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五名敌军侦察兵,不是自己人。
因为细节暴露了他们的身份。
这些年里,人们都喜欢说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
其实,在任何的时候,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细节都会决定成败。尤其是在战争年代。
抗战时候,晋西北的老百姓发现一队八路,他们骑着高头大马,拿着汉阳造和马刀,对每个人都很客气,给房东老大娘担水劈柴打扫庭院,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他们的目的是袭击八路军总部,袭击彭副总司和左权副参谋长。朱总司令在抗战开始不久,就回了延安,与日军对阵的,后来就一直是彭副总司令。
然而,这伙日军骑兵在细节上露出了马脚。
有一天,村庄一个拾粪的老汉,看到那些高头大马的马粪摊在路上,就捡回家。那时候老百姓很穷,能够捡一坨粪回家就像捡到一块金元宝一样,粪是庄稼的宝,这一坨粪可以打半斤粮食。拾粪老汉把马粪丢在粪堆上时发现,马粪里居然有包米粒。那时候的老百姓都吃不饱肚子,谁舍得用包米粒喂养牲口那么这坨马粪肯定是军队的马拉的。可是也不对,八路军是穷人的军队,也舍不得用包米粒喂养马匹。这个细心的拾粪老汉越想越不对劲,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区小队。区小队又报告了县大队,县大队报告了正规军,一查,那一带没有作战任务,也不可能派出一队骑兵。这样,日军的便衣骑兵就露馅了。日军的马匹都是从日本本土用军舰运来的,日军都当成了宝贝,吃得好,顿顿是包米粒,而我们的马吃的都有是稻草。所以,日军的马匹都是高头大马,那时候的人叫大洋马。我们最好的蒙古马和河套马因为吃不好,也跑不过东洋马。
后来,这伙日军骑兵在根据地腹地被围歼。
电影无极中,一个馒头引发了一桩血案;抗日战争中,一坨马粪葬送了一队骑兵。
日军的马粪不能随便丢弃,那日本兵对马粪怎么处理装起来带走。日本的马都宝贝得不得了,每匹马都有配有马粪兜。有这么一件事情:东北被日军占领后,有一个日军中将,骑着高头大马来到树林里。他的马夫是一个中国人。马夫趁中将没有留意,从马粪兜里抽出手枪,三枪结束了中将的性命。他偷了一把手枪,就埋在马粪兜里。马夫打死中将后,涉水逃脱。可惜,三天后他被抓住了,受尽折磨而死。
这个马夫叫常隆基,这个倒霉的日军中将叫楠木实隆。日本的将军像这样窝囊死亡的还有好几个。死在庐山前的饭冢国五郎少将也是这样一个倒霉蛋。他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大形象,带着钢盔让日本记者拍照,钢盔的反光让中国哨兵发现了,一颗子弹飞过去,日本“军神”饭冢国五郎见了阎王爷。
苏德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德军的摩托车部队打得苏军节节败退。苏军退到伏尔加河畔时,德军的便衣混了进来。那时候部队的编制全乱了,兵不见将,将不见兵,依靠长官辨认下面的兵显然不可能,而德军的便衣都是精挑细选的,各个俄语流利。怎么办如果让德军便衣混到伏尔加河对岸,占领了桥头阵地,德军马上就会奔袭过来。这时候,就有一名上尉想了一个办法,让所有人一起唱三套车等俄罗斯民歌,不会唱的只能滥竽充数,人家张嘴你闭嘴,人家闭嘴你张嘴,那就一定是德军便衣了。三套车这些民歌是俄罗斯最有名的民歌,类似于我们这边的社会主义好和我爱北京天安门,现在上了30岁的人没有不会唱的。依靠这种方法,苏军很快清除了德军便衣。
