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璇吃吃一笑,说道:“我也很喜欢她,我和她约好了,下次有时间一起出去玩,不过黛儿好像更加希望在你回燕京之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游玩。”
“叶青璇,你说了这么多话,是不是应该回答我的问题了”江枫第三次说道。
“黛儿她”叶青璇吞吞吐吐起来,浅不可闻的说了几个字,慌乱的挂断了电话。
而那几个字,虽说叶青璇说的又快又急,含糊不清,江枫分明还是听清楚了,叶青璇说的是,江黛儿叫了她嫂子。
嫂子
江枫捏着手机,轻声念着这两个字,发了一会呆,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从叶青璇那欲言又止的话语之中,江枫分明是感受到了来自叶青璇浓浓的思念之情,叶青璇并不擅长表达感情,便是连思念,都是那么遮遮掩掩,迟迟不愿意正面回答江枫的问题,在最后,实在是被江枫给逼的紧了,才含糊其辞的以一句江黛儿叫了她嫂子,算是回答了江枫一开始的问题。
谁能想到,那个名动燕京,引无数年轻公子哥竟疯狂的女人,竟然会有着如此呆萌可爱的一面,也越是如此,越是拨动了江枫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真是个傻女人啊。”江枫轻声苦笑。
第二天一大早,江枫就是离开了玉州。
王俊生那边江枫只是简单的吩咐了几句,一方面是出于对王俊生的信任,无需多说,另外一方面,则当是对王俊生的考验,就看王俊生能否尽快培养起独当一面的能力。
至于孙少杰那边,江枫则是连面都没见,那并非是信任孙少杰,而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考验孙少杰,自然,这般考验,与考验王俊生不同的是,乃是考验孙少杰的忠诚程度。
江枫离开玉州,并非是因叶青璇的缘故回燕京,事实上,正是因为叶青璇的那个电话,反而是愈发坚定了江枫往前走的信念。
江枫决意要尽快筑基,时间越快越好,他现在不去见叶青璇,而是要等到筑基成功过之后,才返回燕京。
当然,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江枫还是知道的,虽然他很想立刻就筑基成功,但是身处地球,各种限制的因素实在是太多太多,突破那样的限制,要花费十倍甚至是百倍的努力,甚至,在花费那样的努力之后,都是未必能够成功。此去去筑基,这必然是一条坎坷崎岖路。
不过,江枫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不仅仅是因为强者之心,还为了叶青璇,为了那些需要他去保护的人。
离开玉州之后,江枫一路往西而去。
江枫徒步行走,穿过城市,走过村庄,涉过山水,他一人独行,脚步坚定,一直向前。
这是一场至关重要的修行,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江枫要借着行走,不断锤炼自己的精神意志。
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
江枫一直在行走,饿了随便找点吃的,渴了就在沿途的小溪小河中喝几口水。
有的时候,江枫一天行去数百公里的路程,而有的时候,江枫一天时间,则是走不过短短十数公里。
江枫在行走,在磨练己身,他夺舍重生,人生从头来过,脚下的路,每一步都是需要重新走过,好在,在这方面,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最是清楚不过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所以,他很清楚这一条路,应该如何去走。
江枫走的快的时候,是在全身心放空的时候,在那个时候,他什么都不会去想,内心深处一片空明,只是目视着远方,不断超越一个一个的目标。
江枫走的慢的时候,则是在行走之中,有所体悟的时候,他且行且想,往往走上几步就会停下来。
江枫一路看遍了各种风景,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不过那些人,亦同样是江枫眼中的风景。
一路向西,气候条件悄然发生变化,江枫数天时间不曾洗澡,风吹雨淋,衣衫污秽,脸上蒙了尘土,头发更是因太长时间不洗开始打结。
路过村庄之时,有善良的村民邀请江枫进去洗个热水澡,吃一口热饭热菜,江枫拒绝了,行经公路之时,有热心的司机邀请江枫上车,捎他一段路,江枫同样拒绝了,更有一些人,以为江枫是逃难的乞丐,好心施舍一些钱财,江枫却只是淡淡一笑,并不放在心上。
江枫经历了不管是前世还是现世的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并非全部都是好事,也有着一些绝对算不上愉快的经历,但是既然经历过,对江枫而言,就是一种全新的人生。
这样的磨砺,看在外人的眼中,或许是一种苦难,但是对江枫而言,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
江枫一直在行走,耳边听过各类方言,有听的懂的,有听不懂的,偶尔驻足,逗弄一两个顽皮的孩童,或者在那青山绿水的田垄之间,和辛勤劳作的老农拉拉家常。
江枫会问小孩子几岁了,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是做什么工作,家里有几口人江枫会向老农请教,什么时间适合播种,如何翻土,如何耕耘。
这个时候,江枫不再是燕京那个江家的公子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
他有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来的好奇,一点点的细微小事,在常人看人习以为常,却都是会引起江枫极大的注意。
江枫曾花费一个晚上的时间等待,等待一朵花在暗夜里静静绽放,在那一朵花,完完全全的绽放于他的眼前的时候,仿佛眼前所见,是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一切都是那么的欢欣喜悦,尽管,那一朵花,只不过是一朵生长在路边的野花,是无数人眼中所见,都注定会忽视的一朵毫不起眼的小花。
江枫也曾花费数个小时的时候,看暴雨来临之前,蚂蚁搬家,小蚂蚁抗着比其身躯庞大数倍的食物,攀爬行走,那是生命的奇迹。
江枫更曾在穿过一片幽谧的丛林之时,见到一群豺狼和一头野猪之间的搏斗,瘦骨嶙峋的豺狼,为了食物,一次一次的向野猪发起冲击,野猪为了活命,毛发竖起如遁甲,在豺狼的尖牙之下死死挣扎。
江枫有所感,有所想,他在行走,但是从未放弃过思考。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江枫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少的路,他脚下的鞋子已经烂掉,露出了脚趾,身上的衣服,在穿过荆棘之时,亦是被割烂,露出了皮肤。
日晒雨淋,江枫的皮肤变得黝黑,头发和胡须疯狂生长,这种模样的他,估计就算是在路上遇上认识的人,都是不可能将他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