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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作轻松。原本这样就足够了,却还是忍不住啰嗦道,“你不应该骗我,真的。你若真有什么事,我担待不起。”

黑暗中他的表情看不真切。我心里微微发酸,却也不想让他看真切。

他握紧了我的手,“只要你愿意,我便可以是。”但这怎么可能。我曾考虑过用那对臂环将他绑架,终我一生就这样锁着他,好歹也算有一个结果,但他毕竟不是李凌志,难道我能向老板解释说,哎呀不好,抓错了。

他站起来,烦躁的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们得谈谈,雨寒。你不能总是这个样子。”

他蹲下与我平视,幽暗中那炽热几乎要灼伤了我的眼睛。“雨寒,你自己说过要嫁给我的。你亲口跟我说的我一直记着为什么你能说忘就忘为什么忘了的不是我”

我听的诧异,是他气得满口胡话,还是我真不小心答允过“你怎么,”他抓得我生疼,几乎用吼的,“不能放弃你那该死的族人却总要放弃我”

我不曾见过他如此愤怒的样子,心里奇怪,明明是他骗了我,怎么他还这么大反应呢

他压住怒火,努力让声音平稳下来,“他们究竟握了你什么把柄能让你这些年甘心让他们摆布告诉我我能帮你。”

我相信他是真心帮我。如果此刻的我真是某个暗杀组织派来的杀手,真是受制于人不得已,大概可以泪眼婆娑,感动得道一句,“公子救我”然后扑在他怀里从此双双浪迹天涯吧。可惜我不是。我只能眼睁睁着看着那团火焰就这样在我眼前燃烧殆尽,终于连灰烬也没有剩下。

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漆漆的叫人难受。我和衣睡在斜榻上,数着窗外的虫鸣,视线尽处是他的背影。算一算此次来了也没有几日,十几天罢了,怎么竟然觉得难分难舍。原来爱上一个人这般容易,可惜越绚烂的花火往往越容易冷,若拼命在一起,也逃不过有一天会俩看生厌的结局。也许应该让一切终止在这最浓烈的时刻,将他埋在心底,日后若想起,总记得有一个人曾这样炽热的爱过我,记得他柔和的嘴角,和只肯映着我的眼睛,而不是像母亲提起父亲那般冰冷。

晨光初辉时我便醒来,抱了抱有些僵硬的肩膀。凌志还睡着,我蹑手蹑脚整理了自己的衣衫,盘点了一下随身的装备。东西不多,除了必须带走的几样迷你器械,其他的都是身外之物。推门出去前我又绕回床前。帐边的流苏轻颤,他似乎将要醒来,睡得极不安稳。我扣出一粒迷香,扔进残灯里化作青烟,好挣得片刻眷留的时间。我想要抚一遍那张脸,他略一皱眉,伸出的手指停在半空,只好改为摸了摸散在枕上的头发。我其实没有一件属于他的东西可以留念。

走出院子时下人跟我打招呼,“姑娘这么早。”我向他点了点头。外面起了风,云低低的奔行如飞,我却在街上走得拖拖散散。那些个早点铺子生意正旺,面花儿炸果子热乎乎的汤面,被我一一路过,却什么都没买。我想要一个人静一静,而静一静有两种方法,真的寻一个没人处,或者索性把自己淹没在人群里。后者的好处是容易分散注意力,不会自己钻牛角尖,万一真想不开跳个楼啥的,被救回来的几率也比较大。

陆续有店家开了门,叮叮当当地卸着板子,我拣最繁华的街道转去,步过一座飞檐牌楼,正对第一间是长安有名的绣庄,匾上题着锦绣良缘,听说长安的女子们出阁若能披上这家绣制的婚服,那便在邻里街坊挣足了面子,也会被夫家高看一眼。我看着里头正对大门挂着的一套钿钗礼衣,繁琐的刺绣,常常的尾摆拖地三尺,比婚纱艳丽。再过去是一家金饰店,还真是一站式购物。我抬头看了看高悬的匾额,心里一颤,怎么又转了回来。

天上掉起雨来。我还不曾进过朱雀堂的总铺,心想既然到这儿,进去看看也好,就算躲躲雨。店面极深,还有楼梯可通向二层。一进门摆着四扇屏,屏上绘着花开富贵,还描了金粉。绕过屏风左右两排樟木台柜,柜后是一面墙的百宝阁,每一个格子里一个精巧的木架。掌柜的正指挥伙计们,将一件件金钗银饰取出细细擦拭,再逐一摆好。见我进来忙说,“不好意思,本店尚未营业。哎你不是你不是蓝、蓝大夫”

我实没想到店里也能有人认得我,只是不知为何称我大夫。再看这掌柜一副三十来岁的模样,年纪轻轻就能打理这样大一间铺子,也是难得。他热络的把我让进去说话,一边说,“蓝姐姐大概不记得我了,我是以前公子身边的五儿啊”我看着他,实在想不起来。他瞄了两眼两旁的伙计,欲言又止,只是问我,“您可见着我们公子了没有”我点点头,他又问,“两位可都见着了”我又点点头,他就放心了,连说几句太好了。

雨大了起来,陆续有行人进来躲雨。我喝着伙计承上来的热茶,跟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来。店里一个伙计小心翼翼的将一只金簪擦好挂在正中,我想起在洛阳的店里也曾见过这只簪子,便随口问起,他笑道,“这只簪子已经摆了好多年啦知道我们朱雀堂的客人都知道这簪子的来历,都说我们二公子是个痴情的人呢”我听说过一点这只簪子的故事,以为说的是李凌云续娶何卿卿的事,由衷的羡慕,“何夫人真是好福气。想来李凌云是极爱她的。”掌柜抬头奇怪的看着我,压低声音,“您在说什么呀这不是您的簪子吗”

我不解,都说这是李凌云送给心上人的簪子,怎么会是我的掌柜断定我之前一定是撒了谎,没有去过李家,眨眨眼道,“您为什么不自己去找公子问问呢”我心中一动,提出想要那只簪子,掌柜二话不说叫伙计取下来给了我。指腹掠过那只朱雀,细腻的金丝羽毛上宝光流转,是只有经历过一些年头的旧物才有的含蓄。若是带得回去,也算是个念想。外面雨势渐收,我告别掌柜,他给我拿了一把油纸伞说,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回去看看。“蓝姑娘,连我都娶妻生子了,你们再拖下去,可生生都要老啦。”我谢他一片关心,撑伞步入蒙蒙细雨里。

握着那只簪子,一路走到了城门。门外一条无人的大路直直通向远方,隐没在烟雨里看不到终点。我应该一直走,一直走,离开这里,把不该泛滥的情思抛掷脑后,回到正常的生活,像以前那样洒脱。穆远曾说,当初选中我是因为我的随遇而安,像我们这样的工作,对什么事都不太在意的人反而做得更好,我想他大概深有体会。

结果我却站在那儿发呆。一阵风吹歪了纸伞,我好不容易抓住,手心微微发疼,打开一看才发现一只手攥得太紧,让那簪子的翎羽在掌心留下一道红迹。

舍不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