还有一件事情,说的是以色列建国之初。一伙恐怖分子劫持了以色列一架飞机,让飞机飞到乌干达机场,全部乘客都是犹太人,以色列国籍,被作为人质。怎么解救这些人质成了一个大难题。那时候以色列的国防部长是沙龙,一个铁腕强权人物。沙龙亲自指挥救援。以色列最精悍的特种部队叫野小子,野小子们乘着飞机,飞跃五个国家的上空,奔袭4000公里,趁着夜晚接近了乌干达机场。小分队突然冲进机场,他们用希伯来语高喊:“卧倒”以色列人能够听懂希伯来语,条件反射,全部卧倒,而恐怖分子听不懂,还傻傻地站着。一通枪响,人质无一身亡,恐怖分子全部报销。
这就是细节,细节就会露出破绽,细节就会决定成败。
现在,这伙穿着绿军装的人,也是细节上露出破绽,细节在他们的内裤上。
周公子所在的这支部队是从北方开来的,士兵也都是北方人,很难适应南方潮湿炎热的气候。再加上当时两军对峙,我们没有根据地,只能在山崖上挖掘山洞,用来躲避对方的炮击。这些山洞,开口大,里面小,还带拐弯,用来藏身。由于长期躲藏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人人的大腿根部瘙痒难耐,内裤恶臭无比。所以,只要有太阳,大家就挤在洞口脱了裤子晒太阳,有很多人就因为晒裆部而成了对方的靶子。
对方的便衣剥掉了我们的绿军装,可以穿在身上,但是对于散发着恶臭的烂裆内裤,谁也没有勇气换上。所以,这伙便衣外面穿着绿军装,里面穿的是他们的内裤。我们的内裤是绿色,对方的内裤是土黄色。
内裤揭穿了他们的秘密。
对方中,四个人脱了衣服洗澡,留下一个人拿着枪放哨。
看着赤裸裸的四具躯体下饺子一样跳进了池塘里,周公子握着匕首悄悄地摸上去。现在,对方的便衣成了他的盘中餐,他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侦察兵干的是技术活,杀人也是一门技术活。
一名侦察兵,就是一名战场全人。猝然遇敌,能够用最快的速度拔枪射杀对手,稍慢一下,自己就会先倒下;几百米开外的探照灯,能够一枪命中,然后趁着黑暗行动;与敌搏杀,绝不纠缠,一出手就是杀招儿,一招儿毙敌;侦察兵是使用冲锋枪的好手,500米之内遇到敌人,不用瞄准,一个点射,敌人就会倒下;侦察兵更是使用手枪的好手,指哪儿打哪儿,弹无虚发,甚至蒙上眼睛,仅凭声音,也能命中目标;侦察兵还是使用短刀的好手,一把短刀在手,视万千敌军如无物,视狼虫虎豹于无形;侦察兵都是功夫高手,武术、摔跤、拳击、散打、搏击、柔道、跆拳道、泰拳无一不精无一不能。侦察兵的脑子都很好使,他能够用最短的距离,最小的力气,最简捷的方式毙杀敌人。保护自己,消灭敌人,是侦察兵最基本的要领。侦察兵就是一只猛虎,它大多数时间都是懒洋洋地晒太阳,躲在草丛中观察对方,而当他突然跃起时,对手的喉管就会在他的牙齿下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侦察兵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算账,像个戴着老花镜拨拉着算盘的账房先生一样精打细算,计算着怎么能够用最有效的方式,最简短的时间,给对方以最大程度的杀伤。
周公子武功高强,而对方的侦察兵也肯定不是等闲之辈。每个国家的侦察兵,都是这个国家的军中精华。
周公子寻找杀机,然后一招儿制胜。
对方五个人,四个人脱光了衣服下池塘洗澡,一个人在距离池塘几十米的小路上警戒。他的背上背着一杆半自动步枪,这是那个时代军方通用的枪支。其余的四杆步枪架在一起,四套绿军装晒在矮树上。
在敌人的后方,不能使用枪支,否则枪声一响,就会引来大量的敌人。短刀是最好的武器。
要解决这五名敌人,需要先解决这名哨兵;要解决哨兵,需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靠近,然后再使用杀招儿,否则他大喊大叫,一定会让其余的四名敌人知晓。
最大问题不在于这个哨兵,而在于那四名光溜溜的敌人。他们始终在一起,不会分开。他们穿着衣服的时候是高手,不穿衣服的时候,也是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