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什么必杀技都特么是吹牛兼放屁,练出一身钢筋铁骨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城市人,被揍几拳就脑淤血了,就特么内脏破裂了,老子头骨里还镶着弹片呢,屁事没有。”
秋山信大大咧咧的指着脑瓜道,我尴尬的擦着冷汗。
渐渐的,我明白胡夏一看到秋山信就逃走的原因了,当然这是因为他目的达成了,又有了交代,还受了伤,不值得一拼了。
但就算毫发未损,他就敢和秋山信打决死战吗no,胡夏不敢,或许连锋殇都不敢,因为他们受点伤就痛的死去活来,秋山信被揍得吐血都跟个没事人一样。
就连胡夏和锋殇,被人在肚子上拉一刀,也该痛苦倒地了,秋山信却能把肠子打个结塞回去,站起来继续拼
差距啊,赤果果的差距啊,这就是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秋山信就是不要命里的典范兼楷模了。
说起来这一点上,我倒是和他距离最短,因为我的伤也极多极重,也最习惯那种以血还血的拼搏,或许我依旧比不上秋山信这种在战场中打滚出来的拼搏精神,但绝不会输给锋殇或是胡夏。
我就算身手比他们还差一点,意志力也该能勉强拼出个平局来了,想到这,我信心再一次浮现,同样笑着解开了衣衫,秀起了那身挽住蛛网的刀伤。
酒吧里,几乎没有一个人敢靠近我们,连那服务小姐送个酒时都满脸惊骇,酒瓶放下就扭头狂奔,看的我和秋山信哈哈大笑。
“小子真不错,和你聊天喝酒确实挺爽的,哈,我开始知道血狐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了。”秋山信赞叹道。
“不光是这原因,其实”我笑着说出了苍狼的秘密,把秋山信唬得一愣一愣的,死了还能重生
“这本事好牛逼啊,如果我能死而复生的话,我就再也不怕那些军阀了,今天死了明天重生,站起来继续拼,哈磨也磨死那群王八蛋了。”秋山信满脸憧憬,这货的思维好诡异啊,而且重生是想来就来的吗
“行了,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我那边还一群娃娃哭着找妈妈呢。”秋山信叹息道:“小子,有空去非洲坐坐哦,虽然你的事我不想管,我的事你也没兴趣,但交个朋友也好嘛。”
“好。”我连忙站起身相送,今天之后,我又多了个朋友,而且是继立花罂市之后的另一个酒友,也是血狐之后,第二个丝毫不讲利益的朋友,纯粹的交心。
虽然这对未来的战局没有帮助,但却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本来嘛,如果什么都讲利益,那朋友交起来就毫无乐趣了。
“对了秋哥,要我顺路捎你一程吗我下一站会去巴黎,唔倒是可以让私人飞机经过非洲把你丢下再去,话说你连一个部下都没带,怎么来哥伦比亚的”
“怎么来偷渡呗,说起来你小子好牛逼啊,私人飞机都有擦,老子就有几辆快要报废的坦克。”秋山信咧嘴道:“至于部下,老子的部下全是非洲土著人,带来有个毛线用啊”
“全是非洲土著”我脑海中浮现了某个非常让人哭笑不得的画面,秋山信闯荡在非洲草原上,身后跟着一群拎着长矛的土著擦,这货原来不是杀手,而是游击队长啊。
而且全是非洲土著的部下,他的消息网怎么来的他怎么知道安东尼那混蛋把钻石运送到哥伦比亚来的又怎么知道今晚交易的
“哦,某个卖葱大婶发短信告诉我的。”秋山信如是说道。
我哑口无言,对于某个毫无节操,整天各种乱入的卖葱大婶,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同时,我也似乎明白了苍狼能够死而复生的原因。
因为信大婶,得永生,原地复活满状态
第一卷第四百一十一章:等待血狐的日子
秋山信没有直接回非洲,因为他人生地不熟的,偷渡着实不很方便,何况我劝他跟我去一趟拉斯维加斯,把钻石原矿和黄金先兑换成钱再说。
“你若是把那些钻石还给几个孩子,他们也保不住的,还更容易引起人窥视,不如直接换了钱帮他们改善生活。”我劝道。
在美国,钻石原矿想要换钱比较麻烦,但有立花罂市的帮忙就不成问题了,只是这女人会不会颇多怨念呢毕竟她是让我帮她黑吃黑,可吃来的利益却全部当人情送给了秋山信。
另外,我也想把秋山信介绍给立花罂市认识,毕竟这样一来,某人在非洲的武器装备就有了保证。
“不要,老子痛恨军火商,钻石换钱的事,你帮我弄吧,小子我信你。”秋山信冷着脸道,非洲如今的混乱,可以说有半数是因为各大军火商胡乱把武器往那里卖的缘故,甚至秋山信私下干掉了不少贩卖军火的人渣。
“这个”我尴尬了,连忙把立花罂市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说了出来,其实女人并不想做这行,另外她的军火生意只针对各大黑道组织和杀手界。
我着实有点怕立花罂市和秋山信一个谈不拢,某人会直接把某人干掉,汗,那军火商的守则对这no4秋山信可是毫无约束力的,而且他也从来不怕追杀,甚至他都不算真正杀手。
然而我的顾虑却在两人见面后,突然的烟消云散了,那天秋山信愣愣的盯着立花罂市许久,突然惊呼道:“她就是传说中的立花罂市”
“是啊,你认识”我满脸茫然,按说这俩货是从不打交道的。
“不不认识。”秋山信讪讪道,突然有了些许扭捏,看着立花罂市的眼神也多了几丝暧昧,那表情让我冷汗如雨的同时,猛地明白了什么。
这货该不会是看上立花罂市了吧
不可否认,立花罂市长得很漂亮,但她的漂亮则帅气偏多,属于英姿飒爽型的,所以很少有男人会真正爱上她,因为大多男人觉得这样的女人无法彻底征服。
之前的苍狼嘛,只是因为酒友的关系,只是因为喜欢对方身体,还有那同出一辙的重口味缘故,追根究底,立花罂市并不太符合我的审美观。
甚至之后的慕一天也是一样,因为慕家的利益而相识,之后他虽然很喜欢和立花罂市,但却并不会真正爱上女人,他喜欢的是轩凛那种带些冷漠的小娇憨。
而秋山信,不得不说这货的口味很重,又或是整天混迹战场的缘故,立花罂市这种花木兰似得飒爽,居然最容易打动他。
“立立花小姐你好,我是no4秋山信。”
看着秋山信那满脸通红的模样,我直接就喷了,打死也想不到这货喜欢某人后,居然会表现的这么羞涩,果然是杀手界当之无愧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