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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邀请,增实元老会的话语权内定元老候选人少了谁都可以,少不了段正淳的那些女儿。

理由没必要详解,众元老心知肚明即可。

肯不肯加入是另一回事,强求不如不求。

屋主姓颜,名如玉,年龄未知,来历神秘、武功高强。要不是镇南王妃刀白凤推荐,马秀秀和孟青竹都不认识她。发信询问秦朝意见,就得了两个字的回信魔门。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白银盟圣门圣女

魔门之称比逍遥派还少有人知,内部习惯称其为圣门,外部习惯称它财盟。

在秦朝看来,它很像是后世的财阀。

至于具体是什么,似乎从来都说不清,至少秦朝从没听谁说清过。

如此模糊的概念,秦朝觉得很不好用,于是按自己的理解划了几个圈子。

身价一千万钱以下基本属于圈外人士,身价一千万钱以上基本属于圈内人士。

圈内又分入门和没入门,或者说外门和内门。

魔门中人一般指那些入了门的人,否则最有钱都不算。

外门又分上、中、下三层。

身价一亿钱以下一般都属于下层,身价十亿钱以下一般都属于中层,身价十亿钱以上一般都属于上层。

内门该怎么分

秦朝还在犹豫中。

以后通过颜如玉,相信可以对内门有更多的了解,到时再细分就容易多了。

收买一般人,用钱就可以。收买刀白凤,不知它魔门付出了什么代价。收买自己,不知它准备付出多大代价,至少颜如玉应该算一个吧

颜如玉自己不同意的话,强迫她只会坏了事。她既然来了,自然是同意了。看来其中定然有什么令她不可抗拒的好处,不只因为寻秦记。

这没什么好奇怪。

寻秦记都没法引来魔门的关注,那才奇怪了。

言多必失。这回,秦朝最如何大条都不便对外过多提及魔门。那还不如直接改版黄易的另一本小说覆雨翻云,反正都已经改版了他的寻秦记。

覆雨翻云中,魔门第一人庞斑,被称为神一般的人。

他的无敌在人间最无敌,再往上是最后一步破碎虚空。

秦朝自知再大胆十倍都不敢在此时公开讲覆雨翻云,还嫌麻烦不够吗

对这魔门。碰又碰不得,甩又甩不开,不如装聋作哑,对彼此都好。

步风不知,急着立功,不然都不好意思去享受。他抢先发现了黄金屋首任屋主颜如玉的一个大秘密同胞三姊妹的年龄、相貌、名字、武功都几乎一模一样。

在平时易容之后,当然又很不一样了。

不只叫一般人发现不了,叫武林高手都极难发现得了,步风都自认是走了运才得发现。

对步风传来的消息,秦朝既感到很满意。又很吃惊。他这次的表现,明显比玉朱厉害,以后被玉紫知道,肯定又会被他气得吃不下饭,担心被他抢去饭碗,降位追随他。

能者上,无能者下,这么想很过分吗

说过分又不过分,说委屈又不委屈。因为这次明显是属于良性竞争下的胜败。要说有什么不公平,对步风更不公平,玉朱、玉紫都不会不知道。

步风比秦朝还吃惊,怀疑他真如史上有名的那些顶级军师一般。掐指一算,便可以对远在万里之外发生的事情了若指掌,例如那颜如玉的真正来历光明教圣女。

秦朝暗叹:“金发碧眼,有这么明显的特征。不由我不这么去猜测,难什么难说不难又难,不知她身上还有什么秘密。”猜这是西方魔教用来打击东方的另一类美女计。

霎时心里在某方面似乎少了许多顾忌。同时真正穿透本质理解了为什么胡汉之间的战争会如此残酷,甚至比史书中说得还残酷。战争中不把人当人,既夸张又不夸张。

要不是有种种迹象显示,秦朝不会又傻得去怀疑,光明教的上一代教主与书中武功最深不可测的无名老僧是同一人。

明知碰不得都会忍不住要去碰一碰,晓得光明顶是龙潭虎穴都要去闯一闯。

几百年后的武林,还会不会发生以少林为首的中原六大派围攻光明顶一战

倚天剑、屠龙刀、九阳真经之名,现在要不要提前用上秦朝还犹豫不决。

马秀秀原来那班人马另组藏娇阁,成员无一不是云英未嫁的才女。又都不甘于寂寞,轻易不肯顺从男人,便成了对着干,特别是在文学方面。

男人想不对着干,却只一味地要求女方顺从,还自以为很有理,那叫什么人

马秀秀很看不惯,但也很看不惯一味顺从女人的男人。

孟青竹和马秀秀的洞房花烛夜,藏娇阁那关最难过。

群娇对孟青竹不但没有手下留情,而且都还恨不得将难度提升到无限难。再不难住他,以后最无奈也得遵守规矩,同意马秀秀退位让贤毕竟马秀秀不再是云英未嫁。

婚后第一天,黄金屋就多了个合作伙伴白银盟。

上个月,马五德都还打算加入白银盟,这下喜得都不敢相信,怀疑自己是身在梦中。

要加入白银盟,说易极易,说难又难。捐上一两白银即可加入,但地位还不如丐帮一袋弟子。

再捐一两升一级,在盟中才相当于丐帮一袋弟子的地位。

再升一级翻五倍,得捐上二十五两白银,相当于丐帮二袋弟子。

上不封顶

有钱都可以加入,但谁会嫌钱多

马五德一直犹豫不定。

捐少了觉得没面子,捐多了又实在舍不得,手头紧张。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不服盟主姜司,那女孩继位时的年龄太小,现在都不比木婉清大。上一任盟主是善阐候的孙女高明真,也是第一任创始人。

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传言“高明真不死,百年后段家必亡。”可见高明真天才至何等高度

马五德虽然不敢赞同,但也不反对,认为姜司这一生最聪明的地方是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高明真,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姜司表面是个走了好运的路边孤儿,因祸得福攀上了善阐候,跟屁虫一样缠上了高明真。最搞笑的地方是喜欢用木剑,生死之战都不改。

对战时看到那木刀,千万别误会,还得小心她的飞刀。不误会都很难在生死之战中避过飞刀,误会了,真以为姜司拿着木剑就不敢杀人,那还叫生死之战吗

怪不得有人不服,说她是故意用木剑迷惑人心,实则心狠手辣之极。

秦朝都因而受她牵连。木婉清、钟灵最讨厌他那木剑,不是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