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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李郎负心之后,下定决定忘了他,当然,在这之前痛打他一顿,后来,还是很狗血的剧情,就是嫁个有情人过好日子。

听我讲述完这些个可歌可泣,感天动地的故事之后,他愣在那儿了,随后扬起一个真心的笑容,如同四月的暖阳。

看到他笑了,更加坚定了我搭救他的信心,于是先前兴致满满想要赏月的我,直接干起了说书先生的活,一股劲儿把平时我歪曲的戏本子故事通通告诉他。他也不嫌我烦人,一直保持着微笑听着,时不时给我点评两句,对此我很是受用,愈发说得起劲。

经过这次长谈,我已经把他纳入我的朋友范围了,而且是高山流水的那种。

分别之前,说起各自要去的地方,发现皆为宁都。于是我们便相约结伴而行。

、多情却似总无情

殇城距宁都不远,骑马无需一天路程,即便是步行,也不过是几天就能到。可是我们结伴而行,却是拖了个六天才到。其实该怪我,瞧着有个知音在侧,恨不得把以前知道的新奇玩意儿都搬出来,摆弄一番。

一时间,我倒是忘了,凡间的东西,对于我来时甚是稀奇,可是在他看来,估计直接就把我与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划等号。

说了半天,见他不为所动,我在一旁干笑着,灵光一闪,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举动有多丢人。于是也讪讪地笑了,不再言语。

等到他察觉我的不对劲之后,淡淡地解释:“很多年前,我曾经同今日一般,陪故人走遍大街小巷。”这个故人,用脚趾头想一下都知道是静姝,如今物是人非,的确是令人伤感。只是没想到,她一个帝姬,跟我的兴趣如此相似,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和她,都是自由少得可怜的人,对于市井之地会有一种特殊的向往。

然,他话语中,最最令我纠结的是,他说的多年前,静姝帝姬殉国时约莫也有双十年华了吧,而今十年过后,我身边的男子,少说已是而立之年。

重新打量着他的脸,看着那张美如冠玉的脸,愣是没办法猜测他的年纪。这种效果,估计都能当脂粉铺的活招牌了,前提是他肯抹粉的话。

我正色道:“阿浥,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有二。”他茫然道。

我忍不住捶胸悲吼,都这把年纪了,为何还是一副祸国殃民的模样。换做是旁人,早该儿女成群,说不定连孙子都能抱上了。难不成他是什么妖孽托世,有或者是修习什么长生不老的术法

只可惜,在大街上,我还是没有胆量做出这般不顾形象的质疑。默默地抚摸了一下面纱之下的脸,语气严肃地说:“你平时常吃些什么不妨回去之后一一写给我研究研究。”

明明暗示着他长得俊美,但是他却依旧倾城一笑,点头说好。害得那些过路的人,频频向我们看来,痴迷地看着他,尔后用一种愤懑的眼神凌迟我。

想我在堂庭山的时候,何时受过这等对待。以貌取人,真真是肤浅,本姑娘又岂会何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计较呢

不久,我又思忖着,如果不能用原本的面貌在凡间行走,那我可否变幻出一张更好看的脸呢说实在的,每天都戴着面纱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就像是在宣告我是无盐女一般。

若然我顶着少虞的一张脸在街上晃悠,定是能颠倒众生,光是这么想,便觉得十分有趣。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找个机会试试。

面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笑容,就算是瞎子,怕是也看得出我心情很是舒畅。

他见我心情大好,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领着我去了些别具特色的地方赏玩,那模样,像极了在沙洲的那阵子。

眼看即将日暮西山,我也玩够了,正准备喊他回去。可是,在一处幽谧的转角处,他停下了脚步,凝眉思索良久后,让我先独自回去,说是要去拜访一位故人。

那阵势,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凉。

目送他离去后,一拍脑门,怪不得我硬是觉得这儿很熟悉,原来就是那将军府的附近。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他二人莫非是去决一死战。

各种惨烈的战况在我脑海中一一闪过,可谓血腥与暴力的完美结合,纵然如此,我还是信步向着住处前进,半分也不想掺和进去。

那些个关于风呀月呀的事,局外人很难说得清楚,算是看着当事人饮鸩止渴而无可奈何。

一炷香的功夫,我回到了我们落脚的地方。

莫要问我这个潜在的路痴是如何认得回去的路的,实在是这座园子忒引人注目了点,像是丝毫不怕遭贼惦记。

伫立在繁华的街道中央,醉仙居的名头可是响当当的。先不说就它那规模,要在寸金尺土的宁都建成得花多少银子,就它那风流雅致,也是令人心生向往的。

粉墙黛瓦,白玉做匾。亭亭玉立的翠竹依稀可见,风吹动竹子,发出悦耳的声音,伴着里头的管弦之音,别有一番韵味。

与一众烟花柳巷仅仅一河之隔,却是大大的不同。昔日的醉仙居,只招待王侯将相、骚客文人。而且里面的女子,皆是歌姬舞姬,卖笑不卖身。

我不禁啧啧称赞,在这污浊的世道上,难得此等有良心的商人尚存。当时众人无不认为醉仙居不消几日便要关门大吉,然而,不但没有如他们所愿,醉仙居反倒是愈加地为文人雅士推崇,甚至发展到成为大家交流切磋,增进感情的好去处。

可惜它终归是避免不了昙花一现的结果,十年前,随着前朝的远去,它也被时间埋葬了。醉仙居的一切完好如初,却是无人问津,久而久之,倒像是大家有了默契一般,选择遗忘这儿。

即便是知道这些旧闻后,我依旧心安理得地住在这里。依照轩丘浥的身份,莫说一处废弃的醉仙居,即便是王宫大内,也是可以自由出入。沾他的光,得以在这儿好吃好住地被人伺候着,我甚是满意。

唯一不尽人意之处,便是那些个婢女每每见到我跟他同在一处,便恨不得摔我几个刀眼,好把我弄个焦头烂额。

我郁结,难不成他的魅力真有那么大,让所有人都对他芳心暗许。然而经过我多番的细心观察,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她们对他皆是恭恭敬敬的,不带丝毫逾越,也没有倾慕之情。

那些年的戏本子,好在我也不是白看的。从这情况看来,想必是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红颜知己,跟他是天作之合。于是我的突然出现,就有些碍眼了。

不过她们倒也没有为难我,自然我不会去继续纠结。

回到房间,我随手拿出一本陈旧的西厢记出来,想着再去回味一下,结果愣是看不进一个字。心烦得很,约莫是因为几天没有见过少虞寄来的纸鹤的踪影。

暗自诽谤他做事不坚持,坚定立场,在收到他的纸鹤之前,绝对不会先寄出自己写好的红笺。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趁现下得了个空儿,忆起了自己此行是有正事在身的。对了,那想要请我帮忙的人姓甚名谁呢最重要得一点,我居然忘记了看,不由得深深反省了一小会儿。

展开那张不再平整的白宣,浏览了一下,“轩丘浥”三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令我浑身一震,吓得许久反应不过来。

若然不是听到有人靠近的声音,本能地收起那宣纸,我可能还沉浸在震惊之中,不能自拔。