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了下来,取下了岚蝶双脚少已经狼狈不堪的那双皮鞋,岚蝶露出了果足不由一缩,却被沈冥紧紧握在了手中。
岚蝶因为这一个多小时穿行,脚上已经打出了好多血泡,有些都磨破了,流着脓水,可想而知那有多痛。
“对不起”沈冥取出了应急的药物小心翼翼处理着伤口,再用纱布将岚蝶的小脚缠绕包裹了起来。
“对不起什么”岚蝶皱眉道。
“对不起这一切,卷你进入了这场战争,没有顾忌你的状态,让你和我快速逃离。”沈冥是真的忘了岚蝶穿皮鞋的事情。
“我是不会原谅你的,这是我一直等待的机会,也是我改变命运的采访生涯。可现在全被你毁了
等我活着回到了天朝,回到了羊视,等着我的只会是周而复始的校对,给人当牛做马的小编生活。”岚蝶怒斥道。
“看了这么久还不明白吗来到这种地方根本不是什么机会,只不过是一场你遇见不到的噩梦而已。
和那些被子弹打到面目全非,失去了亲人和家园的难民比起来,你所厌倦的生活确实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天堂。
能让生命只受到雾霾威胁,能让生活只为了房价烦恼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沈冥无奈摇头叹息道。
“或许你说的没错,但这不是你利用我的理由。你谴责那些叛军罪行的时候,你也同样该接受谴责,因为杀的人,并不少。”岚蝶代表月亮谴责道。
“我并没有谴责谁,我也没说过他们就是坏人,更没说过我是好人。我很清楚自己时候会下地狱,所以我很努力的让自己活下去。
也正因为亏欠你,所以我也努力的让你活下去,不管你多讨厌我,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此刻,你根本离不开我。”沈冥说着一把将坐在岩石上的岚蝶拉了起来,岚蝶自己都已经做好了被背行的准备。
可以外的是,沈冥却让岚蝶抱住了他的脖子,整个挂在了身前,在让她的双手勾住了她的腰杆,用绷带将双手固定盘在了他的腰,那姿势,不管怎么看都格外暧昧,岚蝶只要稍微放松手臂,就有可能摔下来,所以不管她的脸羞得有多红,都只能死死的搂住面前大坏蛋的脖子。
“你干什么为什么用这么羞人的姿势”岚蝶终于忍无可忍的抱怨道。
“我知道,电影上长上演英雄背着美人逃离战区的情节,但那其实是最错误的,被追击时,没有眼睛防御的背部其实是最容易遭遇偷袭得手的位置,把那么重要的同伴背在身后,我很难不去想象这就是蓄意谋杀。所以,你还是挂在我眼睛看得见的位置更安全些。话说回来,我本来就不是好人,大坏蛋救美人都是这个姿势。走啦”沈冥单手提枪,单手搂住了面前岚蝶的细腰,起步踏着岩石向山顶奔袭而去,速度之快,让岚蝶以为自己坐上了飞驰的吉普车,不过要知道,这可是在丛林的山路之上,他却比在平地上跑得还快。
岚蝶虽和面前的男人贴近的甚至足够感觉到彼此的鼻息,却一点也不了解这副皮囊下装有何等强大的力量。
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样,沈冥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用担心会被他丢下。
而就在沈冥带着岚蝶逃亡之时,在菓敢进境内的逃亡还同步上演着3种。肖仪开着四轮摩托车将纪晨和婉儿带回了那林中的小木屋,对纪晨进行简单治疗和安顿。
不得不说,在跟随冥王的这两天,两位妹子对于急救护理有了深刻的认识,技术也提升了许多,在充足的药物面前,纪晨的脸上也渐渐恢复了血色。婉儿在安定下了肖仪和纪晨后再次背上了自己的双刀。
“你们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最少1天以内是不用担心追兵什么的,哥哥也会很忙,没空给你们新的任务。”婉儿说着已经收拾起了行囊。
“婉儿,你要去干嘛”肖仪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然是去把出卖我们的龟孙剁成稀巴烂,我哥那脾气你是知道的,有时候就是太娘们了,对同伴出手犹犹豫豫的。像冥王这种软蛋就该越早弄死越合算,否则其他人会觉得出卖我们很有趣,感觉棒棒哒,那可不好。”婉儿解释了这么多,其实只是单纯的想剁了冥王而已。
“个人行动太危险,是不是要提前通知沈冥一下”肖仪犹豫再三。
“现在的哥哥可是很忙很忙的,如果是他一人我还没那么操心,带着一个拖油瓶的记者,以他保镖的尿性,给人挡子弹是妥妥的。不能正面帮他,让敌军顾及一下大本营也是好的。嫂子,你就当这一切是我们两个人呢的小秘密吗别告诉哥。”婉儿卖萌撒娇道。
“你啊,就是完全管不住,千万小心,别出意外。”肖仪对婉儿的能力还是很信任的,毕竟刚才她展现出来的超凡实力,甚至让肖仪以为看见了沈冥灵魂附体。
“放心,几只臭鱼烂虾,还伤不到我,走啦”婉儿笑着挥手道别,离开了这安全屋。
另一方面,沈冥在撤离新街市时已经通知了柱子和李八,让他们迅速撤离赌场,因为冥王是见过他们的,一旦描述出了外貌,他们也只有被围剿的份,撤离方向依然是荒无人烟的丛林,没有床睡,只能和蚊虫为伴的生活,柱子作为一个士兵还可以忍受,李八作为一个城管就颇为难受了,只能不断祈祷,这样的日子快些过去。
而在位于兰伞镇的秘密军事基地中,将军还有他的工作团队面对了另外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密码机的信号源终于因为电池耗尽而关闭了,现在他们再也无法使用无人机对其进行定点打击的可能,只能将一切的希望寄托在沈冥的身上。
第三百章我会回来的
第三百章我会回来的
午夜时分,沈冥已经狂奔袭了近10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里,他都一直将岚蝶紧紧抱在怀里,只不过放岚蝶下来上了2次洗手间。
他的体能比沙漠里的骆驼更深不可测,跑了那么久,岚蝶只见他吃了一些路边采集的野果,而唯一一份战斗干粮却留给了岚蝶当晚饭。
那战术干粮的味道就跟蜡烛一样,岚蝶越是咀嚼越是难以下咽,于是她开始好奇沈冥所吃果子的味道,所以借着上洗手间的时候偷偷栽了一个来吃,刚咬一口就让岚蝶吐了。敢情这玩意看上去挺不错,吃起来却像狗屎一般,当然这只是形容,并非岚蝶真的吃过狗便便“为什么这东西这么难吃,你还吃的下去”终于,岚蝶还是忍不住地问道。
“因为不吃会死。”沈冥的回答永远那么让人无言以对。
“可为什么把更好吃的干粮给我”岚蝶不懂,明明沈冥流了那么多的血,而且战斗奔跑的都是他,他才是最需要补给的人。
“因为狗屎我吞得下去,你就不一定吃了进喉咙了。”沈冥微微一笑。
伴随着明月来到了一处四通八达的山谷底部,沈冥终于将此地选择成了休息的营地。因为被追击的关系,他们无法点燃篝火,这丛林中的午夜气温已经下降到了只剩下几度,吃了高热量食物的岚蝶还是忍不住的瑟瑟发抖。
沈冥找来了许多大片的芭蕉树叶,做成了一床绿色的被子盖在了岚蝶的身上,虽然比不得篝火来得暖和,但至少岚蝶不再颤抖了。
而沈冥却似乎对气温没有任何的反应,带着一身的血污靠坐在了岚蝶面前的一棵大树下,手中始终提着八一杠突击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