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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虽然买票房的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为了公司的业绩好看。或者为了保全合作的导演的名声,片方是会这样做的”,业内人士坦言,“就算最后实际上没有挣到多少钱,但票房的表面飘红或许能给已经上市的电影公司带来股票的机会。”

“有时候,9999万和1亿的票房也并不是名声的区别,很早之前国家就出台了一个政策,票房高的3d影片是有额外奖励的。”2012年11月。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宣布将对取得不同票房成绩的3d影片给予奖励,比如票房收入在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收入在5亿元以上,奖励1000万元;总之票房越高奖励越高,其中,1亿、3亿、5亿是成为拿到更高奖励的分割点,如果电影的实际票房接近这几个数额,片方往往会选择返点的方式。使最终票房超过这几条分界线,既为了获得奖励,也博得了好彩头。

发行方和片方一般是利益共同体,但如果发行方使用了保底发行的方式,实际上是和片方形成了对赌关系。为了赔的少一点或者赚的多一点,发行方也会主动玩一些小把戏。知情人士透露,“xx公司去年给那部沉船大片做了6个亿的保底,结果片子悲剧了,xx公司就找到相熟的院线,硬是用做假场的方式苟延残喘了一阵子”。

发行方从自己的长远利益出发,为了成为一线的发行公司,也会做高票房。“xx公司好几部保底的电影都是自己做高的,也是保个脸面。你看其他公司说出来都有一些发的特别好的片子,他家有什么说出来也不好听啊”,这位知情人士补充道。

“低价策略最主要是要争取更多的客户,客户是没有上限的,我们当然希望越多越好,这个时代最值钱的就是客户资源”,一位电商负责人坦言。

据了解,以业界普通行情来说,电商的a增加一个激活用户,成本接近12元;此外,用户的消费习惯和数据更是电商拥有的巨大潜在价值。通过类似于99的低价,电商就获得了一个客户并了解到用户的消费习惯,为此贴上十几二十几块的票房并不算什么。

在低价竞争之外,电商也会为了争取更多客户而开始越来越多的独家合作。例如猫耳和心花路放独家合作,如果观众想在线上购买心花路放的票,就必须成为猫耳客户。在这个过程中,电商在扩大自己的渠道、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除了获取客户资源,电商也逐渐参与到票房分成的环节,一般是以对赌的方式进行。“我们的单身男女曾经和猫耳对赌过”,一位环亚的工作人员透露,“猫耳给寰亚投了3000万,当时猫耳跟寰亚对赌,如果电影票房超过两亿,可能两亿以上的部分大家就一半一半。这个两亿是双方谈出来的,可能是回本线,寰亚是考虑到两亿就能收回成本,那就赌两亿。但是寰亚这个片子198亿还不到。”在这个案例中,猫耳对赌失败,但电商敢于拿出大投资对赌,一般是对电影充满信心,为了能够在票房中获得分成,电商也会整合自己的线上线下资源全力配合电影的宣传。

电商出钱,意在发行。当巨大的用户数据在后台积累,低价票将变成线上发行,全面影响影院排片,现有的地面发行团队以及影院,对电影票房的影响将会逐渐势弱。电影发行这块蛋糕,就要归电商所有了。

简单来说,片方的目的是获得更好的票房成绩和更高的票房分成,保底发行的发行方想减少损失或者获得票房分成,电商希望获得更多客户并成为联合出品方参与票房分成,虽然这三方目的各不相同,但都需要向影院示好,以便获得更好的排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院线和影院似乎成为了最大赢家,但实际上,影院也被利益链条之外的房地产商“绑架”了。以某二线省会城市为例,其市中心的一家影院一年的租金为千万级,再加上水电物业及人工成本,看似强势的影院方也存在难以言说的苦衷。

当然也有例外,相比于其他院线,万达院线最大的优势是全部影院都是直营管理,不采用加盟制,所有资产也属于集团所有,不为租金所绑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院线,还存在着一种影院管理公司,例如u并不是院线,而是电影专业集团管理公司,资产属于集团所有,影院不需要操心租金的事。这些影院选择加入不同的院线,只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院线管理费。

听蓝娱的工作人员讲了这些,不光康康受教了很多,连杜星河都对国内电影市场的发行一环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果然是隔行如隔山,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

下部第八十章讨论

那如何看待内地买票房和返点这件事呢

蓝娱的工作人员和杜星河等人做了一个探讨,虽然他们的主业是歌唱圈,但蓝娱给杜星河的规划就是一个全能艺人,绝不能只局限于歌手的身份,他们希望杜星河能成为一个全能偶像。

所以在电影领域,他们也便和杜星河多聊了聊目前的电影现状,康哥、周杰伦也参与进了这场私下里的讨论。大家都获益匪浅。

买票房和返点是促销手段还是不正当竞争这是众人激辩的焦点。

买票房和返点让片方、发行方、电商、影院都有不同程度的获利。如果你没有进行这些操作,你的影片的利益将直接受到影响,可能是排片很低,可能是被偷票房。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产生了,利益受损的一方当然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公平竞争,但既得利益方用“国家没有明令禁止”为自己辩护。一个完善的电影市场法规的建立似乎是最终的解决方案。

通过买票房和返点行为获利的一方对自己的行为有两种辩护的逻辑:其一,我有能力做;其二,我这样做是正常营销。

“我有这个钱和实力还有资源去做这个事,我为什么不去做呢我不能因为人家没有能力去做,我就也不去做吧”。在一些发行人员眼中,无论是返点、买票房还是贿赂院线经理的支出都不过是“公关费”的一种。就好像电影投资,有的投的多,有的投的少。片方用自己的发行资源置换更好的宣传手段无可厚非。“大家都说买票房和返点,我觉得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