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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点了点头道:“是,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会给你答复。”

也先满意地点了点头,于护卫拥簇之中策马而去。

“我跟随也先的话,你就能当上千夫长。”丁一对吉达这么说道。

后者点头喝了一口马奶酒:“是,吉达刚才听到了。主人差吉达当千夫长,吉达便去;主人不差吉达去,吉达便守着这旗。”

“你不劝我”

“吉达是主人的奴才。”

丁一站定了,望着他说:“好,你就跟着我。”

“是,吉达跟着你。”

他们便没有再说话,静静地坐在旗下,不论丁一还是吉达。都知道这是难得的平静。

尽管吉达不明白其中来去,但从丁一身上,他能感觉到,这不会是一个安宁的夜。

倒是阿鼠,有着许多的热切,不时拔出刀来磨,不时松下弓弦,又再将它挂上,又去给马都上了鞍,过上半晌又去把马肚带松了。又过片刻还是去把马肚带紧了,似乎不得片刻的安生。

马蹄声再次踏碎了宁静的夜,也先和伯颜帖木儿、赛刊王去而复返。

丁一这回没有站起来,喝令他们停步;也先这回下了马,也没有再和丁一说上一句。他和赛刊王直接走进帐篷。而留在外面指挥护卫的伯颜帖木儿没有下马,他对丁一说道:“跑不掉的。方才头一回过来。就派了千人队捉他们回来了。”虽然不知道杨善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对于瓦剌人来说,公理总是在弓箭的射程以内,捉了回来慢慢拷打,没有什么懂不清楚的事。

“我知道。”丁一拿下了嘴里的烟头,在进入瓦剌大营之后。他抽的不是烟,只是为了让瓦剌人习惯,他嘴角总是叼着一个冒着火头的东西,然后丁一微笑着把那个烟头按在了身边的一条绳子上。绳索很快被点着,火头如蛇一般弯曲着窜到石头后面,长草丛中,象一只硕大的折翅的萤火虫。

受命追赶杨善的千人队,在漆黑的夜里,在这个很多人都患夜盲的夜晚,他们很幸运的找到了远处的火把光点。但是那些光点分成了两队,一队往宣府方向奔去,一队往大同方向而去。

加上那些可能是为迎回皇帝仪仗的黑甲骑士,杨善一行也不过三十人,一支千人队捕捉三十人,也先已对此事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想不透杨善想搞什么事,但他很清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的阴谋都将破碎,所以他拿出了绝对的力量,一支千人队,足够把那三十人,碾碎一百次。不要忘记,这是以三两万铁骑就击溃二十万明军的瓦剌军兵。

“你,带上四个百人队,向宣府赶去,其他人跟我来”千夫长马上做出了分兵的措施,不论怎么分兵,也是上千铁骑对二十骑他只计算那些黑甲骑士,至于杨善和他的从人,无是千夫长还是他手下的军兵,都从来没有视他们为对手。所以千夫长根本就不需要太多的计较,就算那二十骑是铁打的,一千铁骑也足够把他们踏碎。

凭借着骑术的高超,只奔驰了不到四百步,距离已然明显地拉近,往大同方向的四个百人队,已看见对方骑士在马背上隐约的身影。所以当前面十数骑又再分成几股逃窜,追兵也就拆开来,每个百人队追赶一个方向:“若有伏兵,马上撤退”千夫长是老于沙场的,第二次分兵前叮嘱了一句,其实他并不太相信明军敢于和他们野战。

这不是在京师保卫师吃了大亏的瓦剌军兵,这是土木堡之役自信无限膨胀的瓦剌精锐。

麾下的百夫长虽然纷纷应了,但率着人马追赶目标的他们,却有着某名的兴奋,杀戮,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情。驻扎在猫儿庄因为有也先不许再抢杀的命令,尽管这些瓦剌人还是祸害了数以十万计的明国百姓,但毕竟不自由,不畅快。

奔驰而去的不是一支支百人队,而是一群群狼,獠牙间滴着唾液,瞪着发绿的眼睛的狼。

他们会撕碎一切,不论前面是老虎还是狮子,至少于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第三次分兵时,有一个瓦剌的百夫长感觉不太对劲:“明狗的马蹄声音不对为什么听着还是至少还有十几骑的声响”就算前方马蹄声里,有一半是备马,也至少有十四五骑

杨善一行人不过三十众,第一次分成两股,每股便只有十数枝火把;第二次分两股,每股开始只有七八根火把,但现在第三次分成两股,每股只有三两枝火把。但瓦剌人自小就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就算在奔驰的战马上,这位百夫长仍然能感觉到,前方马蹄声跟火把的不符。

“功劳该是那颜的”手下的十夫长大笑说道,他们看穿了明人的诡计,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先前分出去的明人马队。都是人少火把多,也许是把火把缚在备马鞍上,也许是一人手持两根火把,而真正的目标,就在这一队人多但火把少的队伍里。

这一次前面的明人分出了四五股,每股只有一枝火把,但是对老于战阵的瓦剌人来说,他们识穿了明人的阴谋,他们便毫不犹豫再次分兵,其实他们感觉只要有两个十人队在一起。就足够可以拿下目标了,就算拿不下,也可以拖住对手,吹响牛角让其他的队伍过来会合支援。

往大同方向追赶的其他队伍,也跟这支百人队的遭遇差不多。于是从猫儿庄到大同这段不算远的距离,被追赶者和追赶者。都拆分成了许多的小队。有两支十人队刚要去追赶自己的目标。却就被其他两支队伍从身边掠过,抢先衔尾追去。

那两个十夫长不禁破口大骂:“他娘的,谁手下的崽子马都骑不利索,就来抢老子们的活计”不过前面似乎又多出两根火把,他们也就没有过多的停留,赶紧朝着新发现的目标赶了过去。争功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犹其那些黑甲骑士上好的鱼鳞甲,一旦捉到,这些甲胄和刀枪自然就是归自家所有。那可是铁甲,不论对于草原还是中原的军兵来说,都是极大的一笔财富。

至于擦身而过争功的那两支十人队,同样的膻腥气味,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弓刀,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算他们之中有一个马骑得不好的家伙,也不见得出奇,有许多崽子跟着大人出来打仗,大人战死了,崽子就拿上大人的弓刀,胯上大人的战马,接着打下去,要不然的话,死者的战利品和缴获,是不会送到草原他的帐篷里的,等到大军回师,死者的牛羊和女人、崽子,都会被其他人分掉。

可惜黑夜里他们看不仔细,否则就会发现,那人不是马骑得不太好,而是无法在全速奔驰的战马上驾驭自如,只好把整个人都捆绑在战马上以防摔下来,而那马的缰绳,也是执在旁边的瓦剌装束的骑士手里。

当宣府方向传来连接三声的爆炸声,扯着不会骑马绑于马上同伴的缰绳的人,就吹响了竹制的哨子,听上去并不尖锐,象是夜莺的啼叫,三长两短的哨声,在爆炸声音的余震里并不引人注意,象是被惊飞的宿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