箭,准备随时射出去。

“千万别紧张,我真的没有什麽恶意,我只是很还好奇罢了。”鲁塞尔可不想冤死在这鬼森林里,他要想尽一切办法脱身。“我从来没有见过暗精灵,我只知道一般的精灵往往有着白皙的皮肤、尖尖的耳朵、暗色调的头发和深绿色的眼睛。”

“我们暗精灵的皮肤是深蓝色的,这样不就更加利于夜间活动吗”

精灵眨着那双如绿宝石般纯净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鲁塞尔,他收起弓箭,微笑着说道。

鲁塞尔有种想要逃跑的yu望,但他一直不敢动,因为他知道跟精灵比速度简直就是找死。

“请问,你到底是什麽人”

“我是一名骑士,黄金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真正的冒险者”鲁塞尔自豪的说道,丝毫没有看到精灵眼中的精光。

“圣骑士”暗精灵假装露出惊讶的神情,他立刻跃到鲁塞尔面前说道,“圣骑士先生,您能带着我一起去冒险吗一直待在这里真的是太无聊了,你应该需要一个巡林客伙伴吧我可是很厉害的精灵哦,有我在你会省掉许多麻烦的”

玩笑开大了吧鲁塞尔痛苦地想。把你带回去我还不玩完,看来真的是我该找块豆腐撞死的时候了。

“好吧,我,鲁塞尔骑士愿接受巡林客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鲁塞尔郑重地说道,他心想,先到王城找莫莉卡姐姐再说吧。

“露恩,精灵巡林客露恩。”

就这样我们的半兽人冒险团成立了。为什麽会叫这个名字呢,以后你就会知道啦。趁着鲁塞尔与露恩去王城的这段路,我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正统的精灵吧。

精灵能够自由地出入人类国土,他们总会受到欢迎,但从来不会有家的感觉。他们以诗歌、舞蹈、歌曲、学识和魔法技巧而闻名。精灵崇尚自然单纯之美。但当危险威胁到他们的森林家园时,他们也会用剑、弓和战斗策略来展现自己武勇的一面。

精灵经常是愉快的但不追求刺激,心怀好奇而不贪婪。如此长寿的他们以宽广的视角看待事情,超然地面对琐事,不受它们的打扰。但当追逐一个目标时,不管是完成冒险性的任务还是学习一门新的技能或艺术,他们能变得十分专注且毫不松懈。他们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和别人成为朋友或敌人,而忘记他们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他们对细微的冒犯报以轻蔑,对严重的侮辱则采取报复。

精灵身材纤细,身高在45英尺到55英尺一英尺3048厘米之间,体重则通常在85磅到135磅一英磅0454公斤之间。男性精灵和女性精灵的身高并无差异,仅仅是体重稍重。精灵往往有着白皙的肤色、暗色调的头发和深绿色的眼睛。像露恩那样的暗精灵,肤色则是深蓝色的,他们是精灵的一个分支。精灵面部和身体上没有毛发,耳朵则又尖又长。他们喜欢简单、舒适的服装特别是淡蓝色和淡绿色的也喜欢简单但雅致的珠宝。精灵有着超然的优雅和纤细的轮廓。很多人类和其它的种族的成员认为精灵美得让人无法忘怀。精灵大约在110岁左右到达成年并且能活过700岁。

和其它常见种族不同,精灵并不睡眠。作为替代,精灵每天在一种很深的出神状态中冥想4个小时。精灵用这种方法休息所受的益处和人类睡眠8小时得到的相同。当冥想时精灵会做梦,但这些梦实际上是多年练习产生的自发性精神锻炼。

精灵认为人类比较粗俗,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十分平凡,矮人则缺乏幽默感。他们以某种程度的同情看待半精灵,对半兽人则有着毫不松懈的猜疑。虽然也傲慢,但精灵并不像半身人和矮人那样难以取悦,即使对那些达不到精灵标准的家伙差不多所有非精灵都算在内他们通常也是友善亲切的。精灵爱好自由、变化和自我表现。他们强烈地倾向于混乱阵营。一般他们也像对待自己的自由一样重视并保护别人的自由,并且大多是善良的。精灵通常组成200人左右的森林群落,他们十分隐秘的村庄融合在森林中,几乎不对森林造成任何伤害。他们猎取动物,采集食物并种植蔬菜,他们的技巧和魔法使他们无需开拓空地和耕种就可以丰衣足食。他们和外界的联系通常有限,虽然少数一些精灵靠用精致的精灵衣服和工艺品交换精灵没兴趣开采的金属而致富。

