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上。
而这时,我正好二十二岁。
世煜帝二年,他不过也才十九岁,就要担上这么重的担子,确实也够辛苦。
可是相处一年来,我对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哥哥对弟弟那样,丝毫没有爱慕之意。
他依旧是把最好的给我,而我也来之不拒。
吴世勋那些妃子,朝里的大臣,市里的百姓,无一不说我是妖孽化身,说我是来迷惑郡主,会毁了大顷。
可他居然也不过充耳不闻,好像这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叫都暻秀男妃,在天下得知吴世勋有龙阳之癖后,虽然背后指指点点,当面依旧是阿谀奉承,当真是恶心极了。
“鹿公子心情不好。”
我是笑着的,他怎知我心情不好这后宫历代不平静,我在宫里从未相信过任何人。
“你是”
“在下新晋庶六品宸斌1都暻秀,想必公子就是圣君2吧,臣下失礼了。”
“无妨,名号而已。”我摆摆手,既然不喜欢,圣君又如何
这位六品宸斌不似于别的妃子争强好胜,心情也平和,我很喜欢他,比我小两岁,长得也算是俊俏。
有时候我会向他倒倒苦水,在皇宫里寂寞了一年,我真的好需要那么一个人来陪伴我,而这个人,就是我连底细都不知道的都暻秀。
他说,“圣君,你有试着爱过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爱这个字太深奥,之前对张艺兴有那么一些喜欢,但谈不上爱。对于吴世勋,说爱完全是无稽之谈。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眼,便就足够了。”
“一见钟情么”
“也算。”都暻秀的脾气太随和,皇宫里就需要这样的人。
“那你爱吴世勋吗”
“他是我的男人,我自然爱他。”
“就我不爱。”全世界就我不爱他。
“人活着,总是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才是够的。”都暻秀最后说。
其实我没看出来他到底哪里爱吴世勋,当然,这也不太关我的事,直到
“鹿晗,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我那么爱你”
在又一次我逃离皇宫失败被捉了回来,吴世勋终于愤怒了。我就喜欢看他的愤怒,他越愤怒,就越对我失望,或许某一天,我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死了,也就解脱了。
“是啊,我做梦都想离开你,离开这金镶的囚笼,让我像一个玩物似的被你摆弄。”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抛下这皇宫,这皇位,我不要了”吴世勋再一次说出这话,我还是没有动摇的感觉。
我抿了抿嘴唇,“你对我只有占有欲而已,那不是爱。”
“我不管,你要是敢逃一百次,那我就抓你一百次,你要是敢逃一千次,那我就抓你一千次,这辈子就跟你这样耗下去。”
他始终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说。
他废了我的武功,打伤了我的腿告诫我不要离开他,而我几乎也对世界充满了绝望。
那些人,那些事,依旧留守在不堪的世界。
直到遇见金钟仁。
1宸斌:男妃等级之一,相当于贵人位分。
2圣君:古代男后,执掌凤印,地位同于皇后,有处理宫里所有人的权利。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直到遇见金钟仁。
有的人,注定见到了就会怦然心动,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谁”
我正在正殿里休息,即使武功被废,修炼了这么多年的内力也明显能感觉到有人擅自闯入了宫里。
门口守着的宫女太监们都无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逻兵也不会察觉这里到底是有刺客还是什么。
“嘘,是我。”
这语气说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见一黑衣男人跃门而入,身长八尺,举手投足间有着特别的气质,若非贵族子弟是教育不出来的。
我映象里从未见过他,却隐隐有种熟悉感。
“我带你走,你不快乐。”
他眉星剑目,皮肤相较黝黑,一点不脏,反而更有男子阳刚气魄。
“你怎知我不快乐。”
“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来他叫金钟仁,是高丽王嫡二世子。
我还是跟着他一起逃离了皇宫,他说得没错,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因为我武功被废,身体虚弱,几次差点被巡逻兵发现,幸好都化险为夷。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刺激的事。
逃出皇宫后,我的右脚被礁石划伤发炎,他没问,我也没说。
“嘶”
“怎么了”金钟仁这才转过头来,我摆摆手说没事,他却非要扯开裤脚,看到我腿上的伤,不动声色的从身上扯下一块棉布为我包扎。
有时候,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便知体会。
我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神,我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知冷暖晓疼痛的人。从未有人像金钟仁这样关心我,即使他什么都没做,只要静静看着他就够了。
很麻利的包扎好我的伤口,看得出他是一个经常受伤的人,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心塞。
“能走吗”
“别试图小看我。”我站起身蹦跳两下,怎么说一个大男人不至于这点小伤就倒下。
可谁想老天还是注定要我在他面前丢脸,蹦两下之后脚完全疼的受不了,本来就不好的身体直往外面发冷汗,瘫坐在地上都起不来。
他蹲下身,轻轻敲击我两下伤处,“还要逞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