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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华还没有在百年浩劫中恢复,各国豪强虎视眈眈,更有一些强国的狗腿爪牙想要夺取中华利益。再加上那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难得温饱,每当想起来我就深感沉闷。这时候怎么能随便谈恋爱,找女朋友呢”

“呃”夏青莲顿时无言以对,看着他坐在沙发上宛如强劲而精神蓬勃的思想者,那思考中紧皱的眉毛,托腮的手臂,低附的驱赶,弯曲的下肢,好像承受着莫大的压力。更何况他刚睡醒凌乱的长发,深邃而明亮的眼眸,满脸的凝重之色让人根本就看不出他是在吹牛皮。夏青莲哝了哝嘴,说:“看你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先去洗把脸准备吃饭。”

唐于蓝挠了挠头,说:“我也不想,老头子太挑剔了,非要找个高挑漂亮的,咦什么味道”

夏青莲嗅了嗅,扭头朝厨房里一看,小手掩口惊呼一声:“我的竹笋炒肉丝”

厨房里炒锅上冒起一阵青烟。

不一会,几道菜和米饭陆续端上来。

夏青莲知道唐于蓝胃口大的吓人,每次做饭的时候,最少要按照四个成年男子的饭量做。

最后,她哭丧着脸端上一份黑乎乎的竹笋炒肉丝,坐下后,托着粉嫩的腮帮丧气的说:“可惜啊,竹笋是我从早市买的新鲜的,这下倒好,都怪你缠着跟我聊天,你看都不能吃了”

“谁说不能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唐于蓝端在自己身前,朝碗里夹了几筷子,鲜白如玉、粒粒可口的米饭和烤干水分,又焦又黑的东西,根本分不出哪块是笋,哪块是肉。

“不能吃啊致癌的”夏青莲正要阻止。

唐于蓝话都说出去了,怎么能反悔,夹起来一口菜放在嘴里来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幸好,做兵王和关在监狱的三年,他已经吃过各种口味的东西,才没有当场吐出来,向前一探脖子,使劲咽下去,嘴里又苦又麻又酸,泪腺都差点闭合不住

唐于蓝老脸通红:“咳咳我算知道勾践卧薪尝胆的滋味了。建议以后每天早晨吃一口磨练心智。”

“哼,让你别吃,你偏偏要吃。”夏青莲赶紧给唐于蓝夹了两筷子金钩炝拌土豆丝,又拿起一张纸巾轻轻擦了擦他嘴角的菜油。

唐于蓝身子一僵,两眼瞪的大大的。

夏青莲忽然注意到自己亲昵的举动,下了一跳,手忙脚乱的说:“你你别乱想,赶紧吃饭。”说着低下头,筷子夹着米饭不停往嘴里送,粉红的脸颊始终不敢抬起来。

这小妮子有什么心事唐于蓝眼神古怪的看着他。

直到吃了小半碗米饭,夏青莲抬眼看了唐于蓝一眼,四目交接,她赶紧别过头去,一抹嘴说:“我吃饱了,你快吃,等下我收拾碗筷。”逃跑似的快步走回卧室。

唐于蓝没下四碗米饭,舒舒服服的打了个是饱嗝。想必现在骷髅团被灭掉的消息也已经传开,倒放下了一桩心事。

树大招风,自他来到凌江之后,掀起一番剧烈动荡,还没有过几天安稳的日子,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下。

唐于蓝惬意的吹着口哨,洗完脸踢掉胡子,然后回卧室换了一身干净帅气的衣服,这可是从九华商场拿的,价值足有二十多万。

老头子都已经下达了通牒,他不得不照顾一下自己的形象。

夏青莲看到唐于蓝从房间走出,连声惊呼出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唐于蓝脸庞轮廓分明,鼻梁挺拔,白皙红润的面色,一对深邃到极致的眸子。

他下身穿着浅色西裤,上身衬衣领口松开,整个人洋溢着一股奋进和前卫的气息,优雅而是时尚、高调而帅气。

相比之下,在电视上代言九华服饰,红透了半边天,名气仅仅次于沈淑婷的大帅哥邱月峰就比唐于蓝逊色的多。

“青莲妹妹,我走了啊”

夏青莲挥了挥手,看到唐于蓝潇洒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一对美丽的眸子久久凝视着门口,半晌后悠悠叹了口气。

昨天晚上,红魔骷髅过的也并不舒服,随着骷髅团的倒台,紫衣会将难以抑制的怒火全宣泄在他们身上,他半条街的地盘经营的网吧和台球厅以及饭馆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打砸。

锦上添花的容易,雪中送炭的却总是少之又少。手下的兄弟除了死伤,逃跑的也不少。早晨集合了一下,可构成战斗力的只剩下不到三十人,红魔骷髅预感到凌江市西区已经没有他呆的地方了,除非能够扳倒唐于蓝。

而狼牙党的人不肯合作,现在要么就依托凌江市城南区骇王军团、城北怒兽联盟等和城东龙纹会的力量。

不过,如果他们加入进来,那掀起的将会是整座凌江市的腥风血雨。

这些年,一些实力强大点的公司不满足于继续收保护费,便开始成立公司,努力漂白自己。只要是旁人不触犯他们的利益,如何拼斗都和他们毫不相干。

凌江市经济高速发展,来自世界各国的高手都想来此分一杯羹,而作为骇王军团、怒兽联盟和龙纹会,能够坐镇一方。手下自然是人才济济,兵强将广。强如秦先生都不敢答应贾新雄的豪言诳语来统治整个凌江市。

红魔骷髅思前想后,坚决不能坐以待毙,一狠心将地盘都舍弃,带着十多个忠心耿耿的马仔在凌江市西区蒸发了,地盘空出来后,飞鸟团并未前去接管,而狼牙党等帮会竟眼巴巴看着,不敢散越雷池一步。

第145章 使劲摇晃易拉罐

唐于蓝对管理飞鸟团并没有太多兴趣。自己一开始成立飞鸟团的初衷也不过因为实力持续下降,等到有一天自己实力如同普通人的时候,还能够借组飞鸟团的力量,为自己的权势提供保障。

在骷髅队长归顺唐于蓝的同时,倭国随九条千郎赶来的武士连夜逃遁,他们明白唐团长对外国人的仇视程度,断然不会呆在这儿等死的。

如今飞鸟团快速发展壮大,好像肯大基的速食鸡肉,看起来个子大,吃起来美味却没什么营养。

唐于蓝认为飞鸟团的壮大并不应该是表面人数呈现的,而是单个战斗力以及众人的归属感,荣耀感,以及对飞鸟团的忠诚,这样一群人凝聚在一块才能所向披靡。

乌鸦在唐团长的帮助下,伤势恢复的十分迅速,不过俗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他恢复的再快,没两个月的时间也不可能具备战斗力。

除此之外,快刀孙和孙长霄就是他的得力干将了,水鸡躺在医院里还需要慢慢康复。

至于招收的几个骷髅队长自然也是打架的好手,可是唐于蓝并没有那么信任他们。

人才不足成为唐于蓝最头疼的事情,如果能将自己兵王时的队友弄来,绝对可以弥补这方面不足。不过他们或已经退役回家,或者在部队做军官,保家卫国,或者已经战死他乡。

这些人,唐于蓝和他们情感深厚,却并不愿意去打扰。

穿着光鲜靓丽的衣服,骑着破摩托在凌江市飞驰,远远的就能听到马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