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这样的好男人都没人要,为什么你这样的江湖骗子可以开后宫啊。”
大家嬉笑打闹一阵才告辞分别,等他们一走,我的心情又沉重了起来。当了十几年的阴阳先生,突然之间告诉我说我连符咒都用不了了,我现在还真是有些不习惯,甚至怀念起那段日子了。
不过日子总是要过的,其实阴阳先生并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便利,相反反而给我带来了一些危险。不过我这人大概骨子里有那么点冒险的基因,所以一旦脱离了这样的生活,反而觉得有些不习惯了。
眨眼间日子又过了几天,谈蕾和胡沁雨之间微妙的平衡似乎更加明显,并且没有隐瞒我的意思了,我偶尔甚至能够看到她俩凑到一起说悄悄话,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情敌不都是生死仇敌么这两人现在好得跟姐妹似的,到底什么意思
我偷偷地观察着她俩,最后终于发现了一些不对的地方,胡沁雨在我看不到的时候,偶尔会流露出一些忧郁。要知道她向来是个开朗乐观的女孩,我们交往这么长时间,我就没怎么见过她发愁,忧郁愁苦的气质,在她的身上一点也不合适。
我找了个机会,趁着谈蕾回学校的时候,把胡沁雨叫到了身边,问她到底怎么了。一开始胡沁雨还想隐瞒,最后实在是缠不过我,这才惴惴不安地扑在我怀里,低声道:“阿正,以前的时候我们俩灵魂紧紧联系在一起,我可以时刻跟你在一起,就算眼睛看不到你,但我也知道你就在我身边”
她顿了顿,流露出怅然若失的神色:“可是自从我们的灵魂不再相连之后,我就一直好担心,我怕你不喜欢我了,我怕自己已经没有理由留在你身边了,阿正,我真的好害怕。”
原来是患得患失啊,我心里暗叹一口气,微笑道:“小雨,你是我女朋友,我怎么可能会不要你呢应该这样担心的是我才对啊,毕竟你是那么优秀,而我其实真的什么也不是。”
胡沁雨抬起头来,美丽的脸蛋上写满了笑容,轻轻将臻首靠在了我的肩膀上,低声细语道:“嗯,好吧,这样我就放心了,那我们约好了,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永远不分开。”
“那可不行”不等胡沁雨变色,我紧接着道,“上厕所的时候还是得分开的,不然我跟着你进女厕所,会被别人当变态的。”
“呵呵让你乱开玩笑。”胡沁雨在我胳膊上轻轻扭了一记,然后主动在我脸颊上吻了吻,轻轻靠在我的胸口:“真好,真想时光就这样永远停止下去。”
我默默地抚着她的背,眼角余光瞥到了门口处一闪而逝的身影,希望她听到这一切之后,能够主动放弃就好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应声虫
最近几天学校很热闹,因为马上就要开始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了。大多数学校运动会都会放到春季,偏偏我们学校就不要放在秋天,听说是因为十来年前的大四前辈闹过一场,说是运动会放在春季,那时候大四的学生都去实习去了,这运动会也参加不了。
别看咱学校是个二流学校,但校领导倒是好说话,本着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尽情享受大学生活的原则,竟然真的将运动会放到了秋季从那以后,学校的秋季运动会就成为了惯例,并且每一年大四的学生都很疯狂,玩得特别的嗨。
不过咱们中文系历来是阴盛阳衰,所以说很多活动都不得不被迫放弃,这一次眼看是最后一年,玛丽就站在讲台上高呼:“让我们最后再放纵一次,享受大学最后一次的运动会,所有人都必须参与活动,否则否则请全班同学吃饭”
大家轰然叫好,纷纷报名参赛,正统一点的长短跑、跳远跳高等田径项目不用说了,还有一些不太正经的偏向于娱乐的体育活动,比如两人三足之类的,也很快就有人报了名。
男生这边的体育活动,大家就选择了自己最拿手的项目,力争能够在最后拿个奖什么的,当然跟体育系的咱们也别争,反正争不过,拿个第三名应该还是可以的。
大家都知道我最近连续住了两次医院,所以也没太强求我要参加任何项目,但是学校的足球和篮球比赛,中文系总得上去凑个数吧咱们这一届加起来也就只有十来个男生,甚至不得不从低年级“借调”了两个男生作为外援。
反正是学校,对这些要求也不是那么严格,何况中文系内部借调,也算不上真正的外援。这两人一个叫李承光,一个叫杜如柳。杜如柳倒还好一点,长得是人高马大,一表人才,听说在二年级挺有点名气,好多女生都挺喜欢他的。那个李承光就有些不能看了,身高还不到一米七的样子,瘦瘦小小的,看起来很开朗很主动,很快就加入到了男生们的训练当中,但我看得出来,这小子其实似乎并不太开心。
“原来这世界上还真的有那种人呢。”胡沁雨就坐在我身边,看着李承光跟安国庆、张景峰等人已经混到了一起,轻声地感叹起来,“只用一些很简单的称赞词语就能让人接受,原来还真是这样的啊。”
“是啊,看到他,你还记得我们高中有个同学叫程强的吗”我心里也在感叹,一边就想起了高中时代的一位同学,顺嘴就提了一句。
胡沁雨歪着脑袋想了好半天,犹豫了一下道:“不记得了,真的有这么一位同学吗不会是你高一的同班吧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啊。”
“的确是跟我们一个班的啊,他其实就跟李承光一样呢,平时陆强、余江那些人吹牛的时候,他就总是跟在那里,一边大喊好牛逼,好厉害,一边跟他们混到了一起的那个。”我比划着手指,试图让胡沁雨记起那些人的模样。
不过胡沁雨显然并不太在意,摇摇头道:“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反正既然都不记得了,应该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吧,在班上也不够出风头。倒是你,怎么现在都还记得他呀”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免有些尴尬地回忆起了高中那两年,当时我的中二病严重到几乎不可救药的程度,自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其实那时候的我很孤独,我曾经很羡慕那个叫程强的同学,只是用一些无关紧要的称赞来蒙混过关,就可以跟班上最出风头的那些家伙混在一起。
胡沁雨紧紧握住了我的手,即便我们的灵魂分离,但她依旧还是能隐约感知到我的想法,轻声道:“别去想那些了,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的你也很不错呢,虽然有时候有点神经质的感觉,但是比起其他同学要成熟多了,你有自己的处世方法,当大家都在无意义地吹牛说自己多厉害多厉害的时候,你却已经比他们更早的看清了自己。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吗因为那时候每次下课,你就会趴在桌子上,用一种很忧郁的眼光看窗外,让我觉得好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