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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做曾经的我。

当熊熊烈火把父亲包裹住的时候,我把怀里一直不曾离身的龙骑士掏了出来,一页页地撕下,送进了火里。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从这本书中寻求努力的力量。但是经过这么多的事情,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我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它们是父亲用生命什么换来的,这本风之龙骑士就让它随父亲一起去吧

当火焰将一切吞噬掉,天色也渐渐的亮了起来,随着第一道曙光映射到我脸上,我沉重的心突然释然起来。

我要开始自己新的征程:我要却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让迪龙这个名字,如父亲所愿,响彻整个诺斯大陆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我把奈曦儿三个人叫了过来。

“奈曦儿,以我现在的实力的确没有能力帮你获得净化之珠,我现在要去阿尔萨斯城,你们也知道那里被封印魔法保护着,艰险万分,我希望你们就不要去了。”想着莫比九阶的实力,我就已经完全不是对手,十阶的冰雪巨兽,我暂时还不想去招惹它。而且,我必须先去阿尔萨斯城取得血红之刃。

凯恩斯和雷恩还没有说话,奈曦儿却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迪龙,你可别忘了,现在我们可都是龙族佣兵团的佣兵。而且你还不顾危险地帮了我。你让我现在因为前面有危险,就让团长一个人去冒险。你觉得可能吗”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心中默念一声一路走好迎着朝阳,提着已经蜷了刃的逆天,向阿尔萨斯城的方向走去

后面是背着飘羽弓的奈曦儿,还有一直把危险视为无物的凯恩斯和雷恩。

新的旅程

少了刚从雪山上下来时的无知和轻松;

多了一些朋友,一些经历,还有一些使命

第三十章 蛮荒半兽人

更新时间201193 17:10:19字数:2529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小镇上买的地图上面对于蛮荒之地的标注很少,就连阿尔萨斯城都只是用一个很大的红圈标注了一个范围,似乎是在靠近冰雪森林的方向。看来想要依靠地图找到阿尔萨斯城,似乎是不大可能。

但是,红圈所标注的地方,离冰雪森林也不算太远,这样我们一行四人又沿着原来的路线前进了。

向西北方走了近两天,除了空气渐渐地变得冷了起来,四周的景物却是半点也没改变。还是遍地的乱石,巨大生物或者人类的骨骼在风里发出刺耳的声音略显凄凉,一点也没有有人迹的样子。

所幸的是这里的水源虽然不多,但分布得还算规律,而且凯恩斯作为山地矮人,在水源稀少的山洼深穴里探索水源就是他们日常的工作,所以总是能在很远的地方就敏锐地发现水源的方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有水源的地方有一股很特殊的味道,只是我什么也没有闻到。

因为蛮荒平原的土地都是大块大块的沙砾和坚硬的石子,所以没有太多的植物。只有在石缝被阳处生长有少数的蕨类植物,若是树木,必须是一些很抗旱的数木才能在这里生长。这些生长在如此艰辛条件的植物,为了适应这艰苦的环境大多是有毒,不能吃的。

虽然我们带的食物并不算少,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阿尔萨斯城。虽然蛮荒平原里有很多的魔兽,却很难看到野兽的影子。而且,这里的魔兽很多都是我们没见过的,因为有些魔兽的肉是有毒或者具有腐蚀性的,所以就算是长相可爱的魔兽,我们也没有办他们搬上餐桌的想法。况且这些魔兽都是大片大片地聚集着,即使能吃,我们也没有把它们制作成食物的实力。所以对于身上带的有限食物,能够省一点总是好的。

一路上,森林精灵对植物的了解让我和凯恩斯三人叹为观止。一些我们连名字都没有听过长相恐怖的植物被奈曦儿做成了精美的食物,装进了我们的胃里。

不得不称赞一句的是,奈曦儿虽然是妖精森林的公主,可是烹饪食物的手艺却是好得让人咂舌。往往是我辛辛苦苦地把肉食做好,凯恩斯和雷恩已经吃奈曦儿的素食吃得饱饱的了。害的我第一天嚼咸肉都把腮帮子都嚼得有些浮肿了。

