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没有坐在咖啡馆,她也没甩给我一沓钱,让我滚开萧何。
那时,我蹲在楼道里,一根接着一根抽烟,苏冬雪被劣质香烟呛的眼泪汪汪,她没有太多的话,唯独说了一句:“我们结婚了,也有了孩子。”可也就是这句,令我万念俱灰。
再后来我就没有找过萧何,那时候我想没有萧何,小爷我一个人也是逍遥自在。但在北京飘荡了两周后,我才发现我很爱萧何。
其实我知道,萧何也是记恨我的,他一直以为我不爱他,和他在一起只是玩玩。
望着远处耸立的高楼大厦,交错相通的道路,此时的北京几乎可以用五光十色来形容。大年将至,大红灯笼挂在街边,竟难得让这座城市少了分冷清。可也就是这样的场景,令人觉得孤独。
习惯的摸向口袋,却没有烟。
“怎么还不去做饭”萧何洗漱完毕,走到我身边。
我转头,看向他:“有烟么烟瘾犯了。”
“没有。”
“哦,那我下楼去买。”
他拉住我,眼神特凶:“我家不许抽烟。”
“那我在外面抽完回来。”
“不行”
互相僵持了几分钟后,我叹气:“好吧好吧,你是老板你说的算,我去做饭。”
萧何这才放开我。
作者有话要说:
、chater 7
穿上围裙站在厨房好半天,我才想起我根本不会做饭。
以前和萧何同居时,一日三餐,家务,都是萧何一手包办的。萧何这人其实特贤惠,按理说形容一个男人用贤惠这词儿太别扭,但用在萧何身上很合适。后来和他分开,为了养活自己,我不得不跟我妈学煮饭。不过在这方面我比较笨,直到今日我最拿手的也只是蛋炒饭。
我一边在菜板上切葱花,一边想着萧何看到我做出蛋炒饭时会是怎样的表情。
几分钟后,我将蛋炒饭端上桌。
卧室的门打开,萧何拉着刚睡醒的ay去卫生间洗漱。
“叔叔好。”ay有礼貌的和我打招呼。
我露出友善的笑容,刚睡醒的孩子的确很招人喜欢,虽然她叫我叔叔让我想捏死她。
片刻后,萧何抱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ay来到桌前坐下。他的目光落在桌上,嘴角轻微抽动下:“为什么会是蛋炒饭。”
我耸耸肩,“因为我只会做蛋炒饭。”
萧何沉默,自顾的拿起蛋炒饭走到垃圾桶前,连同盘子都扔到了里面。
我微怒:“喂,你干什么”
萧何暼我一眼,走到ay身旁摸摸她的头,温柔的问:“媛媛,爸爸去给你做饭,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好不好”
ay眨眨闪亮的大眼睛,乖巧的点头。
萧何微笑,走到冰箱前拿出几样食材,然后走进厨房,完全把我当成了空气。
我恶狠狠的剜了他几眼,拿起杯子冲了杯黑咖,坐在桌前慢慢喝着。
对面的ay瞪着大眼看着我,我放下咖啡,笑问:“怎么了”
她摇摇头,目光却还是未曾离开过我。
我故意凶她:“看什么”
ay惊了下,满脸委屈的低头盯着桌面。
我偷笑,喝口咖啡,苦涩的味道在口中蔓延。
我喜欢喝黑咖,萧何则喜欢拿铁。我喜欢黑咖那种苦涩后淡淡的甜,萧何则喜欢拿铁香甜后淡淡的苦。
其实我与萧何在许多生活习惯上是相反的,比如他喜欢睡前洗澡,我偏偏是睡后。他习惯将内裤与外衣分开洗,我却是混杂在一起。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会和他相安无事的住在一起那么久。
我曾对他说:“你看我们这么不合,怎么办”
萧何回答:“不是不合,是互补。”
想着想着,一杯咖啡见底。回过神,正巧厨房内的炒菜声停止。萧何端着饭菜走过来,ay见到萧何,高兴的直拍手。
桌上,肉丝炒菜花,烧茄子,还有一小碗虾汤。很明显那碗虾汤是给ay的。
萧何盛好米饭后坐到ay身边,拿起勺子耐心的喂她。
我翻个白眼,六岁大的孩子了,难道不会自己吃啊
萧何抬头,漫不经心的说:“饭在那边,要吃自己盛。”
我撇撇嘴,这是什么态度啊
虽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该为五斗米折腰,但是看着桌上香喷喷饭菜,我还是屈服了。厚着脸皮走到厨房盛饭,回来时顺带拿了葱和酱。
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吃葱,家穷那阵,光吃馒头啃大葱就能解决温饱。后来上大学,每月都要抽出点钱买葱。总觉得,没有大葱吃什么都索然无味。以前为了恶搞萧何,特意吃完葱后跟他接吻。萧何那个眉头皱的,都快成八哥犬了。
咬口葱,夹起盘中茄子放在口中咀嚼,不得不赞叹萧何的厨艺精湛。
“叔叔,那个不能生吃,辣”ay瞪着大眼看着我。
我挑眉:“看看,这就是城里孩子娇生惯养没见识了吧媛媛,哥哥小时候总吃这个,那时候没零食,我就和邻家小胖揪葱吃。”
ay满脸好奇的望着我:“然后呢叔叔。”
我黑线:“叫哥哥。”
ay撅撅嘴,看看萧何又看看我,摇摇头,“不对,你是叔叔。”
我炸毛:“靠,我有这么老么”
ay委屈:“爸爸”
萧何甩来一记杀眼,“季迟,别吓到我女儿。”
我无奈冷哼:“至于这么矫情么”
萧何冷了脸,“你不想干了可以走。”
一股无名火燃起,我摘下围裙甩在地上,怒道:“走就走。”
萧何瞪着我,目光越来越冷,这是他发火的前兆。我十分不爽的回瞪他,走到门口穿鞋子。
下一刻,我被人按到墙上,脸上挨了一拳。
萧何双眼发红,恶狠狠的骂:“季迟,你他妈混蛋”
我用力推开他,觉得不可理喻:“我混蛋我他妈哪混蛋了”
“你”他突然顿了顿,沉默片刻后淡淡道:“算了,你要走便走,从此我不认识你。”
我气的浑身发抖,拧开门冲了出去。
一口气跑出楼门,我才发现自己做了件多么愚蠢的事。外面冷的刺人,我搓搓双手,颓废的坐在长椅上。昏黄的路灯下,有细小的雪花落下。叹口气,我这个做事冲动不想后果的毛病老是给我惹麻烦。其实自从那件事发生后,我已经收敛很多了。至少不会再随随便便动手打人,我是真的怕了。
无力的靠在长椅上,闭上双眼。
五年前,萧何和陈柏溪在巷口暧昧不清。我一时间怒上心头,抄起地上的木棍对着陈柏溪的头狠狠打下去。接着萧何对我吼道:“季迟,我们分手吧。”
他说出这句话后,我几乎是失去了理智,揪着萧何暴打,打的他头破血流。
至于后来呢后来我发生车祸,萧何伤心至极去了北京。
每想起这件事,我都会害怕。我竟然一时冲动伤害了我最重要的人,明明有很多方法解决,我却选择了最极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