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艾莎喃喃道,“真要说特别,全是一街的小姐,你是知道的。”
疯狗龙道:“难道你以前在水香街,就没见过什么大人物吗”
刚问出这句话他就后悔了,以艾莎以前的身份地位,能有机会接触到大人物
艾莎忽然道:“你要说特别,我倒想起有个很神秘的地方。”
“哦”疯狗龙来兴趣了,“什么地方”
艾莎道:“水香街的小姐分两批,分别是飞大姐和龙大姐的人。”
“妈咪么”疯狗龙皱眉道。
艾莎点点头:“据说飞燕子和龙佳丽都是从漫步月光出来的人,想进入水香街的小姐都得经过她们的同意,但是龙大姐单独占据着一幢大房子,她的后院通常是不允许人进去的,只有极少数人进去过,我以前一个姐妹就去过,那是她喝多了才告诉我的,说里面花样极多,去的客人来头极大,还叫我千万不能说出去。”
疯狗龙的眼睛亮了,他知道自己终于找对了人:“仔细给我说说情况,我要最详细的。”
他在向艾莎问讯情况的同时,陆冲云已经摘掉兜帽,慢慢的走进了龙佳丽的后院。
龙佳丽亲自迎了上来,娇笑道:“老板来了啊”
陆冲云点了点头,跟在她后面进入了后院的一个房间。
房间最里面是一台货物升降机,往地面降下去二十米之后是一道厚重的铁门,门后又是一道长长的走廊,这地方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埋葬在地下的坟墓。
但是走廊尽头的门打开之后则是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这完全就是一个舞厅,但是比起很多夜场,这里的装潢则显得更为奢侈。
谁能想到水香街后面的地下,居然修建了这么一个隐秘而豪华的地下会所
陆冲云也不知道通过了多少个房间,最后才从一段台阶上往上走,进入最后一个房间。
这显然是间仓库,再从仓库往外走,就算疯狗龙能追踪到这里,他打死也想不到这不过是陆冲云的烟幕弹。
因为现在陆冲云已经从一家蛋糕店里走了出来,街对面霓虹闪烁,居然是一家高十九层的商务饭店,天台上的牌子闪烁着“云霄酒楼”四个大字。
酒楼在这个时间段早就打烊了,但是陆冲云进入了地下停车场,从电梯内升到了三楼的餐厅。
餐厅好象算准了他在这个时候要来,里面负责烧菜的大厨师戴着一顶白帽子,主动替他拉开了大门。
这人既是这酒楼的掌勺大厨又是真正的幕后老板,更是陆冲云极为信任的手下。
他有个有趣的名字,叫做:宁大嘴
多年前他们还在新手村的时候就认识了,跟多数新手一样,他们的日子也过得很艰辛。
陆冲云立志要成为一个大人物,宁大嘴却是梦想成为一代美食家,但不管拥有什么梦想,反正没钱那是万万不行的。
那时候宁大嘴到处去收集材料来做买卖,陆冲云就负责找买家,两人合作得很愉快。
后来陆冲云被人带到了新世纪,但宁大嘴却是依旧混迹在新手村,再后来陆冲云真的一飞冲天了,他倒没有忘记旧人,把宁大嘴调到自己身边,让他经营这座酒楼。
对于陆冲云,宁大嘴显得既不尊敬又不热情,他只是冷冷淡淡的问了一句:“今晚要吃喝些什么”
陆冲云对他这种态度似乎特别满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样子做一份。”
宁大嘴也不多话,直接转身去厨房了。
装潢富贵的雅间中,四个冷盘四样热菜很快端了上来,冷盘是:卤肉拼盘、水煮花生、凉盘三丝、干蒸毛豆,这显然是下酒菜。
而热菜分别是:红烧狮子头、红烧肉、红烧豆腐、清炒小白菜。
这是宁大嘴亲自下厨做的,如今能够让宁大厨亲自烧菜的人已经不多了,他毕竟是8星级的厨师,非大会会长或是名流名人,绝不可能请得动他下厨。
别看这些菜是最普通的家常菜,但要把家常菜的味道做得不普通,这才真正考验一个厨师的功底。
宁大嘴把最后的清炒小白菜端起来时,陆冲云才拿起桌上一瓶白酒,撕掉精美的包装后,直接仰头就干掉了半瓶。
半瓶就是半斤,而酒是最为刺人的那种窖藏汾酒,且不说陆冲云酒量如何,单说有人如果看见他这样子喝酒,保证吃惊得无以复加。
陆冲云是最冷静、最清醒、最有风度的人,但他此刻看来就像是一个最莽撞、最凶残、最嗜酒的酒徒。
喝完半瓶之后他才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四十年陈的汾酒,你上哪弄到的”
宁大嘴淡淡道:“花钱从蒋师傅那儿买的”
第六百六十八章秘密交易
陆冲云咋了咋嘴皮子,好象是在回味一样,好半天他才望向宁大嘴:“我记得你一直想要大三元酒楼的。”
宁大嘴淡淡道:“有时候我也不想。”
陆冲云道:“为什么”
宁大嘴叹了口气:“得不到的时候我就不想,如果那种时候还要朝思暮想,不但自己烦恼,而且还会有大麻烦上身。”
陆冲云大笑起来:“好,说得好,不过你放心,你很快就会拥有大三元酒楼了,我保证,像大三元那样的酒楼,你甚至还可以拥有好几家。”
宁大嘴淡淡道:“我只要一家就够了”
陆冲云道:“哦”
宁大嘴叹道:“人要懂得知足我不知足的话,恐怕连这个地方都保不住了。”
陆冲云道:“有道理”
宁大嘴道:“我先出去了,还有十分钟客人就要来了。”
他一出去,陆冲云就夹了几筷子红烧肉吃,这是他最爱吃的菜,每逢来到这里都不用他点菜,宁大嘴都会亲自做一份红烧肉。
就像顾晓月没事喜欢吃牛肉河粉一样,陆冲云偏爱这道菜也是因为多年前,能吃上一份红烧肉就是一种奢望。
因为穷困、因为潦倒、因为那些艰辛又充满了希望的岁月。
但他跟顾晓月又不一样,就算到了今天顾晓月点了一份干炒牛河一定会迅速把它消灭干净,而陆冲云吃了两口之后就不再动筷子了。
他喜欢看。红烧肉摆在桌上永远比吃进肚子中好看。
事实上他对吃并不讲究,而且他对“吃”有着自己的独特看法。
他总认为一个吃货不一定是好厨师,但是一个好厨师绝对是一个吃货,因为你对吃没有兴趣,是绝不可能做出好菜的。
而一个吃货又绝对不是成为大人物的料,因为一个人把精力投在“吃”这种事情上面,大脑就会被塞住,思考的东西就少了,成为猪一样的废物。
这就是为什么他放心把这酒楼交给宁大嘴的真正原因,宁大嘴这种人就没有那种可能背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