出现在人类国土中的精灵通常是旅行的吟游诗人、受欢迎的艺术家或贤者。人类贵族争相聘请精灵教练教他们的孩子剑术。精灵敬拜“生命护存者”柯瑞隆拉瑞斯安胜过其它一切神祗。精灵神话中说精灵最初是源自柯瑞隆与兽人之神格乌什战斗时流下的血液。柯瑞隆是魔法、艺术、舞蹈和诗歌的守护神,同时也是一位强大的武士神。

精灵使用一种有着微妙语调和错综复杂语法的流畅语言。虽然精灵文学丰富多样,但这种语言最著名的还是它的诗歌。很多吟游诗人学习精灵语以在自己的节目单上加入精灵歌谣。其它人简单地从声音上记忆精灵歌曲。同口语一般流畅的精灵文字同时也是木族语树精等的语言的文字。精灵会因为旅行欲而开始从事冒险。人类的生活节奏不讨精灵喜欢,觉得每天都被生活束缚。因此,精灵找到了可以自由旅行并且依照自己步调的事业:从事冒险。精灵也喜欢展现他们在剑和弓上的威力,掌握更大的魔法力量,而冒险能使他们提高这些能力。

第二章 生命泉水

更新时间200633 17:16:00字数:5105

我清楚地知道,在整个世界消失之后,我也将消失,如同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世间的一切,本就是虚幻。

无边空阔的世界上,只有我的心灵在用最后的生命吟唱,没有伴奏,也没有声音。

我轻轻地触动一下,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裹着,挣扎着,把手伸出去,拔开包裹我

的物质,慢慢地我挣开双眼,晴朗的夜,繁星是那么亮。我找到一颗闪着红光的小星星,多么神奇的感觉,仿佛它为我才在那里闪烁了那么久。

我扒开泥土缓慢地爬了出来,冰封的夜还是那么的寒冷,我将背靠在一颗巨大的翠青树上,瑟瑟地发着抖,记忆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飞快地狂奔着,快速跃过一棵又一棵盘枝交错的大树,古老的枯树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我曾经来过这里吧。

“死亡,终极诅咒”我喃喃自语。

我是一个亡灵吗也许吧,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现在要去找一件可以穿的衣服,别的什么都不要管。天真的太冷了,洛伦斯的冬天,冷酷而又无情。

如风一般的速度让我很快来到森林的中心,脑海中深苦恼藏地记忆告诉我,这里有一池泉水,阿物兰森林神秘的生命泉水,我很想进去泡一泡,但我知道,一但进去就再也别想上来了。泡过温泉没有衣服怎么下来

高大挺拔的生命古树紧紧地围抱成一团,守护着纯洁的生命泉水,深灰色古树上巨大的树冠与繁茂的枝叶遮掩了周围枯死的青木。那些古树一直给我一种错觉,好像它们是有灵魂,有思想,有智慧的生物,而不是普普通通平凡的一颗树,它们不断散发着生命的气息,为泉水提供生命的能量。

我俯下身,竖起耳朵仔细地聆听。水珠跌落的声音,有人我轻轻地蹲走过去,扒开眼前的杂草。

尖尖的耳朵,深蓝色的皮肤。虽然看不清脸,但我知道那一定是精灵,而且还是非常危险地暗夜精灵,我很想离开,便眼睛却不经意地打量到一件法袍。我很需要它,所以我不能离开。

我必须冒一次险。

我悄无声息地潜伏着,等待最佳窃取时机,精灵可是非常难对付的角色,稍不小心便会引火烧身。我不想因小失大,所以只有静静地等待。

美丽的暗精灵们只顾自己在水中嬉戏,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这些精灵真的太大意了,就算在自己家也不能这样啊我想,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猛地站起来,一把抱住古树的腰身,唰一声窜到树上,树上很干净,好像有人待过。我警惕着四周,未发现什么,便放下心来。紧盯着离树不远的法袍,我小心地撇下一根树枝,轻轻地伸出去。

一次,两次,进展的并不是很顺利,急得我满头大汗,被发现可就糟了,必须要赶快。于是换下一根更长的树枝,继续努力几次后终于成功挑到。我高兴的几乎大声叫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