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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可能是心底浮躁,需要这样静下心。

半个小时后,我不过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就有些受不住了。

而且穿着高跟鞋,脚也疼的不行。

十分钟后,我再也坚持不住,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公寓。

回到公寓的时候,我猛然才想起,薄音这套公寓都是没有钥匙的。

恰巧每次回来都是和他一起的,他是指纹锁,所以我都没想起有过钥匙这回事。

我异想天开的将自己的手指放上去试了试,不出意外的失败了。

我脚疼,索性坐在门口。

这一层楼我猜都是薄音的,走廊里的灯光亮着,但是没有一丁点的人气。

远处空旷,走廊尽头有滴滴答答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待的越久越觉得害怕,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鬼片。

心里险些崩溃。

好奇心犹如密密麻麻的细丝缠绕着我的小心脏,我站起来,身子贴着墙边小心翼翼的往那边去。

待看到窗外场景的时候,我一直提心吊胆的心脏才猛的松了口气。

京城的夜晚下起了雨。

窗外的雨滴噼里啪啦的打在铝合金的窗栏上,发出一阵一阵的声音。

在门外待着也总不是一个事,我从挎包里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薄音拨过去。

薄音接电话的动作很缓慢,但终归还是接起来,语调冷清的问:“有事”

“薄先生,我在家。”窗外的雨滴连成一条线的掉落下去,最后消失在视线里。

“嗯。”薄音淡淡的嗯了一声。

我怕他说今晚不回来的话,我连忙接上说:“我没有钥匙,而且又在下雨。”

对方沉默了,我又可怜兮兮的道:“薄先生,而且我还很冷,你能回来吗”

虽然他软硬不吃,但对薄音示弱,总比强势管一点用。

薄音是男人,即使再不懂怜香惜玉,但是对女人心里还是明白一点的。

所以,他懂事的扔下一句:“等我。”

我不在意他率先的挂下电话,他能回来给我开门就好。

这样我可以美美的洗个热水澡,然后安稳的睡上一觉。

薄音回来不过是十多分钟以后,我有点疑惑,他的公司离这里很近吗

他从电梯里迈着一双长腿出来,穿的西装革履,我坐在地上看他就跟看救世主一样。

他对我这样的视线有点嫌弃,微微偏过眸子没有看我,而是径直的到门边。

薄音伸出修长的手指,输入了指纹,我连忙从地上起来,想绕过他进去。

结果他拉住我,舍弃了指纹锁重新设置密码,而密码000。

薄音这会不会有点太随意

不过这一层楼都是他的,而且今早行李箱都是放门外的,应该也没人会上来。

我蹭着他的肩膀进去,心情愉悦的去了卧室泡澡,出来的时候,薄音不在卧室。

更不在客厅。

我找了大房子一圈,才发现他在阳台上静默的抽烟。

我从未见过薄音抽烟的样子,两只手指轻轻的夹着烟,脑袋微微偏着,坐在沙发上目光远和的看着这座城市的雨下霓虹。

我穿着白色的浴袍走过去坐在他对面,好奇的问道:“薄先生,在我之前的几个月,你有过其他的女人吗”

不然为什么他这样强

显然是缺爱。

闻言,他偏过眸子看向我,掐灭手中的烟,扔在桌上的烟灰缸里,直接跳过我的话,吩咐道:“进去吹头发。”

我头发洗过,湿漉漉的。

我说过,他经常忽视我的问题,但是我也有本事忽视他的话。

我手撑着脑袋看向他,笑的异常明媚问:“有过吗不回答吗不回答就是有过了。”

我觉得薄音的唇角应该是抽了抽,他嗓音冰冷如雨,直接不客气道:“小东西,滚进去。”

“薄先生,对女孩子要温柔。”我真诚的教他。

“滚。”他依旧一个字。

我强调:“薄先生,我是女孩子。”

“忘了今晚的事吗”

我连忙起身,转身回到卧室。

第21章 再遇青春时光

进卧室之际,我手握着门把,忍不住的偏头看了眼依旧坐在阳台沙发上的薄音,他的侧脸微微有些落寂。

微微有些落寂

我居然在薄音的身上想到了这个词,我连忙摇摇头进卧室用毛巾擦拭头发。

或许薄音他不是落寂,而是长久以来都是一种情绪,在明明暗暗的灯光里,让我看的有些花眼了而已。

整夜薄音都没有进房间,除了第一次以外他再也没有同和我睡过。

即使后也是率先抽身离开。

天清明的时候,我睁开眼看见房间里空荡荡的,而鼻尖却充斥着陌生又熟悉的气息,心底有一瞬间的恍惚。

我伸手揉了揉眼睛,偏头看见一旁沙发上的西装,是薄音离开前换下的。

难怪气息这样浓厚。

属于男人清冽,迷人的味道。

我起身下去浴室洗漱,化了个淡妆,之后换了一身衣服就出门了。

我这一个月不能回家,只有跑到梁影的公司里去骚扰她,打发一下我的时间。

但是在公司门口我止步了,因为远处那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正往梁氏集团里面走的男人,是乱了我一个青春的男人。

不是乱了我一个青春,是乱了我整颗心,因为我暗恋了他整整六年之久。

慕修远。

即使只有一个侧脸,随即一个背影,即使他成熟稳重,英俊了很多,但我还是在众人里一眼就认出了他。

慕修远是我的学长,和薄音一样比我大八岁,我初一的时候,他大三。

我在附属中学,他在a大。

他也是附属中学出去的,那年我刚升入初中,他回母校作为优秀大学生演讲。

那时候他沉稳,帅气,懂礼貌,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年,穿着纯白的衬衫,只是袖子随意的挽上去一点,露出那时候还不算结实但是修长的手腕。

而那时候我十二岁,他二十岁。

即便当时我只有十二岁,但是出生豪门的我自小见惯很多纨绔子弟,觉得身边的男孩子都是一群小丝,绝对没有慕修远出众,也没有他有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