问奈曦儿,却是她从小就喜欢烹饪,从六岁就开始就跟着族里的长辈学习制作食物了。之后我也偷得清闲,把制作食物的工作转交给了奈曦儿。

这两天我一直在研究冰系魔法概略,任何提升实力的机会,我都不准备放过。有奈曦儿这个四阶森林魔法师的指导,我终于可以完整地释放出一阶冰系魔法了,但是也仅仅是这样而已,而且魔法的威力还够不上一阶的标准。

第三天中午的时候,我们还是连一点建筑的影子也没看到,眼里除了荒漠还是荒漠。

蛮荒平原中午的太阳,和夜晚的月亮一样使人印象深刻,毒辣得很就连对任何环境都有很强适应力的兽人雷恩都有些受不了,张着大嘴从舌头上滴答着涎水。兽人的绿色皮肤是没有毛孔的,不能排汗,所以只能依靠嘴和鼻来排散身体的热量。

森林精灵的体质本来就羸弱,飘羽弓都被我拿过来背在了背上,她已经完全耸拉着脑袋。四个人默默地向前走着

凯恩斯本来也无精打采的,突然却蹦了起来,瞪着铜铃似的眼睛,对着我和奈曦儿喊道:“迪龙,前面有水源而且还是一条很大的河流”

已经没有什么消息比这个消息在这个时候更能使人兴奋的了,奈曦儿眼里都闪着迫不及待的光芒凯恩斯和雷恩直接朝前面奔跑了起来,我和奈曦儿也加快了脚步。

河流就在我们前方几百米处,凯恩斯和雷恩到河边的时候直接把双手锤和狼牙棒丢在了一边,屁颠屁颠地冲进了湍急的河流,双手向身上泼洒着清澈的河水,嘴里还大声地欢呼着。尤其是兽人雷恩,欢呼的声音像是狼嚎一样,我都担心会不会把蛮荒平原里面的狼群给招来了

奈曦儿满眼兴奋地站在河边释放了一个森林魔法

“伟大的森林女神阿特姆斯,请赐予您忠诚的子民以迷惑之力吧”

一团绿色的气体从奈曦儿的脚下快速地旋转,最后形成了一个直径两米的巨大绿色圆球,圆球慢慢地移向了河流隐约从里面传来弄水声。

原来是一阶魔法迷惑之术

我盘腿在河岸坐了下来,自从我觉醒了嗜血术,对于周围的温度变化虽然敏感,却是冷热不惧了。释放嗜血术的时候,血液的温度恐怕也会超过现在的气温吧,我这么想着。

哒哒哒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从声音来看,人数不少。

我急忙回过头去,大约是三十个半兽人,年龄都在十几岁到三十来岁之间。最小的应该才十三岁的样子,身高平均在两米五左右,身上凌乱地穿戴着一些破损的盔甲,有些头顶还戴着人类的骑士帽,只是那帽子对于半兽人巨大的头来说,实在太小,所以只能顶在头顶用绳子系在脖子上样子很是滑稽。

领头的是一个非常强壮的半兽人,四十余岁的摸样,上半身全部赤裸着,肌肉似乎都已经石化,轮廓了然。骑在一头三米高的巨大犀牛兽身上,武器是两把很大的双手斧。犀牛兽虽然不是魔兽,但是它有着很厚而且坚硬的皮肤,三阶以下的武士想刺破它的皮肤都很困难。而且它的力量也很巨大,全力冲刺加上头上犀利的黑角,连一般小城镇的城墙都会被一击而溃。能够征服成年犀牛兽,看来这个半兽人头实力不弱。

凯恩斯和雷恩听见声音,急忙从水里跑了出来,想去拾取自己的武器,却哪里还在。早已经被那边的年轻半兽人兴高采烈地捡过去了。

迷惑术虽然能使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里面却能清晰地看见外面,奈曦儿显然也看到了情况的不对。撤去了迷惑术,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脸上也还残留有水泽。蹙着眉,慢慢地走到了我的身边。

犀牛兽上的半兽人夹了一下犀牛兽的肚子,走到我们面前,大声对我喊道:

“肮脏的人类,你们到蛮荒平原来做什么”

他的眼神很犀利,是一个久经沙场的人。奈曦儿有点受不了他的目光,向我身后靠了靠

看来这个半兽人很痛恨人类,而且还把我认成了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